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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2008-3-30 12:50 AM
解悶是個和樂的大家庭!

    最新發展:請參閱第 17 頁#25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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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1 頁第 164 篇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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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2 頁第 16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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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2 頁第 17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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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2 頁第 175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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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2 頁第 17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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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3 頁第 18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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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5 頁第 21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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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閱讀:第 17 頁第 24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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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這個行動持續到 alonecat 出來聲明:

    「alonecat 以後在解悶上發言的內容,不再觸及髒話、及各種歧視用語」為止。


    若 alonecat 在解悶上公開聲明,並確實願意遵守,則本行動停止。



    今天晚間,有勇氣的 alonecat 出面說明他願意跟大家一同維護解悶的環境,



    所以本行動結束。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lonecat[/i] at 2008-4-1 09:40 PM:
首先  我願意按照Don的意思  提出一份自清
***alonecat以後發文會注重用詞  不涉及髒話以及歧 ... [/quote]



alonecat 你算是個好樣的。



雖然之前我對你大加抨擊,用語辛辣,


不過你總算是瞭解我對你的用心良苦(我也是開玩笑的,而且可千萬不要盡成空啊!)。




你要知道啊,你可是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而且相信私底下的你應該是一個講義氣的人(很多你的鄉民朋友私下傳短訊來都是這樣說)




那麼,就讓大家在解悶這個天地裡,暢所欲言吧!




彼此交流資訊,互換新知,交流感情,快樂生活。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必須要跟 chionx3 鄭重道歉。

在此謹對於貼出 chionx3 照片連結,
導致她個人隱私受到侵害,表示由衷的歉意。

雖然本意原是要試圖證明 alonecat 可能是利用分身,
但這樣的行為造成 chionx3 的不舒服或難過,
這一點是錯誤的。

也因此希望能夠透過在這裡公開表示對 chionx3 的歉意,
讓她稍解心頭的不快,

也懇請她能夠不要再介意,敞開心胸原諒這個誤會與錯誤。

另外,對於其他因為牽涉到此次行動中被誤會或傷害的解悶鄉民,
尤其是所謂可愛的「小豬」們,這個用語不當,
也在此表示忠心的道歉,
希望可以獲得諒解,
並且未來大家一同在解悶這個屬於大家的園地裡快樂地交流資訊。






這次的行動算是完成了。



謝謝各位的協力,


不論是背後支持的,


或是背後反對的,


明白表示意見支持的,



明白表示反對的。





也要對諸位無辜被辛辣及不當用語傷害的朋友表示歉意(希望得到您們的原諒),



當然,也要再次(其實是第三次了喔!不要有下次了,哈!)肯定 alonecat 的勇氣。




再次謝謝。

[[i] Last edited by Don on 2008-4-1 at 11:06 PM [/i]]

579paris2008-3-30 01:39 AM
挖賽!!
你好屌.......搞了這麼大一篇,還附圖!
真認真!!
我也狠屌
居然跟著看完了∼∼我真是白癡!
只是不太懂
一下五樓,一下一樓,一下又四樓的∼∼∼
昏了!!
繼續加油吧大大...............................

alonecat2008-3-30 02:12 AM
1.我女朋友用他的帳號發表他對這件事情的意見有什麼不對  
   為什麼發表自己看法就是擦屁股or護航
2.我看不出來這件事情有誰得罪到你了  值得這樣大作文章把別人相片公佈出來
3.我覺得你非常的低級和噁心
4.我看站長怎麼處理

Don2008-3-30 02:58 AM
:ton:
:tu:
:sad:

[[i] Last edited by Don on 2008-4-3 at 07:31 PM [/i]]

Pompom2008-3-30 06:48 AM
疑?這樣有點小題大作喔

仁義道德 禮貌禮儀 善心慈心 是個人的修身法則 是拿來教育自己家的小朋友 跟自己修身用的

如果拿來當成控訴別人 甚至變成解決私人恩怨的盾牌武器

那真是給他向下沉淪了

冤家宜解不宜結 何必逼人到絕境?

Orz2008-3-30 08:56 AM
好低級的帖
難道現在解悶是在比低級的嗎.....
那麼
大大
您贏了..............

alonecat2008-3-30 11:32 AM
[quote]
一、確定是你「女朋友」發的文嗎?


  還是,又是一個開「女友」分身的帳號?

  
  唱雙簧?一人飾兩角?還是精神分裂?
[/quote]
不好意思  我的人格跟你不同  不會自己說的話不敢承認
那篇文的確是他本人照自己意思發的
妄自猜測的指控  應該要站出來道歉

[quote]
  你每天在那邊「X來Y去」、「雞A來雞B去」、「射」來又「射」去,

  說真的,你跟你女友要怎樣射,或是,

  你射完,要理還是不要理,沒人會鳥
[/quote]
每天用這些字眼污染板面的是誰  大家現在看的很清楚
甚至侮辱並性騷擾了女性
誰是真正的言語暴力  歧視主義  不言而喻


[quote]
四、怎麼處理?


  當然就是你滾蛋。


  喔,還有,


  別忘了,閉上你的鳥嘴。
[/quote]
你跟站長就是要處心積慮把我弄走  免得我總是拆穿你們虛偽的一面  讓你們難受
站長執法也是純粹對人不對事  毫無章法  連這種揭人隱私+對女性性騷擾的文章都可以不管
我想你們在成長的過程可能都有不為人知過去吧  造就成現在這種人格
即使把阻礙你的人一一弄走  你也永遠不會快樂  因為你有一顆缺陷的心

要我滾蛋  我會等你站長親自來刪我的ID  讓大家知道你是多麼虛偽,極權


各位其他的解悶鄉民
我知道你們都很怕  明明知道這些人非常令人憎恨  但是都怕中彈而不敢發言  
深怕一個不小心個人資料通通都被公佈到解悶上來  站長也不會管
由此就可以看出台灣人貪財怕死的個性  令人嘆氣!

Don2008-3-30 04:10 PM
:tu::ton::sad:

[[i] Last edited by Don on 2008-4-3 at 07:33 PM [/i]]

kyel2008-3-30 06:30 PM
回 aloncat

提醒你一下:
[url]http://roc.taiwan.free.fr/bbs/viewthread.php?tid=3063&fpage=0&highlight=&page=2[/url]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lonecat[/i] at 2007-12-30 19:39:
的確, 要就真的無為而治, 一切讓大家自由發展, 站長不隨便干預
... [/quote]

[url]http://roc.taiwan.free.fr/bbs/viewthread.php?tid=17369&fpage=0&highlight=&page=4[/url]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lonecat[/i] at 2007-12-29 16:15:

非也非也
只要有管理者出面就不是所謂天擇的一部份了
那就是所謂人擇了 [/quote]

這就是你要的極端言論自由。請自己回想自己
支持本站言論自由「物競天擇」的時候多麼義正嚴詞。
現在竟然抱怨「站長也不會管」?這還真是前言不對後語啊!

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又還要站長管?

你的邏輯還真矛盾。我別處早就說過了,出來跑的,遲早要還。
想要這種極端言論自由不要站長管,就不要每次自己一有了問題
就往站長身上賴,甚至還牽拖到台灣人個性去。

當然我自己立場不會跟你一樣。也不可能你講什麼,我聽什麼,不然
你講的前後矛盾,我還真不知道要以你哪句為準。

不過,關於這個 Don 貼出無名小站相片連結的部分,我雖然
在個人立場上不同意這種作法,但是站務方面沒有插手空間。

他所貼的是超連結,連結的對象是無名小站網頁像簿區,
而無名小站像簿區,特別是公開像簿,很難說是個人
隱私一部份。如果把公開像簿的「連結」從嚴解釋,視為
個人隱私的一部份的話,恐怕這個站上的「優選部落格」
,甚至是批踢踢那種台灣大型網路論壇的表特板全都可以
關門了。因為把「超連結至某一公開相簿」行為從嚴解釋成
「侵犯隱私」的話,這些板的使用者就算不是愛「曝人隱私」
,就都是「自我暴露」了。

另一方面來說,你在無名小站上不加密碼或是密碼公開,貼些
色情圖片,台灣警察或法院有沒有辦法管你?當然可以。或是
你在部落格或網路論壇上罵人,對方可不可以告你?當然也可以
,而且這類案例還常常見報。

這類案例會出現的主要原因,就是網路具有人所共見共聞的公共性。
因此,解悶能限制這種具有公共性的超連結嗎?當然不行。

解悶管理者管得到無名小站上面的像簿嗎?也不可能。

一個從本站連結到外站公開網頁的超連結,我沒有理由做任何更動。

你只需要考慮對自己怎麼有利,我則要考慮到整個站甚至是相關理據。
這就是我不會去動這個超連結的理由。

他如果把你照片未經你同意貼到解悶,或是未經你同意公布你姓名,
身份,或是你的私生活細節,這個才是我要處理的對象。提供超連結
這種行為並不是站方處理對象。

當然如果你是反兒少法某條團體一員的話,可以繼續主張你的言論自由。
不過他們的論證絕對不會像你論證如此簡單。你很心儀批踢踢的言論自由,
那就去八卦版看看這個方面的八卦或是八A板長點知識。

甚至你只要逛批踢踢夠久,你都看得到所謂的言論自由不是像你想得
這麼簡單。批踢踢也絕對不是你想像中的無所不為的自由天堂。
這兩天出現了蜜尼事件,就是個當紅的例子。

kyel2008-3-30 06:35 PM
相關討論處理

我將把 Don 所發的一些相關新文章剪到這篇來,不要佔用太多新文章板面。

Don 與 alonecat兩造的恩怨是非可以在這個討論串繼續發言,講個明白。
但是不要影響到其他討論文章,有問題在這裡解決。

三天(2008.april.2 週三晚間八點半)之後不定期關閉這個討論串。

bluesnoopy.tw2008-3-30 06:41 PM
DON你好像跟alonecat有深仇大恨一樣耶∼
整個是件感覺好像不是那麼嚴重。

alonecat2008-3-30 08:08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kyel[/i] at 2008-3-30 07:30 PM:
提醒你一下:
這就是你要的極端言論自由。請自己回想自己
支持本站言論自由「物競天擇」的時候多麼義正嚴詞。
現在竟然抱怨「站長也不會管」?這還真是前言不對後語啊!

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又還要站長管?
[/quote]
我想....kyel站長您又曲解了我的原意了  真不曉得是不是我表達太差
我那篇兩句是下述這樣的  不能分開的  請不要斷章取義
[quote]
的確, 要就真的無為而治, 一切讓大家自由發展, 站長不隨便干預
要就訂立明確規則  再簡單都好  至少有個準
[/quote]
意思就是  如果要真的物競天擇  就不要干預討論
既然要管  就應該有個標準
而不是只刪alonecat的文章  然後Don怎麼人身攻擊都無所謂

希望解悶有個共同的規則和標準  也是我一直在提議的事情
也始終堅持這樣的原則  怎麼會被您解讀成前後矛盾呢?


接下來我想請問各位鄉民  以下的話到底算不算人身攻擊?
[quote]
[color=Blue]誰要是人格跟你同等級,那早該切腹

你是癡呆了,還是耍白爛?

你要拉屎要潑糞,回你家去。[/color]

[color=Red]你跟你女友要怎樣射,或是,
你射完,要理還是不要理,沒人會鳥。[/color]

[color=Blue]你閉上你的鳥嘴可以嗎?

承認開分身啦?承認精神分裂啦?

你自己選一個屎坑跳吧。

當然就是你滾蛋。

別忘了,閉上你的鳥嘴。[/color]
[/quote]

另外未經同意  就把別人相簿貼出來  真的是無妨嗎
我覺得站長真的是太公正了  欽佩欽佩!!

Don2008-3-30 08:12 PM
:DD:~:?:hit:zzz:ya

[[i] Last edited by Don on 2008-4-3 at 07:34 PM [/i]]

Don2008-3-30 08:24 PM
:DD:~:?:(:);-)(o)

[[i] Last edited by Don on 2008-4-3 at 07:35 PM [/i]]

alonecat2008-3-30 09:05 PM
以上我通通否認
完全是栽贓抹黑  無中生有  硬扣帽子

螞蟻男2008-3-30 09:07 PM
公理自在人心

看完這篇文章有很多感觸
1.留言者的水準不一
2.管理原則標準不一

首先,請問一下這位po文章的先生,你洋洋灑灑把以前的文章連結,另外又開一個主題把這些文章拿出來再挑起戰火,你覺得很有趣嗎?

===>我個人覺得,解悶是個台灣人分享的園地,是個自由有水準的地方。
解悶怎麼出現這種文章來揭發某人的照片和部落格,被拿來作為抒發私人的恩怨的地方?
如果說這件事情有提醒大家要注意安全之類的效果,那你情猶可原。但是這件事情跟所有人的權益都沒有相關,你卻拿來作為解決私人恩怨,隨意公然謾罵並且你把跟你們兩個以外的第三個人的相簿公開,只因為那個人幫你不滿的人說話,那我覺得你的動機非常有待商榷。在解悶上造成的口水戰,我想大家都有發言的自由權,先不管內容如何,你這種行為實在很沒公德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如果要公開你的對手的照片,那也請你先拿出你的照片出來讓大家看看吧!我覺得大家還滿有興趣想看看你的廬山真面目。


然後要請問一下版主的意見,請問所謂的文章該不該刪以及該不該修改的原則是甚麼?
===>身為一個版主,解悶的大家長,是不是應該適時的平息戰火,站在公立的角度去看待所有的會員?並不是版主說了算,然後大家就該摸著鼻子乖乖的服從,現在是民主時代,不適當的發言的確會受到大家的檢驗,那是發言人發表文章之前應該就要知道的規則。版主說不同意這樣的行為,但是卻沒有即使的止住戰火,反而加入戰局了!我想這是以前阿派在經營解悶的時候不會看到的情況吧!!版主是否該請教以前的阿派版主該如何有效的公正管理並且不引起爭議,可以公開訂出一個規則,大家以後就乖乖的遵守,這樣大家也沒甚麼爭議。請版主三思。感謝


最後,希望這位發言的先生,你不要把所有的人都罵了。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大家發表自己的意見並不是代表再幫誰說話,你把這件事這樣炒作公開照片的所作所為的確有點過火,我想公理自在人心,大家心裡一把尺,也不是要跟你口水戰,所以先請你大人有大量不要再罵了。如果說解悶最後變成這種沒水準又不自由又不公正的地方,那我想以後大家都不會發言了。

以上!!謝謝

[[i] Last edited by 螞蟻男 on 2008-3-30 at 10:10 PM [/i]]

bubu2008-3-30 09:08 PM
有那麼嚴重嗎?

各位大大好:
久沒來解悶 想不到解悶竟然變成這樣墮落的地方,墮落到我不得不註冊帳號,停止潛水,跳進來說說話!
令我震驚的是 有什麼了不起的恩怨,竟然需要公佈他人網路相簿, 來證明自己說的有道理,他人說的沒有道理?又是哪一條法律規定女友不能幫男友說話呢?又或是Don先生/小姐以為,因為回話不苟同您的觀點,所以就認為一定是護航?有沒有可能對方確實是某人的女友可同時也不贊成您的言論呢?
其二:我仔細爬文後,一切的開始都是因為"射後不理"這句話,此話的確是不文雅,alonecat也確實是需要多斟酌用字,但是這話延伸成是不負責任也並沒有錯; 而發文者為了對方說了這句話,對方的女友回了某些話,所以特別在解悶開一個thread, 公佈超連結相片,替自己伸冤,請問發文者跟版主,這樣是否有必要?
莫非 現在來解悶的人都要擔心自己說了什麼或是幫某人說了什麼.所以相簿會被公佈,關係會被公佈,隱私會被公布嗎?
台灣剛剛舉行了一個氣度不凡的大選,把民主真諦完美的表現,現在在解悶卻把台灣的言論'自由'民主厚道給踐踏了!國外的朋友看到了,只怕以為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其實不過是言論不合.版主竟然說因為是超連結不是貼相片 ,所以無法可管;那陳冠希的裸照風波,大家也都可以盡情以超連結方式散佈囉?我很好奇的想問版主跟DON是不認識的嗎? 還是你們也是所謂的朋友關係所以有所包庇呢?那ALONECAT是不是也要如法炮製,開個THREAD呢? 在過去我唸書的經歷中,不管是英國留學新鮮事或是米蘭的米苔目同學會,都不會有版主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 我不清楚一路上DON跟ALONECAT的恩怨,但是因為意見不合, 諸人九族, 公布"超連結", 開THREADㄉ大動作真的不是台灣留學生應該有的樣子!
其三版主說ALONECAT跟DON的恩怨在此解決,所以讓此THREAD發展置之不理,試問有人公佈我女友照片,用聳動標題做開場,我能不回覆嗎?這不是鼓動他人吵架,煽動情緒,搞民粹嗎?是要大家評評理 看看相簿 把事情鬧大嗎?請問版主如果每個人都因為與誰意見不合而開THREAD公佈相片 .請問解悶還要正常運作嗎?請問解悶還配做台灣留法生的代表網站嗎?! 請善盡管理之責! 版主是大家信任且賦予權力的對象,請不要讓鄉民失望!
其四從回應可以看出 許多人都對DON的大動作不以為然, 請問DON你要不要去懷疑他們是誰的誰, 公布她們的相片關係?還是你/妳要靜下心來思考一下也許這樣真的沒有必要!這裡是台灣留學生網站不是警察帝國!請善用你的權限!!!另外ALONECAT的射而不理讓你感冒 那請問你的"說真的,你跟你女友要怎樣射,或是,

你射完,要理還是不要理,沒人會鳥。"的言論又是如何呢?更何況這話還是皆在你把女生相片公佈之後,你說的汙辱性言論配上照片,對人傷害豈止是言論不合?請問誰人無姊妺母親,麻煩你自制!另外有些不同意你言論的人,請虛心接受不要放肆猛打, 我活到現在可以跟你分享的就是:--當別人不回話的時候,切勿沾沾自喜以為你是對的,那是因為別人懶得跟你多說.省的被瞎纏上!
但是我的確同意你所說的,很多事情的確比我們想像中的嚴重!所以我不得不跳出來說話,因為不說話ㄉ話,那就是我同意站長的作法, 你的作法, 同意台灣人都是這樣稿權力 --意見不合ㄉ時候得到站長默許來開thread罵人然後公佈反對者相片,關係.最後在補上反對者過去的失德敗行作佐證 要大家一起公幹,有更多反對意見,就在對更多反對者緊咬不放;您知道這場景讓我想到了什麼嗎?文化大革命!!
DON不能被制止但是站長你可以做點事!其他解悶的台灣同學也請思考看看如果在解悶上跟人意見不合的話,這種事就會發生在你們身上,請問你們要不要站起來說說話?為台灣人的尊嚴發聲!
親愛的DON先生/小姐:若因為我這篇言論 所以你也想公佈我的相片 那請便
我提供給您超連結 [url]http://photo.pchome.com.tw/chloeku[/url] 不勞您費心
最後跟站長說一句:你所被賦予的權力是大家對您的信任,請善用,請愛惜 請不要辜負!謝謝
PS:給ALONECAT及他女友 相簿不必關閉 沒有做錯事 不必閃躲

[[i] Last edited by bubu on 2008-3-30 at 10:16 PM [/i]]

raphaelle_wu2008-3-30 09:13 PM
大家和氣相處吧~

看了兩位的文.... 先聲明我對這兩位都不認識, 也不偏袒誰
首先, 是下面這段 讓我想發言的

[u]各位其他的解悶鄉民
我知道你們都很怕  明明知道這些人非常令人憎恨  但是都怕中彈而不敢發言  
深怕一個不小心個人資料通通都被公佈到解悶上來  站長也不會管
由此就可以看出台灣人貪財怕死的個性  令人嘆氣! ... [/u]

你們兩要打口水戰, 不要把鄉民扯近來, 沒有人義務幫你們評分誰對誰錯, 因為事情沒有決對ㄉ對或錯,
我也曾經為了發問一則租屋問題, 被一些人砲轟, (那一則好像被刪了)
不管這些砲轟是好友跳出來說話或是其他等等原因, 都讓我覺得偏離了我當初po文ㄉ原意及問題.
站上人人有發表權, 但無須多造口業.
球是會反彈的, 你們丟愈大力 它反彈更高, 也要有更大的耐力去接收它.
希望雙方心平氣和, 把球放下,握手言合吧 !

[[i] Last edited by raphaelle_wu on 2008-3-31 at 05:21 AM [/i]]

Don2008-3-30 09:14 PM
潑糞的人說他沒潑糞。可能是解悶網頁系統錯亂了。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lonecat[/i] at 2008-3-30 10:05 PM:
以上我通通否認 完全是栽贓抹黑  無中生有  硬扣帽子 [/quote]



alonecat @ 解悶:「以上我通通否認 完全是栽贓抹黑  無中生有  硬扣帽子。」



西藏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拉薩街頭出現的軍人,是幫助群眾打掃路面、清潔衛生的。」



中國國務院發言人袁木:「我很負責地向全世界宣稱天安門廣場沒死一個人。」


























:good:

totonancy2008-3-30 09:16 PM
話說我朋友只是看完謝昌那篇文,回應了一下

說解悶是自由的地方,大家有發表言論的權力

我朋友就淪落為打手了

我幫我朋友說話也變打手了.........

DON先生,真的太過於激動了!

Don2008-3-30 09:33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螞蟻男[/i] at 2008-3-30 10:07 PM:
抒發私人的恩怨 ... [/quote]



你寫了這麼多,我全都讀完了。




請問你:我站出來攻擊擊 alonecat 是因為私人的恩怨嗎?




我告訴你,話說白了:我就是不爽他在這邊「跡來疤去」、孃來皰去」....




最後又搞什麼「射後不理」?





要來評論前,你先搞清楚事實是什麼。






如果你沒有先去爬爬文,沒有先去看看 alonecat 在解悶上發表的大作,




沒辦法說出個前因後果,那麼您的說法,我只好退回給您。





請您發表意見前,先把事實看清楚喔。

chionx32008-3-30 09:3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raphaelle_wu[/i] at 2008-3-30 10:13 PM:
你們兩要打口水戰, 不要把鄉民扯近來, 沒有人義務幫你們評分誰對誰錯, 因為事情沒有決對ㄉ對或錯,
我也曾經為了發問一則租屋問題, 被一些人砲轟, (那一則好像被刪了)
不管這些砲轟是好友跳出來說話或是其他等等原因, 都讓我覺得偏離了我當初po文ㄉ原意及問題.
站上人人有發表權, 但無須多造口業.
球是會反彈的, 你丟愈大力 他反彈更高, 也要有更大的耐力去接收他.
希望雙方心平氣和, 把球放下,握手言合吧 !
[/quote]

如果每個人都能像您一樣有氣度那該有多好
事情沒有絕對的對或錯
人也無法保證百分之百的高尚
社會如能光靠人的道德就可約束所有人不犯罪
那我想我們也不需要有法治了

許多人吃虧或是被言語圍攻時選擇不予回應
因為知道再吵也沒有用
可是我認為這樣子縱容是不合理的
也許會有人覺得沒有必要這樣打口水戰
但是維護自己的尊嚴和發言的權利有錯嗎
今天只是在這個論壇就可以這樣任人辱罵
那在現實的生活中
我們又要遭受多少這樣惡意的攻擊?

Don2008-3-30 09:37 PM
bubu 喔,我能回應你的就回。你其他寫的部分喔,可惜,零分。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bubu[/i] at 2008-3-30 10:08 PM:
你說的汙辱性言論配上照片,對人傷害豈止是言論不合?請問誰人無姊妺母親,麻煩你自制! ... [/quote]



這句話你應該對 alonecat 說吧?!



搞錯對象嚕。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bubu[/i] at 2008-3-30 10:08 PM:
另外有些不同意你言論的人,請虛心接受不要放肆猛打, 我活到現在可以跟你分享的就是:--當別人不回話的時候,切勿沾沾自喜以為你是對的,那是因為別人懶得跟你多說.省的被瞎纏上! ... [/quote]




這句話也剛好是很多人要跟你以及 alonecat 說的。




我今天被瞎纏上,是我自願。





反正我都要跟豬打架了,還怕沾到糞嗎?


















:DD

alonecat2008-3-30 09:37 PM
現在實行好人運動
做好事  說好話...

[[i] Last edited by alonecat on 2008-4-3 at 10:01 PM [/i]]

alonecat2008-3-30 09:40 PM
還有  不要再拿自己的帳號出來幫自己加分了
自卑的人才會做這樣的事

Don2008-3-30 09:41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chionx3[/i] at 2008-3-30 10:34 PM:
許多人吃虧或是被言語圍攻時選擇不予回應
因為知道再吵也沒有用
可是我認為這樣子縱容是不合理的
也許會有人覺得沒有必要這樣打口水戰
但是維護自己的尊嚴和發言的權利有錯嗎
今天只是在這個論壇就可以這樣任人辱罵
那在現實的生活中
我們又要遭受多少這樣惡意的攻擊?... [/quote]



先鼓掌。:good:



這真是說得太好了。




你終於開化了。




[color=Red][size=5]謝謝你大義滅親啊![/size][/color]





許多人被 alonecat 言語圍攻時選擇不予回應,因為知道再吵也沒有用。


可是我認為這樣子縱容是不合理的。


也許會有人覺得沒有必要這樣打口水戰,



但是維護自己的尊嚴和發言的權利有錯嗎?



今天只是在這個論壇就可以這樣任人辱罵,



那在現實的生活中,



我們又要遭受多少這樣惡意的攻擊?






你終於懂了!





再鼓掌一次!











:good:

Don2008-3-30 09:44 PM
真是太妙了!我真是猜不透你啊,aloncat!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lonecat[/i] at 2008-3-30 10:37 PM:
Don  讓我們來看一下你前一個ID bernard所說過的話吧
看看誰才是真正的口無遮攔  髒話滿天飛 ... [/quote]






[color=Red][size=5]bernard : 「是怎樣?躺著也中槍?」[/size][/color]


















:DD

Don2008-3-30 09:48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lonecat[/i] at 2008-3-30 10:40 PM:
還有  不要再拿自己的帳號出來幫自己加分了
自卑的人才會做這樣的事 [/quote]


LoL



喔!




那我問你喔,




開分身、



找打手、



在解悶上幹譙髒話、



問候人家媽媽的,




又是怎樣的人?















:ton:

phabre2008-3-30 10:10 PM
看了很令人難過

看了很令人難過

不論是私怨或是對對方的風格不欣賞,
私怨真的存在嗎?

對對方的風格真的那麼無可包容嗎?


給Don,
alonecat是常出言不遜沒錯,
這只是他塑造人物風格的方式,
跟他本人是有距離的;
而且,不管是私怨的層次或風格的層次,
我覺得他本人從沒有把您當作一位討厭的人,
這可以從他私下談及你來判斷;
講句老實話,
即使他塑造的人物再瘋狂,
alonecat是絕不會做出如您現在對他做的事,
真的,他是不會的。

也許離開解悶,
Don與alonecat背後的真人,
是可以當作知心好朋友的,
因為您們二人所操執的人物,
都有一股瘋勁。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kyel[/i] at 2008-3-30 08:30 PM:
未經你同意公布你姓名,身份,或是你的私生活細節,這個才是我要處理的對象。[/quote]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kyel[/i] at 2008-3-30 08:30 PM:
公開像簿,很難說是個人隱私一部份。 [/quote]
既然網管與Don是朋友,
那這真是一件很難令網管處理得漂亮的事。

此外,網管有一些別人沒有的查個人資料權力,
Don又一直威脅要踢爆什麼帳號之間的關係,
即使二件事實情是沒關連,
這樣做也是在害朋友的公正形象。

整件事把三個人陷入泥沼,
Don要不要自己主動當解鈴人?

如果不中聽的話,要罵就罵了,
這一欄我是不會再回來了(射後不理)。

Don2008-3-30 10:18 PM
給 phabre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phabre[/i] at 2008-3-30 11:10 PM:
Don要不要自己主動當解鈴人? ... [/quote]





   





要「解鈴」人,或「解悶」人我都可以。



我只有一個條件:



alonecat 從此以後不得在解悶上幹譙粗話。

加一個條件:刻意搞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言論亦包括在內。






























來來來,紅姨,你說說看,不幹譙粗話是不是才是專業的五樓?






































:DD

[[i] Last edited by Don on 2008-3-30 at 11:21 PM [/i]]


查看完整版本: 解悶是個和樂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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