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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tte2006-5-30 05:27 AM
O L

2006.05.30  中國時報

[color=Red][b]當「道歉」已很廉價[/b][/color]
南方朔


    最近許多人都談到尼克森的「水門案」,但可能很少人注意到,從該案爆發到下台,以及後來的回憶,儘管他說過「我很遺憾」,「我做了最最蠢的事」,「闖進水門大廈是非法的事」,「我犯了錯」之類的話,但尼克森可從未用過「道歉」。

    在一九八四年四月他下台十周年時,有記者訪問他,希望他說「道歉」,但他還是沒有說。他的回答是:「不會說道歉,抱歉,它難道會大過一個總統的辭職下台嗎?就是這樣,我沒有別的話可以再說了。」


    尼克森對「水門案」從未「道歉」,而只是乾脆下台,這乃是個非常值得探討的課題。尼克森這個人有人品上的問題,但季辛吉也指出過,他乃是戰後美國最有見識的總統。他看問題精準,觀念也清晰嚴格。或許正因為他體會到「道歉」在政治上,尤其在「水門案」上是一種沒有意義的語言行為,說「道歉」與否,都不能改變甚麼,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舉!

    由尼克森不說「道歉」,這時候我們或許已需對「道歉」這種語言行為重做理論的探討了。近代曾對「道歉」問題做過專門研究,希臘裔美籍學者塔烏奇斯(Nicholas Tavuchis)指出過,「道歉」這種新道德,出現於十六世紀末城市文明興起之後,由於人際互動頻繁,相互間的摩擦,侵犯與傷害也開始增加,於是做為一種「療傷止痛儀式」的「道歉」遂告出現。犯錯的人也只有透過「道歉」,始能補贖別人對他的反感及排斥。在人際關係上,這也是謙卑這種價值的進一步活化。它等於是在說:我犯了錯,傷害已難彌補,我在這裡謙卑悔罪,任憑你處置,從而得到你的原諒,進而可以和解。因而以前的人遂說「道歉是沒有武裝的」。由於人與人的相互傷害相對較輕,「道歉」在私人領域上確實有可能,這種新道德遂固定了下來,甚至成了一種禮節。

    但「道歉」在公領域,尤其是政治上,卻極為困難。由於這方面的犯錯都傷害較大,而且都無法恢復原狀,甚至於還是「道歉」也沒用的違法,這時候「道歉」當然也就不再有意義。如果我們注意,即會發現到重大的政治「道歉」,都要拖到物去人非,「道歉」已不再有後遺症,反而會有加分效果之後。所謂的「道歉」總是會遲到即是證明。

    除了這種「遲到的道歉」外,近年來由於政客愈來愈聰明,於是「道歉」已成了一種口頭禪,這是「道歉的廉價化」。這是一種奇妙的扭轉。當一個政治人物「道歉」,他並不是真的「道歉」,而是用這個動作,表達出另一種反面的意義。那就是:「我都道歉了,你們還想怎樣?」用「道歉」來推卸掉指責,布希總統是最大的行家。

    因此,在這個「道歉」的廉價化,甚至成為卸責工具的時刻,我們已不要「道歉」,而要他們在去留間做出選擇!


[color=Blue]此文章的第四段 讓我想到 生活中 常用的 : je suis desole(e), excuse-moi, pardonne-moi ... 其中 je suis desole(e) 是我個人很討厭用 也 很不喜歡聽到的 : 通常 拋出此話的對方 多半是不想為事情盡力或盡快的推卸責任  他們的理由(如果還願意給的話)一直很簡單也很凡乏味 : 大半是沒時間或沒興趣  聽這種話到最後 我都會頂回去 :  mais pas autant que moi ... , tu es jamais desole(e)...[/color]

因此聽了"抱歉"達人 阿扁的話 只想:su::mad::crazy:

大頭魚2006-6-8 04:54 AM
desole在現代用法裡可以表示「遺憾」
但它是從拉丁字 desolo, desolare 來的啊~~

yoyo74092006-6-8 05:01 AM
En revanche, il y a une expression que je ne supporte pas et pourtant employee par de nombreuses personnes. C'est "je m'excuse de ...".

De quel droit ? Souvent je reponds par "pas moi !"

nuage2006-6-8 08:09 AM
轉貼阿扁最新的電子報內容

給亦順與COCO的回信

  最近一、兩個月來,「阿扁總統電子報」的信箱湧入許多讀者的來信,有的提出非常尖銳的批評與指教,但也有更多的支持、鼓勵與打氣。針對大家的鞭策與關心,阿扁內心非常的感激與感動,由於數量實在太多,沒有辦法一一親自回信,所以借用「心情筆記」,透過給翁亦順和 COCO 兩位讀者的回信,表達阿扁近日來心中的感觸與想法,並誠摯的表達對所有來信讀者的謝忱與敬意。

  亦順與 COCO 的來信,雖然只有簡短的幾句話,但愛護與期盼之意,溢於言表。阿扁相信亦順、 COCO 及其他讀者朋友對阿扁的支持與鼓勵,絕對不只是因為疼惜阿扁個人,而是一種對台灣、對整個國家未來的安定與發展最殷切的期盼與渴望。阿扁只是一個代表、一種心情的投射,大家支持阿扁擔任總統的職務,不是要讓阿扁享權力、坐高位,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自我期許與要求,期勉自己即使在最艱困的逆境中,始終要堅持理想,面對任何無情的攻擊、打壓、甚至是詆毀,絕不低頭與屈服,更不能灰心喪志。因為我們大家心中有夢,希望台灣能夠擺脫過去的不公不義、揮別心中無法言喻的傷痛與悲情,台灣不但要昂然立足於世界,更要讓繁榮、公義與尊嚴充滿我們的社會。

  面對近日來各種的紛擾,阿扁除了痛心、自責、抱歉之外,有著更多的感慨。阿扁是人,是凡人,也會犯錯,有錯就改。但六年來推動「人權立國」的結果,如果只因為政黨的競爭與個人名位的考量,所有的道德標準與行為規範,特別是民主法治的基本理念,都可以視而不見、棄之不顧,無限上綱的透過媒體的操作,以及爆料抹黑的方式,恣意懷疑、否定並踐踏任何一個人的人格、價值與尊嚴,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阿扁不論過去或現在,始終堅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要做錯事、犯了法,不論過去有什麼樣的關係,又有什麼樣的身分,都必須接受國法最嚴厲的制裁。就是身為總統的阿扁也不可能護短、包庇或干預,不要說阿扁不會也不允許這樣做,媒體和輿論也不可能就此放過。我們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相信司法,但今天部分人士所謂的「司法公正」卻被刻意的扭曲、誤導成一人犯法,必須罪及妻孥、株連九族的粗暴對待,甚至淪落為以仇恨為出發點,處處欲致人於死地、除之而後快的報復行為,這種不正常的發展實在令人憂心。

  司法與政治的分離是檢驗一個國家民主發展最重要的指標。我們絕不允許過去在威權統治之下,司法為政治服務,假借司法來整肅異己的錯誤罪行繼續存在。同時,我們更不能苟同部分政治人物利用司法案件遂行政治鬥爭與奪權的劣行與惡跡。日前有人表示,推動罷免總統並進一步相機進行倒閣,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為偵查弊案提供動能。這是赤裸裸的以政治力幹預司法、壓迫司法。公平與正義絕對不是強者的工具,不能眾口鑠金,或靠政黨的多數就隨便入人於罪,或推翻人民的選擇,否則就是中國文革公審的翻版,更是對台灣的民主與法治最大的污衊與羞辱。

  2000 年總統大選,由於三方競逐,阿扁以不到四成的選票當選總統,在野陣營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因此阿扁就任還不到半年就發動罷免,企圖翻盤重選以彌補原先藍營分裂的錯誤。後來由於人民的力量,使這樣的盤算最後沒能得逞。 2004 年「連宋合」,藍營自信勢在必得,然而在一對一的競爭之下,阿扁以過半數的選票再度當選連任。選舉結果揭曉,連宋拒絕承認敗選,不但聚眾包圍總統府長達一個禮拜之久,衝撞中選會阻撓當選公告,除了破天荒的要求全面驗票外,並提出選舉及當選無效之訴。兩個選舉官司後來經司法的最終判決,選舉及當選無效之訴均被駁回。這期間只因為個人選舉的恩怨與政黨的競爭,讓台灣社會飽受動盪,政府運作不斷的空轉內耗,人民更付出沈重的代價。

  台語有一句俗話:「人在做、天在看」,也有人說「人在做、天在喬」, 2000 年台灣能夠實現第一次政黨輪替, 2004 年不但民主的火炬得以繼續傳承,更舉辦了台灣有史以來首次的公民投票,這些重大的歷史事件背後,當然有著無數人的犧牲與奮鬥,但如果沒有台灣人民堅定的支持與睿智的抉擇,我們不可能有機會完成這些不可能的任務。歷史的巨輪不是少數人主觀的意願而能阻擋,而違逆民心的企圖與野心,也終究經不起人民的檢驗。

  六年來,阿扁無時無刻都在為台灣國家的前途、為2300萬台灣人民的尊嚴與幸福而打拚,其中有許多不足、甚至是做不好、做不對的地方,阿扁都勇於面對、敢於承擔,只祈求我們的國家能夠在安定中穩健成長,在繁榮中實現公義。但六年來,也因為有些個人或團體只為了反對阿扁一個人、敵視阿扁一個人,不斷的以各種污衊與攻訐,鼓動風潮、浮動民心,企圖引發社會的動盪,用盡一切的手段與方法,期盼能早一日奪回政權。阿扁一人的榮辱事小,凡此種種的不堪、嘲諷與辱罵,阿扁都願意忍下來,因為阿扁對台灣有信心、對民主、對司法,更重要的是對人民有信心。讓我們整理好我們的心情,站穩自己的腳步,堅持對自由、民主與公義的信心,為國家的安定、民主的根基,與台灣的未來不斷的打拚。雖然現在似乎烏雲蔽日,但終有雨過天晴的時候。
  最後,再一次向亦順、 COCO 及所有愛護、關心阿扁的朋友們,致上十二萬份的歉意與謝忱。

(亦順與COCO來信內容,請見本期全民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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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總統府公共事務室[url]http://www.president.gov.tw/1_epaper/periodical/243qzlmgz/page01.htm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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