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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bm2008-11-7 01:43 AM
郵政合作與食品衛生安全,則是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中午指出,今天下午簽署的四項協議,海運與空運的直航,都將送立法院審議,而另兩項[b][size=5][color=Red]郵政合作與食品衛生安全,則是送立法院備查即可[/color][/size][/b]。

海基會指出,[b][size=5][color=Red]兩協議今天簽署後四十天內生效[/color][/size][/b],[color=Red][b][size=5]郵政協議也需四十天作業才生效,但食品衛生安全則是七天後即生效。[/size][/b][/color]

lpbm2008-11-7 01:46 AM
先斬後奏???

食品衛生最攸關百姓生命,竟然。。。

lpbm2008-11-7 01:48 AM
2008年10月9日的新聞

王院長怎麼沒聲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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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警告:兩岸事務硬幹 將激起反動力量


〔記者黃維助、李欣芳/台北報導〕連日來多番提醒執政黨黨政部門有關兩岸簽訂協議法制化必要性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提高分貝喊話,強調兩岸交流的每一步,都要獲得人民的認同,而兩岸事務經由國會監督,就能減少民意反對的阻力,如果行政部門要硬幹(略過國會監督),勢必激起「反動力量」。

蔡英文隔空聲援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則隔空聲援王金平,她表示,民進黨堅持兩岸協商、談判等機制必須受到立法院強力監督,馬政府現在的做法是國共論壇召開後,再由海基會、海協會背書,還算是一個國家嗎?

王金平不諱言,他曾經在五人小組會議強調政府施政接受國會監督的必要性,尤其在兩岸事務方面,經由國會監督後制定出來的政策,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就不會有激烈的反對立場,政府施政將更順利,「何必阻撓人家監督」,不必阻撓嘛!


王強調,雖然兩岸協議法制化的事已交行政部門研議,但一定要快,行政部門若堅持不提案,「說不過去」,行政部門施政不能只從「方便」的角度行事,要知道欲速則不達,如果行政部門處理兩岸事務時,未能從完備法制化的過程接受國會監督,「想硬要怎麼幹的話」,將激起反動力量,反而形成施政阻力。


蔡英文在民進黨中常會後表示,早期兩岸關係條例授權行政部門進行兩岸談判、協商,她當陸委會主委時縮小行政權,她認為,兩岸事務本就應接受立院嚴格的監督;據了解,蔡英文前天拜會王金平時已向對方表達兩岸問題應受立院監督,王也表贊同。


蔡英文說,她相信國民黨內一定有其他的人認為比較強化的監督機制是有必要性,台灣是民主社會,不能一黨獨大、一府獨大!

illuminati2008-11-7 0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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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合作與食品衛生安全,則是送立法院備查即可
[/quote]

這是因為當初立法管制兩岸交流時,根本沒人想過台灣的政府居然會把自己的食品安全拖交給中國去處理!更不用說這個協定裡面完全沒有提到索賠的問題。也就是,在面對例如都慶這種問題時,台灣人民的保障在哪?完全沒有!這個協定根本就是簽假的。根本就是完完全全的圖利中國而已!

rap2008-11-7 04:07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lpbm[/i] at 2008-11-7 02:48 AM:
王院長怎麼沒聲音啦???
[/quote]

他還是有在講,只是,現在馬英九和國民黨內部掌權的人們顯然很清楚他們的背後有一股非常強大的外來力量作為後盾和靠山,當然都講不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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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兩岸協議若涉及修法還是要修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8/11/07 17:25"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七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訂的協議,是否涉及修改現行法律,大家可討論,但該修法的部分一定要修,行政院不應便宜行事,否則到時問題重重。

王金平下午於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若協議不涉修法,當然就不用修,但若涉及修法,修法草案還是應由行政機關送到立法院審議。

他說,現行法律規定進港船舶必須掛旗,若兩岸船舶互不掛旗,可能違反商港法,要做一些處理,這就涉及修法。

王金平指出,國旗牽涉國家主權,是否可用行政命令處理還待研究、商榷,行政院不應便宜行事,該修法還是要趕快提修法草案,若便宜行事,到時可能問題重重;若協議不涉及修法,就不必浪費時間,盡量在四十天內完成法定程序。

行政院會決議,兩岸兩會四項協議,空運及海運協議部分,送請立法院決議;郵政及食品安全協議部分,送請立法院備查。971107

devisu2008-11-7 06:21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lpbm[/i] at 2008-11-7 02:43 AM: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中午指出,今天下午簽署的四項協議,海運與空運的直航,都將送立法院審議,而另兩項[b][size=5][color=Red]郵政合作與食品衛生安全,則是送立法院備查即可[/color] ... [/quote]


不好意思問個很白痴的問題
我想請問在法律上「審議」和「備查」的差異在哪?
因為要跟法國朋友解釋
覺得自己對這兩個詞不是太了解
怕講錯
請大大幫忙解惑
謝謝

:(

lpbm2008-11-7 08:44 PM
這個要找小燕和狐大來∼∼∼

feixiang2008-11-7 10:38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devisu[/i] at 2008-11-8 02:21:
不好意思問個很白痴的問題
我想請問在法律上「審議」和「備查」的差異在哪?
因為要跟法國朋友解釋
覺得自己對這兩個詞不是太了解
怕講錯
請大大幫忙解惑
謝謝

:( [/quote]

也許...
"審議" 是送過去之後 還要經過審查跟討論才算通過
"備查" 只是送過去給你看看 告訴你有這件事

我猜的... 不一定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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