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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awa2008-11-16 05:46 PM
臨時決定回國 房屋解約期限?

大家好
有個問題請問大家
由於臨時決定下個月回台灣了
有關房屋解約的部分
我知道在法律上要提前三個月寄出解約聲明給房東 (我的是agence)

我想請問的是
有沒有辦法說   我願意照付接下來三個月的房租
但是在下個月回國搬走之前    能夠提前做屋況鑑定   交還鑰匙給房東agence ??

實在不想再待三個月下去

謝謝

Bay2008-11-16 05:55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hanawa[/i] at 2008-11-16 07:46 PM:
我想請問的是
有沒有辦法說   我願意照付接下來三個月的房租
但是在下個月回國搬走之前    能夠提前做屋況鑑定   交還鑰匙給房東agence ??... [/quote]

可以。

如果確定要退租了,越早通知agence(或房東)越好。
有的比較好心的agence(或房東),如果因此提早找到下任房客,剛好接著您之後承租,說不定就不會要這三個月的房租。
不過這要看agence(或房東)啦。
如果真要照著租約(上面有寫搬走要提前三個月通知的話)來辦事, 他是有權要這三個月的房租沒錯啦。

對了,要用雙掛號信通知解約喔。

[[i] Last edited by Bay on 2008-11-16 at 08:00 PM [/i]]

ellachiang2008-11-16 06:06 PM
轉貼這段文給你看;「三個月前寄出退租信件後,仍然必須給付接下來三個月的房租,不可以押金或保證金抵扣。倘三個月前必須搬離,且業繳付這三個月的房租,當房東在此三個月內找到即及續租房客時,舊房客有權要求房東將預繳的房租退還。」
出自駐法文化組[url]http://www.edutaiwan-france.org/scbrtf/vetudiante/secu3.htm[/url]

所以還是請先寫雙掛號信,照繳三個月的房租,再請朋友或律師查看,接下來房子是否順利在三個月裡找到續租房客,也許預繳的房租還可退回。又或者你可以幫忙找下任房客,就不需照繳三個月的房租。

剛好有朋友在找十二月中旬或十二月初的房子,可以順便提供房子的條件以供參考嗎 ?

先謝謝囉~~

[[i] Last edited by ellachiang on 2008-11-16 at 07:09 PM [/i]]

hanawa2008-11-16 06:18 PM
謝謝B大和E大的回答

To E大: 你朋友是在巴黎嗎 ?  我不是住在巴黎哩

PETERSUN1152008-11-16 06:25 PM
我聽說是有家具的房子
是一個月前解約就可以

NiceRing2008-11-16 06:3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PETERSUN115[/i] at 2008-11-16 07:25 PM:
我聽說是有家具的房子
是一個月前解約就可以 [/quote]

沒錯,規定是這樣的。沒附家具的才要三個月前。
但是大部分的房東都會說要三個月前通知,
我先前搬家也是一個月前才通知房東,他也是說要三個月啦,
但總之我幫他找到人接手,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祝好運囉∼

Alankychen2008-11-16 09:19 PM
我的法國朋友說
規定是要三個月前通知房東
但是一般法國人的習慣是一個月前
去講講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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