chocolat | 2008-3-10 10:2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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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國男友跟偶要在台灣結婚...
我已經爬過文了...
只是好像這部分不大有人討論到, 所以另外發個帖子請教大家
就是大家都知道需要所謂的"單身證明" 以證明這個人沒有結婚
不過我們請未來的婆婆到她居住地的是政府去問
人家就跟她說只要拿出生證明 (extrait de naissance)
上面沒有蓋certifiee conforme, 就可以當單身證明用
我寫信問我認識的翻譯, 她回覆說主要是要看收文件的單位要不要承認, 她只負責翻譯我給她翻的東西,這....@%$! 無言~~~~~
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分我分享一下喔~~~~先謝謝大家 :love |
fattyacid | 2008-3-10 11:0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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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逗...
那個...小弟不才想請教一個問題....
那鍋您的個人資料裡面,性別是"男"捏......阿捏您跟男朋友在台灣結婚可能有問題喔@__@ |
chocolat | 2008-3-10 11:3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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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fattyacid[/i] at 2008-3-10 01:08 PM:
ㄟ逗...
那個...小弟不才想請教一個問題....
那鍋您的個人資料裡面,性別是"男"捏......阿捏您跟男朋友在台灣結婚可能有問題喔@__@ [/quote]
你管偶男的女的哩..............
(那時候勾錯了不行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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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fattyacid[/i] at 2006/10/30 12:08:
ㄟ逗...
那個...小弟不才想請教一個問題....
那鍋您的個人資料裡面,性別是"男"捏......阿捏您跟男朋友在台灣結婚可能有問題喔@__@ [/quote]
偶口以證明巧克力訴女的
沒錯
:laugh: |
fattyacid | 2008-3-10 12:4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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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拍謝...小弟有眼不識泰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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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並不存在這個叫做 certificat de célibat的東西,法國只有acte de naissance,上頭會寫有沒有結婚。法國人在法國結婚就是用這個。有一些市政府可以在有了出生證明之後「做出」單身證明,但並不是每個市政府都願意,請見:
[url]http://vosdroits.service-public.fr/particuliers/F10660.xhtml[/url]
您可以請問在台灣的法國在台協會(就是法國在台灣的consulat),幫不幫他們的外僑做單身證明,如果可以那就搞定了。
如果不行那就是拿那個acte de naissance去翻譯跟驗證,但就要看台灣的公證法院收不收。
如果台灣的法國在台協會可以作,那是最方便的。否則在法國的文件,就必須經過法國外交部驗證,再經巴黎台北代表處驗證,再回台灣的外交部驗證。 |
chocolat | 2008-3-10 01:1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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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Simon[/i] at 2008-3-10 02:32 PM:
偶口以證明巧克力訴女的
沒錯
:laugh: [/quote]
哈哈 感謝西蒙大哥 哈哈~~~~~~~~~~~:) |
chocolat | 2008-3-10 01: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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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Loulou[/i] at 2008-3-10 02:59 PM:
法國並不存在這個叫做 certificat de célibat的東西,法國只有acte de naissance,上頭會寫有沒有結婚。法國人在法國結婚就是用這個。有一些市政府可以在有了出生證明之後「做出」單身證明,但並不是每個市政 ... [/quote]
的確沒有certificat de célibat這個東西耶~
感謝loulou教頭 我會再打電話問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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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chocolat[/i] at 2006/10/30 14:12:
哈哈 感謝西蒙大哥 哈哈~~~~~~~~~~~:) [/quote]
不會不會
記的要轟偶ㄟ
醬子偶才口以企吃久違的台灣流水席
:tu: |
chaumet | 2008-3-10 02: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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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chocolat[/i] at 2008-3-10 12:30:
你管偶男的女的哩..............
(那時候勾錯了不行喔~~~~~~~~~~) [/quote]
:DD覺得這個回答很有意思
恭喜你即將步入禮堂喔!!百年好合!
應該會拍婚紗照吧
台灣拍比法國拍便宜很多喔 |
lunehsu | 2008-3-10 05:2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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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法國先生也是在台灣結婚 去年
記得一定要去法院公證結婚 不然法國不承認
所有法國的文件 申請完之後 要先去法國外交部蓋印章
然後再去巴黎的台灣代表處蓋章
之後寄回台灣 再翻譯成中文 再拿去台北的法國代表處認證
結婚後 記得把台灣所有結婚文件翻成法文 再拿去台北的法國代表處認證
再寄回法國 申請戶口名簿
雖然很麻煩 不過就是一步一步來
加油喔
ps:如果你法語不錯 可以自己翻譯ㄟ 省不少錢 其實那些文件都不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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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辦結婚紙張比較簡單 我請我媽在台北幫我申請單身證名 中文的法院外交部驗證 這邊台北辦處處 在幫你翻譯法文驗證 在來我們這邊市政府登記結婚
我在拿偶的戶口名簿 在到台北辦事處登記
一回台刷戶口名簿 局然就有我已經是某人的老婆在xx年xx月xx日結婚 當然也會有那一日登記
你考慮一下還是這邊登記手續
當然請客要在台灣啦
好玩又好吃
恭喜你啊
:) |
faustich | 2008-3-10 07:3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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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
我也是今年要回去結婚
那應該兩邊都去公證嗎?
還是我在法國公正之後 再去辦事處登記就可以ㄌ?
謝謝大家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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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結婚之後,到台北駐巴黎代表處登記(登記方式問代表處囉),然後下次回台灣去入戶口即可。
如果是在台灣結婚,那就是把結婚證書翻譯拿去台北的法國在台協會登記即可。
其實好像前者比較簡單,因為呴,台北駐巴黎代表處服務很好,紙張容易拿到。後者呴,就是文件要認證三次,然後法國在台協會的結婚登記要寄回法國弄,就是會超沒效率。
不過哩,在法國結婚也要看運氣,有些市政府人員也不是腦袋很清楚就是,遇到那種來要並不存在的紙張的公務人員,就會讓人七竅生煙說... |
christineliao | 2008-3-10 09: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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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當初,我先生的確有向法國申請到certificat de celibat ,之後再到法國駐台辦事處做翻譯跟公證。
我們當時也在台灣先公證,再跑來法國辦婚禮,再回台補請(我們的結婚過程異常複雜啦)
強烈建議你先打電話給法國在台協會,他們有法僑專線,關於結婚,也備好整個結婚流程的文件可參考。
如果是法國公民,向法國在台協會申請公證是免費的!(翻譯好像有一次也免費,但我忘記試辦哪一次文件了)。後來,換我要到法國來時,有些台灣證件需要公證,如果是我老公拿去,就免費。有一次他出差,我自己送件,雖然表明自己先生是法國人,但沒用,還是得繳費,真是XXX....
加油吧!
[[i] Last edited by christineliao on 2008-3-10 at 11:16 PM [/i]] |
christineliao | 2008-3-10 09:4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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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在台灣公證結婚,需要同時有單身及出生證明,所以這兩樣都要喔! |
chocolat | 2008-3-11 02:2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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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lunehsu[/i] at 2008-3-10 07:22 PM:
我跟法國先生也是在台灣結婚 去年
記得一定要去法院公證結婚 不然法國不承認
所有法國的文件 申請完之後 要先去法國外交部蓋印章
然後再去巴黎的台灣代表處蓋章
之後寄回台灣 再翻譯成中文 再拿去台北的法國 ... [/quote]
咦? 不好意思 請教一下這位大大
我辦文件的順序跟您有點不一樣耶~~~
我是先申請下來文件 (目前還在辦啦~~) 先請法定翻譯人翻譯 (因為聽說有些文件不能自行翻譯 沒有法律效益之類的, 我當初的文憑就是這樣子耶~~~不然我就自己翻譯了) 翻譯完再寄到法國外交部驗證組 然後才是駐法代表處這樣子
您怎麼會是都先在代表處蓋完章之後才到台灣翻譯啊? 這樣也可以喔??:?
我還以為只有我那樣的程序可行耶??(o) |
lunehsu | 2008-3-11 07: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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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自己翻 在台灣的法國在台協會公証
都沒問題啊
我也拿到法國的戶口名簿了
至於公證問題 我也不太清楚 因為我所有文件都自己翻譯
畢業證書也是
就是拿去法國在台協會公証
之後在台灣中研院工作 也沒有問題啊
後來我們又回到法國來 所有文件都是我自己翻
道目前為止 我都沒有啥問題 也開始工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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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台灣結婚的,台灣的結婚證書自己翻譯拿去法國在台協會公證就可以了。但是,法國做成的文件,拿到台灣的法國在台協會公證是沒有用滴。法國的文件歸法國的外交部管,而不是歸法國在台灣的consulat管。
法國申請到的文件(不包括法國在台協會做成的文件,因為它已經在台灣)要到台灣用的程序如下:
一、申請到文件之後(出生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明等等),經由法國的外交部驗證 légaliser該文件確實是法國政府發的。注意,法國外交部是巴黎那個,不是南特那郭。
二、為了要讓這東西在台灣可用,必須由台灣的外館確認這個法國外交部的章是真的(否則大家亂蓋一通還得了),所以必須把這份法國外交部蓋過章的文件送到在巴黎的台北駐法代表處驗證,此時一併送上譯本,他們就會一併驗證那個翻譯(好像不用法定翻譯人吧?因為法定是法國要認的,台灣的代表處應該不要求吧?台灣的代表處要求有法國法院assermenté的翻譯人應該不是很合邏輯。這點可以打電話給代表處確認)。
三、可是,台灣的法院或戶政單位,又怎麼認得那麼多外館的章呢?所以就要交給台灣的外交部來辦。所以代表處驗證過後,就要拿回台北的外交部,讓他們證明那個章確實是代表處蓋的。所以最後一道序是要拿去外交部驗證。
然後等這東西送去台灣的法院公證處作結婚申請時,他們就是認那個外交部的章嚕。
同樣的,台灣的東西要送去法國用,也是一樣的作法,這叫做double légalisation。
不過如果是由consulat為外僑做出的文件,就不在此限。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人要在法國結婚,只要去請代表處做成結婚三證即可...當然如果不是請代表處做,而是從台灣直接弄,那就是要那樣驗證N次囉。 |
lunehsu | 2008-3-12 06:3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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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LOULOU說得應該是比較正確的方法
你還是照LOULOU的說法去辦吧
加油 加油!!!
PS:因為我本身不是主修法語 在法國也沒認識幾個其他台灣人
所以很多事情 都是誤打誤撞
不過我自己的經驗是 在法國 沒有一定的規則
遇到不同的辦事員 會有不同的標準 |
chocolat | 2008-3-13 04:0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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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喔~~~~~~~
感謝大家給予的熱烈回應
我做個小ending...希望之後有相同問題的鄉友們 可以直接來看這邊 就不用頭大了~~~~ :
1. 根據我打電話到 台灣的 法國在台協會: 他們是不會幫他們的僑民 (也就是在台灣的法籍人士) 辦單身證明這種文件的, 所以還是要請相關的人是請他在法國的父母幫忙辦. (駐: 單身證明只有該人士的父母或親兄弟可以代辦喔~~~)
2. 根據在台協會的回答以及loulou 大大的回覆 : 像單身證明這種法國申請的文件的確是要先經過法國外交部驗證,之後拿到巴黎的台北駐法辦事處,然後再拿到台灣的外交部驗證. 落落長~~~~~~~~~(駐: 法國在台協會的辦事人員跟我說一定要經由法國的法定翻譯人翻譯成中文喔~~~所以......)
3. 這速偶打電話到台北地方法院企問的: 某公證人說...出生證明上面如果有寫說他是單身,那也可以啦~~~不見得一定要一張叫做單身證明的東西....
不曉得這樣的總結清不清楚, :? 總之很感謝各位大大 先祝各位在法國居住or 求學順利喔~~~~~~~~ |
chocolat | 2008-5-8 01: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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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結婚之後的問題..外籍老公的居留
有人幫她的外籍先生辦過台灣的依親居留ㄇ?
我已經上外交部網站看過
也打過很多電話
但是還是搞不清楚 拿到結婚證書之後的動作
外交部那邊只跟我說: 要回法國辦!!!!!!! 其他的沒了...
我現在還搞不大清楚到底拿certiificat de marriage 還是 livret de famille去
如果是後者的話 那不就要等三四個月?
前者的話拿到在台協會去驗證就好了
哀~~~~哪位好心的大大....分享一下唄~~~Or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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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法國男友也是在這個月初剛在台灣法院公證結婚~(當然之前也都經歷了落落長的文件申請及認證翻譯) 就我們目前的了解~在台灣要替外籍另一半申請依親居留不是這麼簡單的!
首先 如果你的外籍配偶當初入境台灣所持的簽證不是以"依親"為目的~那他就必須出境(離開台灣)去台灣的駐外館處(如香港日本等較近較方便)申請"依親"目的的"60天可延期探親停留簽證(簽證代碼P)"
所需文件較簡單~台灣戶籍謄本 結婚證書 等等就可辦理~請參考 [url]http://www.boca.gov.tw/content.asp?CuItem=1882[/url]
但~這張簽證最多能讓配偶在台灣停留180天~意思是~這180天內必須取得辦理"依親居留證"的所有相關文件: 如法國的無犯罪證明 健康檢查 財力證明 法國的結婚登記證明等等~請參考:[url]http://www.boca.gov.tw/content.asp?CuItem=1319[/url] 然後~外籍配偶才能在台灣順利取得居留證~
這是我們目前的理解~希望沒有錯誤!! 因此我們也遭遇了很多困難~必須出國一趟辦簽證~又遇有些駐外管處的刁難不願核發依親停留簽證(我們原本想去帛琉度蜜月的~但那的簽證關不給辦!)~真是苦呀!不過最後我們決定去日本辦理了
希望有經驗的各位前輩們~見我們的案例若有程序錯誤的話~也麻煩指點我們一些方向吧!!謝謝各位了!!
也祝每位法籍配偶申請居留順利! |
chocolat | 2008-5-12 11:4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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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謝謝yopo的回覆 我還以為沒人理我呢:~
其實我也已經在台灣外交部 移民署 以及法國在台協會上的網頁搜尋很久了 也打了很多次電話
不過.........通常他們的回覆都是叫你自己去看網頁 (那個xx在台協會就是這樣) 不然就是他們自己也不知道@#$%!.................
所以才想說發個文請教也有另一半是在台灣"生存"的鄉民們
其實很多文件我都準備好了 包含良民證 本來想說公證完就可以直接申請居留
沒想到外交部那邊說: 如果是以學習中文身分入境 要先出境才可以辦
那就只好等簽證到期再出境了
不過就像您所說的: 法國那邊的婚姻登記結束才可在這邊申請居留
那也就是說要拿到livret de famille才可以囉?
這樣...............真的要等很久
而且............livret de famille又要請法定翻譯人翻譯 再經駐外館處驗證?:?
哪一位大大可以麻煩補充呢?:po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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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是要等很久啊
規定是說要台灣跟法國的結婚登記證明才能辦。所以應該是等到livret de famille的意思吧。chocolat您有除了這個東西之外的結婚證明嗎?certificat de mariage是什麼東西呢?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拿去ㄠㄠ看耶。(當然不ㄠ白不ㄠ)
關於livret de famille,如果是到法國在台協會請他們幫忙登記的,更是要天長地久。而且三個月是他們說的,後來就是會更久更久,然後打電話去他們也說不知該找誰這樣。
總之台灣的登記必須「兩國的」結婚證明,所以要台灣的公證結婚那張,和法國的一個證明。有這東西之後,還要體檢的樣子。不過等到法國證明拿到就很快嚕。
如果老公是「持符合改換資格之停留簽證或居留簽證入境」,那就不用出境喔,觀光也可以轉居留說,就是觀光兩個月兩個月延,六個月出國一次,然後延到拿到結婚證明可以去辦居留證為止。「簽證」是外交部管的,「居留證」是外事警察管的。所以文件齊全之後呢,就必須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去「轉換身份」,把原本的「停留」身份,轉成「依親居留」。轉好了以後,再去找各縣市外事警察辦居留證。所以拿到結婚證明那些東西,是要先去外交部辦理成「依親身份」,然後再去找外事警察,三天就給第一次居留證了。
問題就是,落地簽是不行轉的!!!所以如果您的老公是拿落地簽結婚,啊那就不行轉了說。恩這是一個大陷阱,因為以前不能停太久,大家都會去辦簽證。現在可以停三十天,大家就不去辦簽證了。
chocolat您的狀況,我覺得不是要去問能不能由「停留」visitor轉「居留」resident喔。因為學中文的也是「居留」,您可以再去問清楚,學中文的停留身份可不可以轉成依親停留。
此外,每個縣市外事警察不同喔,台北縣比較機車。
[[i] Last edited by Loulou on 2008-5-14 at 09:10 AM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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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客氣啦~因為我們也是正好遇到這些問題的"同路人"!
就我所知~外交部那邊的答案: 學生(學中文)的停留或居留簽證~都是不能轉換成"依親"簽證的~ 他們很官方的說法是:目的轉換就必須出境~再換簽證入境~因為我家老公也是拿學中文的居留證~還是得出境!:hit:
恩恩~也因為如此~我們月底就要飛一趟日本~花一次機票錢再花簽證費用然後才能等待再等待法國方面的文件~才能辦理依親居留了
而且就我們的經驗~申請居留所要做的體檢很貴喔~在高雄醫學院要3000大洋~當然~這些都是必要的開銷~且效期只有三個月~
我們也是這週五才要北上到在台協會申請法國方面的結婚登記~
期盼你們申請居留都順利囉!!!:luck: |
lunehsu | 2008-5-14 06: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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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六月在台灣結婚 登記 不過十二月份返法
我先生當時在台灣拿工作簽證
當時我有試著換成依親簽證 (工作簽證可以直接換依親簽證 不必出國)
就如同大家說的 台灣會要求一堆文件
於是我們是見招拆招 一件一件去辦
運氣還不錯 我們在九月就收到法國寄來的livret de famille
其實去法國在台協會交涉 都是我先生去負責
他是跟我說 在大使館工作的人都很勢利 (因為他以前在法國駐日本大使館實習過)
所以他每次去駐法在台辦事處 都西裝筆挺 假裝是有錢人
這樣的做法 似乎也都有效 法國在台協會的人會認真處理我們的文件 馬上寄到法國吧
九月就在台灣收到法國寄來的結婚證明ㄟ
體檢我們也是有做 我記得是在台北市立醫院 好像一千多元吧
後來因為法國家裡有事 臨時決定回法定居
就沒必要辦依親簽證 就此打住.......
給你做個參考
但是我可以確定的是 學生簽證真的是不能直接辦依親簽證啦
在台灣結婚 你還得給你先生一個中文名子 還得要是百家姓裡有的姓氏
我們也傷腦筋很久 後來 我先生就入贅到我家 跟我姓
回法國後 我也跟他姓 這樣算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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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台灣結婚...一定要公證嗎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了
台灣改登記制ㄌㄟ
結婚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了....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發結婚證明
可是我不確定,要辦法國入戶籍
法國這邊有規定一定要在法院公證結婚的? |
chocolat | 2008-6-16 08: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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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Vanni[/i] at 2008-5-24 08:51 PM:
台灣改登記制ㄌㄟ
結婚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了....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發結婚證明
可是我不確定,要辦法國入戶籍
法國這邊有規定一定要在法院公證結婚的? [/quote]
辦法國入戶籍?
請問您是指在台灣結婚 然後要在法國入戶籍嗎? 那就到時戶政辦完登記結婚 在把相關資料送到 法國在台協會 他們就會幫你寄回法國登記囉~~
在法國結婚的話 應該就沒這方面的問題了吧? |
nicochiang | 2008-9-9 07:2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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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跟法國人在台結婚的流程
PS:我們的前提是法國人已經在台灣工作了
所以沒有申請哪種簽證來台結婚的問題!
我們是9/1去公證並登記結婚的!
1. 公證結婚前
* 單身證明取得:
step 1: 向出生地的市政府申請(可線上申請)
我們是在申請一週內就收到單身證明(71省)。辦理時間各省不同,僅供參考!不需費用。
step 2: 法國外交部公證處公證蓋章。證明此文件是由法國某地之市政府開出的文件。
(若不住在巴黎可以採用郵寄)
le Bureau des Légalisations du Ministère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
地址:57 boulevard des Invalides, RDC, 75007 PARIS (métro : Duroc)
電話: 01 53 69 38 28 / 01 53 69 38 29 ( 14h00 16h00)
傳真: 01 53 69 38 31
對大眾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08h30 13h15
step 3: 送到台北駐法辦事處複驗,確認此文件為法國外交部公證過,
驗證費用11歐。
所需文件:
1. 文件申請表。
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所提交文件正本、影本(影本與正本頁數必須一致)乙份。
4. 所持之文件須先經法國外交部驗證組驗證,倘文件超過一頁以上,每一頁間須由公證單位加蓋騎
縫章以確認該文件之連續性。
5. 文件經公證人翻譯後,正本連同翻譯本一併送請法國外交部驗證組驗證後,再送本處驗
證。
6. 倘以通信方式申請,請記得附上回郵信封
7. 每份文件11歐元 (可以現金或支票支付抬頭請寫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 速件提辦費:為文件證明費之50%。需兩個工作天。
PS :可以直接在台北駐法辦事處翻譯並驗證,在台北就不需要再找翻譯並重新驗證一次翻譯。
[url=http://francotaiwanais.365bbs.tw/javascript:void(0);/*1219721121821*/]le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url]
地址:78 rue de l’Université 75007 PARIS
電話 : 01 44 39 88 30 傳真 : 01 44 39 88 71
email: [email]giopar@br-taiwan.asso.fr[/email] ,[email]gio_par@yahoo.fr[/email]
Step 4:若文件是回台灣才翻譯的,需要送到法國在台協會認證。
若文件在台北駐法國就翻譯好此步驟可以省略。
(可以自己翻譯,沒有規定一定要法定的翻譯人翻譯)
台北市105敦化北路205號10樓
電話 (886-2)3518-5151 傳真 (886-2)3518-5193
法國在台協會沒有幫忙翻譯,只有認證文件
費用約台幣$667(14歐),需3-5天。或請參考這個頁面。
Step 5: 最後一步驟就是送到外交部複驗文件。
所有在外文文件都需要有外館驗證後才可以使用。在此請特別注意單身證明有效期限為三個月,
從發出那天起算。光是複驗外館文件正本需收費 $400,要三個工作天。急件加收兩百元,隔天取件。
文件證明申請資訊請參考這邊
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局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3~5F
以單身證明上的名字(牛奶)為申請人,我去代辦的話需要牛奶寫一份委任書
還需要帶雙方的證件正本才可以申請!
8/21 補充:
今天去法國在台協會拿到翻譯認證後的單身證明直接殺去外交部辦文件認證
但外交部的人跟我說文件應該先送外交部認證不是先送法國在台協會(法文他們是看的懂喔?)
我是想說應該先翻譯成中文他們才看的懂阿且他說文件認證
應該是去法院不是在台協會
我被搞的"霧殺殺"了,但我這樣辦也是可以之後若有人要辦建議先打去外交部問看看單身證明翻譯的流程嚕∼
文件認證一張四百塊,因為單身證明有兩張一張法文原文,一張中文翻譯
所以兩張算八百,很搶錢吼?!
經過以上落落長的步驟後單身證明才可以使用千萬注意單身證明有三個月有效期限,不要過期了過期的話以上步驟通通再來一次 不但花錢也花時間喔
* 法院公證聲請登記:
日期可以自己訂,需在三天前先向法院登記。可由一結婚人前往法院登記,所需文件如下:
1. 證人的身分證影本跟印章(父母親友都可以)
2. 外國人的單身證明正本,驗證程序請見以上。若法院已經驗證過 到時登記就不需要再出示了因為正本會被法院收走喔!(我自己有影印一張留紀念)
3. 結婚雙方的身份證或護照(備影本)。
4. 公證請求書一份NT$2元,向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服務台、聯合服務處或員工合作社購買或可自行上網當漏再列印出來,免費。證人的資料都要填好他們才收件
5. 公證費用平日NT$1000元,例假日$1500元。需英文證書者NT$400。
PS: 聲請登記得由一人前來辦理。結婚當天,結婚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提前半小時報到,按時舉行儀式。中文姓名最好是在公證前就先取好,需符合我國取名原則,姓要百家姓才行。這樣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不需再寫中文姓名取用聲明書了。
2. 公證結婚
當天所需文件:
1. 結婚人雙方印章,身份證或護照
2. 公證人兩位身份證及印章
3. 結婚戒指,會有交換戒指儀式。
PS: 參加婚禮應服裝整齊,結婚人穿不穿禮服皆可。結婚儀式在各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結婚禮堂舉行。週一到週五有上午十點,十一點及下午三點的場次。週六跟週日只有上午十點及十一點的場次。
公證後法院會給你結婚書約,結婚證書現在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有發,一張一百。
3. 公證結婚後 (頭大的來了)
* 戶政事務所登記:
所需文件:
1. 在台有戶籍方的戶口名簿正本
2. 身份證
3. 外國人的護照
4. 中文姓名聲明書(若在法院就已經取好就不必再寫)
5. 換證工本費50元。
6. 有雙方結婚人證人的蓋章結婚書約一張
PS: 台灣現在改為登記制,公證一個月內要去登記。登記當天才算是結婚紀念日喔!
打到戶政事務所去問他們說不需要帶照片! 可以直接用存檔的舊照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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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目前只差將文件送到法國登記(最頭大的一宗)台灣這邊的結婚手續都算是完成了喔
* 法國登記:
所需文件:
可以請法國在台協會代辦!剛打去法國在台協會問,那個只講法文跟英文的madame居然叫我上他們的網站上看,網站上根本啥都沒有!有的話我還用打電話去嗎?下面的資訊是我自己到法國在台協會拿到的:l'acte de mariage申請書上寫著需要下列文件
1. 結婚證書(在戶政事務所登記時要另外申請一張一百)
可以自行翻譯,再拿到法國在台協會公證即可。
或是參考外交部的常用譯文範例(英文法文德文都有) 但版本跟我的結婚證書不同!
2. 結婚書約 (法院公證後會給結婚書約)
3. 戶籍謄本(需要有結婚登記的)
4. 法國人的出生證明
5. 我的出生證明(需到出生登記的戶政事務所去申請)
但因為台灣給出來的文件都是中文(或英文)勢必要翻成法文才能送到法國登記
法國在台協會網站上說要在法國用的台灣文件需要
必須在法國使用的台灣文件
此類文件必須經過法院或獨立開業的公證人認證,公證人的名單與聯絡方式請查詢司法院的網站。此類文件還必須經過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的公證程序。若需更多相關台灣公證的資訊,請查詢外交部網站—領事事務(英文與中文)。
公證加翻譯認證費用:
1. 在法院找民間公證人公證文件認證中文文書 $500元
$500 x 4 = $2000 (結婚證書,結婚書約,戶籍謄本,出生證明)
2. 再送到外交部認證,外交部認證一張要收費400元
出生證明,戶籍謄本,結婚證書,結婚書約都需要驗證,光是外交部這邊我就要付出
$400 x 4 = $1,600 (若還有法文譯本,要多加1600,因為算另一份文件)
3. 之後再到法國在台協會認證翻譯一張是14歐,約667台幣
所以等於 667 x 4 =2668
光是這樣就已經要花 $2000+$1600+$2668 = 6,268光是申請法國的登記就要花這麼多!
天阿∼結婚還真是不容易花錢在這種文件上真是浪費但又不能不做 > <
* 在台申請依親簽證
請注意依親簽證要在法國也登記(改了)結婚後才可以申請。
所需文件:
1. 良民證或無犯罪證明,有效期六個月(落落長的驗證流程請參考單身證明)
2. 結婚證書
3.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有結婚登記)
4. 健康檢查報告(三個月有效)需到指定醫院檢查。
5. 護照正本影本各一份需留有空白頁
6. 申請書(網站可以下載)及六個月內的相片兩張
7. 費用新台幣三千元。
若人已經在台灣請先去電詢問簽證可否轉換成依親不然需要出境再重辦一次,外交部電話:23432888
PS:拿到依親居留之簽證後,需再到居住地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所需文件:
1.戶籍謄本及結婚證書
2.二吋相片一張及申請書
3.護照
4.一年期一千元(第一次先發一年,之後每次簽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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