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gHsuan | 2008-12-22 12:2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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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是什麼?馬英九:依據憲法就是大陸地區 不是國家
[url]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21/17/1bkum.html[/url]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21日上午出席「中華民國釋憲六十年研討會」開幕典禮時突然脫稿演出,除了暗批前總統陳水扁不守憲法外,也再度把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解釋一次,強調,台灣與大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大陸是什麼呢?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的架構,「它就是大陸地區嘛」、「就這麼簡單」。
馬英九指出,「我們並不可能承認中國是一個國家,所以當然兩邊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一個是、一個不是,那大陸是什麼呢?在我們的法律上,尤其是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的架構下,它就是大陸地區嘛,就這麼簡單」。
從第一次大法官釋憲到現在已經60年了,學法律出身的馬英九總統參加這場研討會,感慨特別深,他說,這部憲法不是只靠大法官來維護,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
這樣講還不夠,再繼續聽下去,就知道馬總統的弦外之音,究竟是在說誰了,馬英九表示,「尤其是我最近看到檢察官在起訴書裡面提到憲法第48條,總統就職的時候所做的宣誓,我一方面很感動,一方面很警惕,因為裡頭所講的第一句余必遵守憲法,最後一句話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這都是非常重要的宣誓跟承諾」。
就只差沒講出陳水扁三個字,馬總統的脫稿演出,暗諷阿扁意味十足,還不忘把之前說的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又解釋一遍。
雖然馬總統並不輕易對扁家弊案做出任何回應,但在跟憲法有關的場合,還是來了一記回馬槍,暗批前任總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
MengHsuan | 2008-12-22 12:2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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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大陸不是國家 是地區阿 :hiku:
筆記筆記
可以直接發他紅牌出局嗎!! :red |
beatricewu327 | 2008-12-22 04:2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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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咪?
馬"總統"還是台灣的總統嗎??
逼逼!
我也給他一張紅牌! |
Skywalker | 2008-12-22 11:5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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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依照同樣的條文中共就是叛亂組織,
那陳雨淋,張冥禽怎麼沒被抓?
這種法律智障還有臉叫別人必遵守憲法?
馬桶真是不要臉到極點! |
etalors | 2008-12-22 11:5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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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區長的字典裡不但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連"台灣"這兩個字都看不太清楚.. |
viviyakas | 2008-12-22 12: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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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熟知法律,所以講話都繞圈圈。
讓人霧裡看花。
一個國家元首,擔當在哪裡?這樣
我們選法律字典當總統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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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中國是地區 非國家
馬:中國是地區 非國家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表示,立法院四十年來遲未能通過聯合國的兩項世界人權公約,擔心的是其中「人民有自決的權利」,怕和「台獨」扯上關係。但馬明確表態認為,不要因為這樣就妨害對公約的支持,他強調,兩岸最不該競爭的就是「軍備」,但最該競爭的就是「人權」。
馬英九昨出席新台灣人基金會舉辦的憲政研討會並發表專題演講,除重申行憲、遵憲優於修憲主張外,也對釋憲、主權、人權等議題提出看法。
支持人民有自決權利
在兩岸關係及主權問題上,馬重申,有人問他為什麼說兩岸非國與國關係,但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主權獨立國家,他當然不可能承認大陸是一個國家,至於大陸究竟是什麼?在憲法架構下,就是「地區」。
馬強調,我們完全沒有自我矮化,是依照憲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這條例已實行了十七年,這就是兩岸實行的「空間架構」。
馬認為,對台灣來說,這是「無法處理的問題」,即使大法官也很難解釋在憲法體制下,去承諾另一個國家,所以他一再強調正視現實,互不否認,要做到相互承認,在憲法上做不到,但至少可維持雙方和平交往。 |
viviyakas | 2008-12-22 06:0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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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不把中國當國家的比例有比不把台灣當國家的比例高嗎?
台灣總統講這個話,我當台灣人都傻眼了啦!我管他用什麼霧殺
殺的方式解釋,也不可能把死馬講成活馬啦!
與其花時間去講中國是不是國家,不如同樣的魄力,拿來大聲講
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台灣要怎麼突破別人不把他當一個國家
的困境!!
為什麼每次都要台灣的藝術家、電影導演、球員、演員各行各業
的人努力在國際社會的各個舞台當台灣之光,反而那個最有機會
幫大家一吐怨氣的政治精神領袖,不知道把台灣放在哪裡?
啊我民眾希望你In起來,你就要給我In在奇怪的時間點就對了。
不要讓留學生在異鄉,還要三不五十幫這個In不In,軟不軟的領
袖領導的國家的國格跟外國人爭的面紅耳赤,還要經常被他那立
場丕變的談話態度搞得人格分裂。
現在台灣景氣多不好,民眾自付水電費的難道會不知道嗎?他們
自己不想多花錢就知道要省水了,還要民眾怎麼樣?你現在在一
個已經近乎沒有文盲的民主已開發國家中,用幼稚園園長的方法
治理國家?
你們自己公家機關最好注意一下,不要哪邊水管挖破漏水,一直
不修,山地限制開發政策獨漏財團,導致山林變色,無法涵養水
源,這才是開源節流之本。少在那邊每天都拿民眾開刀!
然後都已經歲末年終了,還要一直看到他說一些傻眼的話,做的
一些傻眼的決策。:di: |
lilounobody | 2008-12-22 06: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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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的想法應該就像台北市的國民大會的知名擺設(出自打狗旅行社[url]http://francais.pixnet.net/blog/post/8509342)[/url]
[img]http://p9.p.pixnet.net/albums/userpics/9/9/419899/1189098197.jpg[/img]
中華民國這部奇怪的憲法
堪稱法律活化石
幹麼把中文正體字申請世界遺產?
我們拿這部憲法 外加馬先生解說 包準把評審們說得頭昏眼花 馬上全體表決通過----
同意上面大大的說法
我們留學生與僑民在外光是要「說出台灣的名」說到嘴巴痠得要死
結果人家只要舉出我們自己現任國家元首與政府的說辭 馬上把我們出局
T_T
還是推薦大家來讀南國遊子大寫的「人民+主權-領土=/=國家!?」
[url]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17745860[/url]
就讓他繼續去玩他的「中華民國憲法鬼打牆」論吧 |
robert4203 | 2008-12-22 08: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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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套一句中國官員說的話
"誰理你們啊"!
還中華民國憲法勒?
笑死人!
世界上有幾個鳥國承認你"中華民國"?
也不先秤秤自己的斤兩!
馬桶不去想如何降低台灣的失業率
整天在那大放厥詞,與中國糾纏不清
台灣前景堪慮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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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現在真的是爛到脫褲
失業率創下新高
選舉時一堆人為了經濟投給馬
結果現在經濟沒搞好, 連帶把主權也輸光光
然後死忠支持者也很厲害
馬的缺點什麼都看不到, 都只看得到阿扁案
想必連這種什麼"大陸地區 不是國家"這種瘋言瘋語
也可以點頭如搗蒜吧........ |
anneshirley | 2008-12-22 08: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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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viviyakas[/i] at 2008-12-22 07:08 PM:
全世界不把中國當國家的比例有比不把台灣當國家的比例高嗎?
台灣總統講這個話,我當台灣人都傻眼了啦!我管他用什麼霧殺
殺的方式解釋,也不可能把死馬講成活馬啦!
與其花時間去講中國是不是國家,不如同樣 ... [/quote]
我覺得他是把台灣人當白痴+凱子,他不是以法律的角度來解釋"大陸"二字,
倒像是以地理的邏輯做解釋,
(連名詞都解釋不清的人,法律會多好?總覺得他盡說些似是而非的怪英文)
不過出賣台灣,可是始終如一,清楚可見:
[國旗風波,2001]: [url]http://tw.youtube.com/watch?v=w_xKQHKpHDQ&feature=related[/url]
[BBC專訪, 2007]請聽:他很清楚地說:
"只有有權利的人,才能出賣台灣,而連戰(當時)並沒有,
我們期望能取回我們的執政權力...如此我們才能有所做為...
不不不,我們得與中國做商業交流...
你難道不知道我們台商在中國創造多少工作機會嗎?..."
[url]http://tw.youtube.com/watch?v=fXW3vZQJq3k[/url]
[[i] Last edited by anneshirley on 2008-12-22 at 11:17 PM [/i]] |
viviyakas | 2008-12-22 10:0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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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lpbm[/i] at 2008-12-22 07:36 PM:
馬英九昨出席新台灣人基金會舉辦的憲政研討會並發表專題演講,除重申行憲、遵憲優於修憲主張外,也對釋憲、主權、人權等議題提出看法。 [/quote]
但是有深厚法律基礎的總統,再繼續給我重申一個五六十年前在中國大陸制定的憲法,沒有把台灣當中心的憲法,沒有把台灣原住民、台灣新移民列入憲法本文裡面的憲法,就真的只有尊憲優於修憲,甚至沒有重新制憲的必要?
我是真的不想發脾氣∼:smoke: |
lilounobody | 2008-12-23 10:3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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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憲?
且看主辦單位怎麼介紹這場研討會
就大概可以看出主調為何了
有請憲法達人來解釋一下這段趣味的介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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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newtaiwanese.org.tw/newshows.php?newsno=238[/url]
中華民國釋憲六十年研討會
公告時間: 2008-12-19
公告內容: 主辦單位:新台灣人基金會、台灣法學雜誌
說明:
中華民國憲法自民國36年起施行,司法院自民國37
年起接受憲法解釋的聲請,所以今年我們要慶祝憲法的61
歲生日,也要回顧釋憲60年來的成果。[u]這部憲法出生時,
台灣已經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u](?),但不久之後國家即因國、
共之間的內戰而分裂,所以她真正適用在中華民國全部領
域的時間其實很短,但後來她不但繼續適用於[u]包含台灣、
澎湖、金門、馬祖等島嶼組成的台灣地區[/u],伴隨中華民國
走過冷戰與威權的體制轉型,一起經驗兩岸的衝突及對
立,並[u]潛入台灣民主的底層[/u]提供二次政黨輪替的營養成
分,[u]成為所有台灣人民的法治依靠[/u]。
儘管因為戒嚴的關係,中華民國憲法在40歲以前幾乎
都屬於襁褓期,最近的20年雖然拼命補充營養,現在也還
沒脫離「轉大人」的階段。這一部年過花甲,卻依然青春
洋溢的中華民國憲法,雖然一直承載著人民對於[u]分裂以前[/u]
的「故國」的依戀,也不斷地努力回應時代變遷帶給中華
民國的各種挑戰。在憲法本文未更動的情形下,司法院大
法官站在維新與固本的兩大力量交會之處,其所作成的憲
法解釋不但持續地推動憲政發展的巨輪,也讓被部分禁錮
的憲法散發出偉大的生命力量。
我們為了慶祝行憲61週年及釋憲60週年,特別邀請
憲法學的專家和學者,一起來回顧及展望「人權保障」、
「政府體制」及「兩岸關係」等三部分的相關解釋,希望
能集合眾人的智慧與力量來為中華民國憲法把脈,期許中
華民國憲法健康成長,並祝福中華民國憲法:生日快樂。" |
feixiang | 2008-12-26 12:4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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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
做為一個中華民國總統
應該看重自己的職位
如果自己都不在乎了
還怎能要求別人"中華民國"
最起碼的底線 該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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