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法台灣同學會-解悶來法國 » 法律問題 » 關於臺灣刑法中的「誹謗」之認定

頁: [1]

Don2008-5-1 01:17 AM
關於臺灣刑法中的「誹謗」之認定

要談這個部分,先請大家耐心閱讀一下大法官釋字五○九號解釋。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
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
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
,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
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
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
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
,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
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
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
,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
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
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
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這一號解釋講到關於發表「誹謗性言論」是不是應負刑責的問題。大法官
引進1960年代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 New York Times 案中發展出的「真
實惡意原則。

什麼是「真實惡意原則」?就是說,批評的言論縱然有侵害被批評者或被
報導者名譽,原則上該言論還是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而且,縱使這個
言論的內容與事實不符,也僅僅在於表意人具有真實惡意 (actual malice)
的情況之下,表意人才需負起法律責任。

說得白話一點,依據美國的判例,批評的內容就算是跟事實相反,而且批
評的內容也傷害了被批評者,但是只要批評者在說話的時候,沒有真實的
惡意,例如說,我就是要惡搞你,如果沒有這樣,就不需負責。

當然我國的法律沒有像美國那樣。不過還是引了一部分美國法的精神。

釋字第509號的說法是,只要批評的人是「有憑有據」的,批評的人依據
他手上掌握的證據資料,他自己相信他的批評是對的,而且也能讓其他人
有理由確相信它說的是真的、是對的,這樣的話就可以。批評的人也不需
要證明他的證據資料是真的。他只需要真正相信資料是真的就可以。

說得直接一點,就是,「不要無的放矢」。

沒憑沒據,當然無從相信,自己無從相信,當然說出來的話,別人也無法
相信。反過來說,有憑有據,即而且自己相信是正確的批判,不是亂放砲;
那麼這樣的言論,就受到憲法的保障,是不違法的。


補充一下,以上所說的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簡單講完。












:ton:

Pompom2008-5-1 05:27 AM
Merci de votre explication. 但是要怎麼證實真實惡意原則呢?要證明動機 相信不是容易的事哩

Don2008-5-1 11:02 A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Pompom[/i] at 2008-5-1 06:27 AM:
Merci de votre explication. 但是要怎麼證實真實惡意原則呢?要證明動機 相信不是容易的事哩 [/quote]



美國法上所謂「真實惡意」,
在言論自由的表現上就是:
「行為人明知所陳述的內容是假的,而仍將其發佈,或是輕率忽視有爭議的陳述可能虛假的地方,而仍執意要發佈。」

所以是不是有「真實惡意」,就要從兩點判斷:

——有沒有「明知虛偽而仍執意為之」(knowing falsehood)?
——有沒有「輕率忽視真實」(reckless disregard)?

有沒有捏造事實?有沒有惡意扭曲他人所表示的意思?
面對各項消息,是否不經查證就傳播表述?對於其他的資訊是否都不看也不聽?


確實不容易,但也不是這麼難。


不過,我國的狀況又跟美國不一樣。
我們只有採擷一半的制度。

換句話說,臺灣的限制比美國更少,更自由。
臺灣只看你批評時,手上有沒有證據,而批評者相不相信這個證據是真的。

只要你批評時,手上有證據;
只要你相信你的證據是真的,因而才發出批評;

那麼就不算誹謗。

即使後來證明這個證據其實是假的,也不構成誹謗。
說得白話一點:批評時,不要無的放矢,就不用擔心誹謗的問題。
這是最低底線。









:ton:

Pompom2008-5-1 12:04 PM
原來是這樣 雖然有點抽象 但大概了解了 ^^

micnwww2009-2-15 05:56 AM
原來台灣才是世界上最言論自由的地方啊

那敢問一下 法國或是歐陸主要國家關於這方面的原則又是如何呢?


查看完整版本: 關於臺灣刑法中的「誹謗」之認定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2.5 Deluxe  © 2001-2005 Comsenz Technology Ltd
Processed in 0.019631 second(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