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法台灣同學會-解悶來法國 » 解悶房仲網 » 租賃相關問題(含 taxe d'habitation ) » 請小心一位無聊女士朱小姐的租屋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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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2009-6-9 10:01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mac[/i] at 2009-6-9 07:29 PM:
話說的這麼漂亮喔.......那請問一下喔,你有什麼權利替我說理由、有什麼權利替我做我投票這樣子的東西... [/quote]

哈哈!

我說話就是漂亮,那又怎樣呢?
不像你X嘴吐不出象牙。

很氣喔?又要偷偷扣我分啦?請自便喔!


不用你請問啦。

誰「替你」說理由?誰又「替你」做投票?
我只是讓你自己看一看你自己突然跳上竄下又模糊焦點的醜態罷了。

做過的蠢事還怕別人拿照妖鏡來照給你自己看?


見笑轉生氣?


別人受害,上網抱怨,口出穢言,或有不當。
但這個不當,跟他所受的害,能抵銷嗎?
他以自己的方式在這裡尋求權利救濟,有何不可?

把苦主的不當言論,拿來跟他所受的權利侵害搞在一起,
搞什麼同情不同情選邊站的胡扯言論,
意圖在論壇上製造一股是非不分的說法,
不是當侵害者的打手是什麼?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mac[/i] at 2009-6-9 07:29 PM:
你要不要去問問那個danny1997
寫了什麼落水狗、與惡棍的東西為什麼又把它全刪掉,還說他自己說得話很無聊
如果他寫的東西有價值大概也不會刪了吧?
苦主﹦落水狗
房東﹦惡棍
這種二分法邏輯跟八點檔連續劇蠻像的
還想期待觀眾同情與不同情有價值嗎?... [/quote]


拉東扯西的還真沒營養。

想要跪求我回應你,你就求我就可以。
大爺我自然會滿足你的要求。

何必又辭窮,又還要扯別人?

這種言論還真不止是廢話而已了。


別人寫的東西無聊,
難道你好意思說你自己寫的很有水準?

喔,對,你就是好意思勒!


danny只是不想跟你一般見識,
不願意被你咬得一身臭,他才自己把文章刪掉。

以你這種水準,這雙眼睛,這種腦袋,當然看不出來。


自己窮追猛咬,以為別人怕你,然後得到心理上的快感,還真可悲。


別人說的就是二分法,就是沒價值,

你選邊站不是二分法,就有價值?

狗屎。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mac[/i] at 2009-6-9 07:29 PM:
請問一下,我說我不同情苦主,是那裡廢話?
我不同情,就是廢話?
我講你省省你的廢話,是我有權、就是愛講要講我的看法,你管不著
解悶也不歸你管吧?還新聞評論員?
你自己爽我可是管不著,愛說你自己是解悶大頭目也可以
但是拿我的發言,當作你的什麼新聞評論員管轄區評論一番之後來爽你的正義感
你以為你是誰啊?... [/quote]

「廢話」一詞是誰講的?

你自己講了一堆比廢話還不如的垃圾,還說別人說的是廢話。

真強。

當然這裡不歸我管,不過也不歸你管。
我不以為我是誰,
但修理你這種自以為是的又模糊焦點的言論還是綽綽有餘的。

正義感不正義感也跟你無關,
其實你的層次還不到跟我對話的程度。

我現在打字跟你對話,已經是髒了我的手。

不過,我本來就很會跟某些網路豬仔打架。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mac[/i] at 2009-6-9 07:29 PM:
前一帖我就說了啊
我已經不同情苦主,但並沒有選擇誰來同情... [/quote]

誰說我同情你了?
這種比廢物言論還爛的言論,值得同情嗎?

製造廢物言論的,不是我,不是其他人,而是你。

一個先在網上指稱別人說廢話,
並且在外顯上還不無法察知別人懶得理他的人,
又繼續叫囂,
以為這一切其實都是因為別人怕他,而寫他還說得很有理。

有些人永遠都不知道如何把自己所主張的事情,
移植到對方腦袋產生共鳴的方法。
卻只知道不停複製垃圾言論,不斷叫嚷著自己同不同情某人。

誰要你的同情了?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mac[/i] at 2009-6-9 07:29 PM:
最後
我就是不再同情苦主
對於苦主﹦落水狗,房東﹦惡棍,這樣二分法我就是覺得太簡化... [/quote]

別人的說法都是「太簡化」,都是「廢話」的話,

你選邊站、模糊焦點的言論,不就是連廢話都不如?


不要以為你很會搞低級就贏。
有些人只是不想被你的糞潑到。

停止你的妄想吧!

妄想的核心在於「基於錯誤的推論歷程而形成的信念」,
而且還「堅信不疑,無視於明顯的反證」,
殊不知這是一種「能力缺損」。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mac[/i] at 2009-6-9 07:29 PM:
評分者:【mac】        分數:-8         時間:2009-6-9 02:33 PM... [/quote]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mac[/i] at 2009-6-9 07:29 PM:
評分者:【mac】        分數:-8         時間:2009-6-9 03:26 PM... [/quote]


某些能力缺損的人,
最喜歡在說理說不過別人的時候,
偷偷的在論壇上扣別人的分數,

然後就可以獲得心理上的滿足,
讓他一整晚樂得很然後還吱吱叫。XD










--

:warning:


哈哈,我又被吹哨了,該出場了。

阿彌陀佛,因為廢物言論又造了口業啊:tu:

mac2009-6-9 10:12 PM
你好像一直都這樣的啊? 都沒變啊?
生氣時就先說聲......哈哈....說別人見笑生氣
講到語無倫次時就說別人的發言是潑糞 .....

懶得再裡你啦
最後一句話,我可是光明正大扣你分喔

shishimu2009-6-9 10:1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bbafun06[/i] at 2009-6-9 11:55 PM:
感謝各位鄉親父老﹐在此欄的批評與指教和不知情人的謾罵﹗﹗﹗
此事已由法律途徑圓滿解決﹐ 原告和被告(我本人)透過 台灣律師及原告 友人的的參與﹐ 達成 和解途徑.....
請各位鄉親父老﹐ 結束在此的論議 和非議 ... [/quote]

喔有解決了就好
啊和解的內容是什麼也說出來給大家參考參考嘛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也不枉費各位鄉親這事從頭看到尾

nux2009-6-10 07:48 AM
對阿  我也滿想知道最後是怎樣解決的

siraya2009-6-10 08:48 AM
最後是怎樣解決的 ?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nux[/i] at 2009-6-10 08:48 AM:
對阿  我也滿想知道最後是怎樣解決的 [/quote]
我也想知道+1
要是以後有類似糾紛,往後的人也好有個參考。
另外,苦主夫婦快回美國了吧!希望剩下的幾天在巴黎能很平安愉快。

snoobo2009-6-10 09:33 AM
這件事情在昨天晚上落幕,本來想讓(當事人)版主來交代事情後續,不過看到房東留言,忍不住上來糾正並補充......

話說昨天早上,我自己雞婆,(經過苦主同意)冒著可能被冠上"恐嚇威脅之罪名"危險第三次打電話給房東:
我: [color=Blue]X小姐您好! 我是XXX,是XXX的朋友,之前與您通過兩次電話[/color]
房東:[color=Green]我記得我記得......[font=黑體]他們還在巴黎啊?![/font][/color]
(此刻我頭頂上有一群烏鴉飛過..............)
我:[color=Blue]是的! 他們還在巴黎.對於調解委員會跟後來的律師函,您一直沒有回覆,這件事情拖太久了,所以我再次替他們打電話給您了解一下現在的狀況,希望這次事情能夠盡快解決.[/color]
房東:[color=Green].....我工作很忙,還沒有去(郵局)領律師信,不過我也知道律師信大概內容.....[/color]
我:[color=Blue]那為什麼一直沒有聯絡調解委員會或是律師? 我們一直在等您的回覆,等您打電話來....[/color](看來房東真的很忙,調解委員會打電話是10天前的事情,律師信寄出也有一個禮拜了....)
房東:[color=Green]你知道律師信的內容是什麼嗎?[/color]
我:[color=Blue]我不太清楚耶~[/color](又不是寫給我的,我哪災~我又不是律師,自己的信自己去讀啊~)
房東:[color=Green]這件事情進入司法程序對我是很嚴重的事情,你也知道我住在這裡很久了,而且為什麼要把事情複雜化....[/color]
我:[color=Blue]Pio夫婦他們起先也是願意和解的,而且雙方談不攏,找第三人求助很正常,調解委員幾次打電話給您都沒有消息,難免會認為您在逃避,那五天後才去找律師.而律師信寄到現在也都沒聯絡,實在拖太久了![/color]
房東:[color=Green]那個時候大家都在氣頭上,而且我不喜歡講電話,我覺得講電話.......[/color]
(抱歉!這裡詳細內容我忘記怎麼說了,我理解來的意思是"講話如果表達不正確會很容易有衝突.......")
我:[color=Blue]這件事情拖這麼久,您一通電話一封EMAIL也沒有,當然他們會以為您故意避不見面.而且不一定回電話Pio夫婦啊!可以給調解委員會或律師啊?![/color]
....
房東:[color=Green]這件事情真的事拖很久了,我也想趕快把這件事情解決!律師信也是....[/color]

接著我們就約定見面地點與時間.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整件事情的經過:
[size=4]前半段(從房客入住到被趕出來)我提到房東缺乏溝通的步驟:[/size]
1. 房東不滿意房客使用家中房間和浴室的方式和習慣,本來是可以經過房東提醒而改善,但是房東並沒有這麼做,而是擅自整理房客行李,請房客離開.
(變臉變這麼快,錯都不知道錯在哪?! 警察開槍前都還要先對歹徒警告"警察!不許動!")
2. 房東沒有經過協調,也沒有出示任何證明就擅自決定了不合理的賠償金額
以上兩點導致房客口出惡言,對房客做人身攻擊.

[size=4]後半段,針對房東與房客事後採取應對措施的方式與態度[/size]
房客被趕出來後
1. 我打電話給房東表示房客想和解並拿回房租的意願,但遭房東拒絕,被掛兩次電話
2.房客第一次在解悶上PO文,房東也回文,兩方互相謾罵
3.我針對事件,公開恐嚇電話內容
4.隔天房東回電給我,表示有和解意願,但只願意退還部份房租.當時我在考試期間,請她直接EMAIL聯繫當事人.(但是沒有下文)
5.房客從我這裡聽說房東願意和解,寫EMAIL給房東,並且表示願意為口出惡言之事道歉,但是沒有收到回覆.
6.房客求助於在法代表處以及調解委員會,並請調解委員寫信,並打電話連絡房東,但是沒有聯絡上,也沒有接到回電.
7.房東表示三番兩次接到恐嚇騷擾電話(我希望指的不是調解委員,總之那對我來說真是個謎!)

--------解悶謾罵持續-----------

沒有消息的5天後--->
8.與律師諮詢,律師函掛號信寄出.

-------解悶謾罵暫緩,討論與支持呼聲不斷------
(聽說房客在小麥一直連不上解悶,所以之後就都上不來了)

1週後,也就是昨天----->
9.我主動打電話給房東,聽到房東說"我也很想趕快把事情解決!!這件事情拖太久了!"
10.相約當天晚上雙方並第三人(在下)見面和解.

針對後半段:
房客想和解的EMAIL不回,調解委員會電話也不回,律師掛號信放了一週不領,難免讓人懷疑房東故意躲起來不回應,那房客只好生氣的在這裡抱怨房東避不見面(XXX你給我出來,有種你不要再躲了!!:ton:) 不可能讓房客放低身段央求房東(求您撥個空回個電話吧! 出個聲音吧! 把我們的錢還給我們吧~~~~:()

煩請房東反省一下,沉默是金在這樣的情況下並不適用
房客經過那麼友人,調解委員介入幫忙都沒有得到房東回覆,事後房東才表示"房客把事情鬧很大,找律師把事情複雜化......."
再怎麼討厭講電話,再忙也要回應一下,不然有誰讀得懂房東心裡想解決事情的"誠意"
(我也要埋怨一下:我也很討厭講手機! 手機通話費很貴耶! 霹靂啪啦都不講重點)

[size=4]如果我這通電話沒有打去,試問房東想等到什麼時候解決這件事情??!!~[/size]

經過這件事情,解悶網的民宿服務不但可以繼續,說不定會更好.這件事情對房東房客們都是很好的借鑑!
房東您就別幫其他民宿操心了~

至於和解內容,有待房客現身說法.(應該這兩天會上網)

任務達成,小的告退~:881:

wujj2009-6-10 09:57 AM
多虧了snoobo, 這次事才可以這麼快和解 :good:

khankhan2009-6-10 10:59 AM
高潮迭起﹐ 好戲還在後頭嘍 ﹗﹗﹗

這件事情在昨天晚上落幕,本來想讓(當事人)版主來交代事情後續,不過看到房東留言,忍不住上來糾正並補充......

話說昨天早上,我自己雞婆,(經過苦主同意)冒著可能被冠上"恐嚇威脅之罪名"危險第三次打電話給房東:
我: X小姐您好! 我是XXX,是XXX的朋友,之前與您通過兩次電話
房東:我記得我記得......他們還在巴黎啊?!
(此刻我頭頂上有一群烏鴉飛過..............)
我:是的! 他們還在巴黎.對於調解委員會跟後來的律師函,您一直沒有回覆,這件事情拖太久了,所以我再次替他們打電話給您了解一下現在的狀況,希望這次事情能夠盡快解決.
房東:.....我工作很忙,還沒有去(郵局)領律師信,不過我也知道律師信大概內容.....
我:那為什麼一直沒有聯絡調解委員會或是律師? 我們一直在等您的回覆,等您打電話來....(看來房東真的很忙,調解委員會打電話是10天前的事情,律師信寄出也有一個禮拜了....)
房東:你知道律師信的內容是什麼嗎?
我:我不太清楚耶~(又不是寫給我的,我哪災~我又不是律師,自己的信自己去讀啊~)
房東:這件事情進入司法程序對我是很嚴重的事情,你也知道我住在這裡很久了,而且為什麼要把事情複雜化....
我:Pio夫婦他們起先也是願意和解的,而且雙方談不攏,找第三人求助很正常,調解委員幾次打電話給您都沒有消息,難免會認為您在逃避,那五天後才去找律師.而律師信寄到現在也都沒聯絡,實在拖太久了!
房東:那個時候大家都在氣頭上,而且我不喜歡講電話,我覺得講電話.......
(抱歉!這裡詳細內容我忘記怎麼說了,我理解來的意思是"講話如果表達不正確會很容易有衝突.......")
我:這件事情拖這麼久,您一通電話一封EMAIL也沒有,當然他們會以為您故意避不見面.而且不一定回電話Pio夫婦啊!可以給調解委員會或律師啊?!
....
房東:這件事情真的事拖很久了,我也想趕快把這件事情解決!律師信也是....

接著我們就約定見面地點與時間.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整件事情的經過:
前半段(從房客入住到被趕出來)我提到房東缺乏溝通的步驟:
1. 房東不滿意房客使用家中房間和浴室的方式和習慣,本來是可以經過房東提醒而改善,但是房東並沒有這麼做,而是擅自整理房客行李,請房客離開.
(變臉變這麼快,錯都不知道錯在哪?! 警察開槍前都還要先對歹徒警告"警察!不許動!")
2. 房東沒有經過協調,也沒有出示任何證明就擅自決定了不合理的賠償金額
以上兩點導致房客口出惡言,對房客做人身攻擊.

後半段,針對房東與房客事後採取應對措施的方式與態度
房客被趕出來後
1. 我打電話給房東表示房客想和解並拿回房租的意願,但遭房東拒絕,被掛兩次電話
2.房客第一次在解悶上PO文,房東也回文,兩方互相謾罵
3.我針對事件,公開恐嚇電話內容
4.隔天房東回電給我,表示有和解意願,但只願意退還部份房租.當時我在考試期間,請她直接EMAIL聯繫當事人.(但是沒有下文)
5.房客從我這裡聽說房東願意和解,寫EMAIL給房東,並且表示願意為口出惡言之事道歉,但是沒有收到回覆.
6.房客求助於在法代表處以及調解委員會,並請調解委員寫信,並打電話連絡房東,但是沒有聯絡上,也沒有接到回電.
7.房東表示三番兩次接到恐嚇騷擾電話(我希望指的不是調解委員,總之那對我來說真是個謎!)

--------解悶謾罵持續-----------

沒有消息的5天後--->
8.與律師諮詢,律師函掛號信寄出.

-------解悶謾罵暫緩,討論與支持呼聲不斷------
(聽說房客在小麥一直連不上解悶,所以之後就都上不來了)

1週後,也就是昨天----->
9.我主動打電話給房東,聽到房東說"我也很想趕快把事情解決!!這件事情拖太久了!"
10.相約當天晚上雙方並第三人(在下)見面和解.

針對後半段:
房客想和解的EMAIL不回,調解委員會電話也不回,律師掛號信放了一週不領,難免讓人懷疑房東故意躲起來不回應,那房客只好生氣的在這裡抱怨房東避不見面(XXX你給我出來,有種你不要再躲了!!) 不可能讓房客放低身段央求房東(求您撥個空回個電話吧! 出個聲音吧! 把我們的錢還給我們吧~~~~)

煩請房東反省一下,沉默是金在這樣的情況下並不適用
房客經過那麼友人,調解委員介入幫忙都沒有得到房東回覆,事後房東才表示"房客把事情鬧很大,找律師把事情複雜化......."
再怎麼討厭講電話,再忙也要回應一下,不然有誰讀得懂房東心裡想解決事情的"誠意"
(我也要埋怨一下:我也很討厭講手機! 手機通話費很貴耶! 霹靂啪啦都不講重點)

如果我這通電話沒有打去,試問房東想等到什麼時候解決這件事情??!!~

經過這件事情,解悶網的民宿服務不但可以繼續,說不定會更好.這件事情對房東房客們都是很好的借鑑!
房東您就別幫其他民宿操心了~

至於和解內容,有待房客現身說法.(應該這兩天會上網)

任務達成,小的告退~

這麼說來﹐ 好戲還在後頭嘍 ﹗﹗﹗﹗拍手叫好 ﹗﹗

chk2562009-6-10 12:40 PM
各位網友,我是PIO的太太Linda,很抱歉讓大家看了那麼久的住宿糾紛,我想利用這個版面向大家報告事情的結果。

誠如各位看到的,事發後我們多次寫e-mail給朱小姐,也請巴黎市政府司法調解委員寫信和打電話給朱小姐,希望透過公正第三者來調解,但朱小姐就是置之不理,她大概想只要拖到我們離開巴黎,她就賺到了。這種吃定台灣學生的惡劣行徑讓我們覺得很生氣,在無其他方法的情況下,我們付了300歐元請律師寄催告信函給她,等了一星期都沒有回覆。直到昨天(6/9),我們的朋友再次替我們打了一通電話給朱小姐,希望她出面解決,朱小姐才與律師連絡,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之後 (她可能害怕我們真的會繼續與她打官司),她才願意出面和解。最後,她歸還我們250歐元 (律師信函中要求她歸還不當所得380歐元和律師費300歐元)。對朱小姐來說是「圓滿」的結果,但對我們來說只是可以接受的結果!

雖然整起事件讓我們蒙受莫大的金錢、時間、精神損失,但我們很感謝許多朋友在這段期間給我們的幫助。台北駐巴黎代表處很關心這件事情的處理,幫我們查出朱小姐的中文姓名;司法調解會的人員和紐約台灣同鄉會的朋友也熱心幫忙;最感謝的是snoobo 從頭到尾的幫助,讓我們真的很感動。

shishimu2009-6-10 01:29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chk256[/i] at 2009-6-10 02:40 PM:
最後,她歸還我們250歐元 (律師信函中要求她歸還不當所得380歐元和律師費300歐元)。對朱小姐來說是「圓滿」的結果,但對我們來說只是可以接受的結果! [/quote]

那請問這兩百五十歐是怎麼橋出來的呢?
為什麼你們覺得這個數字可以接受呢?

很認真看戲的觀眾留

lapinblanc2009-6-10 01:38 PM
我也很認真在看耶,不過遇到這種房東,真的是只能自認倒楣吧,有賠總比沒賠好~但是250真是太少~

parisparis2009-6-10 02:15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shishimu[/i] at 2009-6-10 15:29:


那請問這兩百五十歐是怎麼橋出來的呢?
為什麼你們覺得這個數字可以接受呢?

很認真看戲的觀眾留 [/quote]


我也很關心這件事的發展耶!
很高興事情終於又回去正題:@@:

我也覺得250E太少耶
不過假如你們雙方已和解
外人也沒什麼好說的

辛苦當事人了:good:

bhsu2009-6-10 04:3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chk256[/i] at 2009-6-10 07:40 AM:
各位網友,我是PIO的太太Linda,很抱歉讓大家看了那麼久的住宿糾紛,我想利用這個版面向大家報告事情的結果。

誠如各位看到的,事發後我們多次寫e-mail給朱小姐,也請巴黎市政府司法調解委員寫信和打電話給朱小 ... [/quote]

看到這 從善如流 我還真不同情苦主呢~~:ton:
為了小小的尊嚴 花了比被侵占更多的錢去討回公道
然後還要被解悶的一些網友冷嘲熱諷
為了警告更多人不要落入這屋主的圈套
居然要落得不同情的下場
真是不值得呀~~

雖然花了更多錢 但也讓這個惡質民宿屋主得到了教訓
至少在這方面是成功的 讓屋主知道人生地不熟的遊客
一樣可受到法律的保障

感謝解悶這個地方 像個哈哈鏡一樣
看那次我到法國去 再來這邊跟各位達人請教吧!

danny19972009-6-10 05:13 PM
苦主夫婦如果對這個結局滿意的話, 那就沒有我們旁人多話的餘地了。

如果他們不滿意,回到美國之後,有的是時間, 還可以繼續追訴房東, 要求損害賠償的部分。 在法國, 詐欺 (escroquerie) 的追訴期限長達3年之久,只需要給房東所在地的法院寫信,然後警察就會展開調查,開庭的時候,苦主可以請在法國的朋友代爲出庭。 律師也不是一定需要的,這樣可以省下很多費用。最差的情況, 也只是得到個不被起訴的結果。

對了,一定要收集並保留所有的證據。

對在法國如何打官司感興趣的人, [url=http://vosdroits.service-public.fr/F1435.xhtml]可以看這裡[/url] , 順便可以練習法語。

[[i] Last edited by danny1997 on 2009-6-10 at 06:20 PM [/i]]

chis2009-6-10 05:31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useu23[/i] at 2009-6-8 03:37 PM:
的確是的
而且若真的走上法律訴訟這條路的話
房東如果屆時真要告他們人身攻擊與污衊
他們是站不住腳的
情況倘若演變成這樣 是很遺憾的
因為這樣一來 不是反而變成是自己也有錯了嗎 ? [/quote]

就小弟的經驗是
這種官司耗力,
獲得的賠償並不划算
同時還需要"果真有此辱罵"的證據才行
(而且還不知道人證在法國有多少份量)
若房東愛財,那麼估計她不會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些經驗之談
最後結果當然也可能依辦事人員的
不同而不相同。

alonecat2009-6-11 05:23 PM
這麼久沒上解悶來看, 沒想到解悶還是老樣子阿
Pompom小姐仍然給人一樣的印象, 然後用一樣的方式解釋(我中文不好, 你們誤解我了)
Don先生也還是一樣的毒舌, 一樣會用文字來清算人
解悶是和樂的大家庭阿!
呵呵......

chunienying2009-6-11 07:54 PM
該去住哪勒???

原本對於這種有一點聳動的po文不太會從頭看到尾~~
不過因為我原本跟朱小姐訂了七月中11天的兩人住宿~~
一直因為工作超忙所以訂了後就沒再網上爬文了~~~
大家一定想不到~~~
是朱小姐主動email我讓我到這裡來看看~~
她希望我看過再決定是否要像她承租短租~~
因為她也不願意發生糾紛!!!
所以這對於有人說她用收全租再趕房客的手法行詐騙~~我覺得應該是多慮了~~
因為如果要騙一定會想辦法把我的訂房留下~~
可是~她並沒有敘述事件起末~~只是要我可以去看看再決定~~~
想不到我拖了一個多禮拜才上來看~~
而且一看還要看個14 pages~~~看到後來真的只找當事人的po文了~~

看完後,我得說我是個俗子~~~
我不想知道真相~~也不想自己去找真相~~~
甚至如果不是因為我自己有一點點相關~~也不會關心這個主題~~~
所以email給朱小姐~~~退了訂房~~
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因為上一封email她問過我介不介意抽煙跟貓~~
我說不介意~還是要住她那裡~~~
但是想不到事件發生的有點大了~~所以...

不過~~接下來是~~~
七月初就要出發了~~先到南北法~~最後到paris~~
可是出國前工作都是忙到不行的忙~~
沒有時間找"便宜""治安好些""離市中心不要太遠"的地方住~~~
既然這是熱門的主題~~
看的人多~~能不能提供我一些快速直接的資訊呢??
謝啦~~~
[email]chunienying@yahoo.com.tw[/email]

LiuPh2009-6-11 09:52 PM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人心隔肚皮
還是靜靜的看戲好..............

[[i] Last edited by LiuPh on 2009-6-13 at 11:22 PM [/i]]

tokyo02182009-6-12 06:26 AM
以下回文跟主題無關

第一晚房租40歐加上被坑380歐加上300歐律師費減去拿回250歐等於470歐  賠上金錢470歐 耗損的精力以及愉快的度假心情 換取心中的正義

第一晚房租40歐加上被坑380歐  放寬心情 讓網友得知朱小姐的情形後以免再次有人遇到相同情況 拿出請律師的300歐好好把剩下的假期快樂過完以及原諒一個獨自扶養女兒的老婦人

究竟哪一個才是真理呢??  見仁見智吧!!  是我的話會選擇第二個

etalors2009-6-12 07:11 AM
如果只是要放馬後砲,
那"真理"可多了.

你乾脆說原po不要來巴黎玩不就沒事了.

siraya2009-6-12 09:09 A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etalors[/i] at 2009-6-12 08:11 AM:
如果只是要放馬後砲,
那"真理"可多了.

你乾脆說原po不要來巴黎玩不就沒事了. [/quote]
可惡!被樓上搶了200篇!!!我本想湊個整數說!
朱小姐不是說以後也不能弄民宿嗎?所以那位旅客就算不退租,朱小姐應該也要自己退的,現在就是去找其他的民宿了啊!其實有些民宿真的不會比飯店便宜。

bhsu2009-6-12 04:1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tokyo0218[/i] at 2009-6-12 01:26 AM:
以下回文跟主題無關

第一晚房租40歐加上被坑380歐加上300歐律師費減去拿回250歐等於470歐  賠上金錢470歐 耗損的精力以及愉快的度假心情 換取心中的正義

第一晚房租40歐加上被坑380歐  放寬心情 讓網友得知 ... [/quote]

閣下大概忘記朱女士在第一頁中就假借他人的口氣來這邊貼文恐嚇房客
說什麼搞民宿的有法律當靠山云云的
沒想到被法律嚇到烙賽的也是他

你覺得選擇第二項就不會影響到愉快的度假心情嗎? 心想自己的錢被坑了
然後自己還被從民宿內丟出來 在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國度 你心情可以放寬
話都這麼好講?

朱女士要是故計重施 讓更多人受害
反正他就抱著人都是短暫到巴黎玩的
時間一拖就解決的盤算 這樣影響更多的遊客
這該是有解悶的原意嗎?

他自己的確說民宿應該做不下去了 自己也上了代表處的黑名單
但還好有未入住房客上網來講 立刻戳破這個謊言

像抽煙跟床套被都是煙是兩回事
這代表床套被都沒有換過 誰知道多少人用過了?

siraya2009-6-13 10:39 AM
那個朱小姐∼私底下寫短訊給我∼說是忠告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bhsu[/i] at 2009-6-12 05:14 PM:


閣下大概忘記朱女士在第一頁中就假借他人的口氣來這邊貼文恐嚇房客
說什麼搞民宿的有法律當靠山云云的
沒想到被法律嚇到烙賽的也是他

你覺得選擇第二項就不會影響到愉快的度假心情嗎? 心想自己的錢被坑 ... [/quote]


各位,我收到朱小姐的〝忠告〞!(短信標題就是忠告)
說是看到我在解悶上的帖子∼就說這裡的民宿都是沒有一間合法的,最後還說,不需多說,懲罰和輪迴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其他人有收到忠告嗎?我也沒說什麼啊!
我只是覺得要是197樓不放心,去找其他的民宿或飯店,不見得貴,何況朱小姐自己說他不能在弄民宿了,所以遊客退掉也不是正常的嗎?幹嘛這樣私底下給這種〝忠告〞!

在這裡鄭重的給朱小姐〝忠告〞,不要在私底下寫帶有〝恐怖〞性質的信給其他網友,這裡是公開的論壇,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不偽造事實,你沒資格用這種方法讓他人心生恐懼,我知道你私底下寫信警告他人不是第一次了,其他人也說過。
有人替你辯護,說你不是壞人,只是EQ低,我想不管你為人如何,但這種方式,真的很不好!
我不想私底下跟您有任何接觸,所以我選擇在公開論壇回你,請你不要在私底下寫那種〝忠告〞給我了,希望您的恐嚇到此為止!

pinfangirl2009-6-13 01:23 PM
世界上真的什麼人都有....

實在是太有趣了....

一波還未平(幾乎是平息了)...一波又起....


(繼續等著看熱鬧....)

還有你們這些 看著無聊的我在看熱鬧的 人....

神奇萬花筒的人性阿....

danny19972009-6-13 05:22 PM
[quote]

各位,我收到朱小姐的〝忠告〞!(短信標題就是忠告)
說是看到我在解悶上的帖子∼就說這裡的民宿都是沒有一間合法的,最後還說,不需多說,懲罰和輪迴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其他人有收到忠告嗎?我也沒說什 ... [/quote]

我剛注意到, 也有人給我忠告了。 還好看了你的帖子,那麽這個忠告我就不去看它,直接丟到垃圾桶了。

snoobo2009-6-13 05:29 PM
哪來那麼多忠告........真好奇內容是什麼?!
不會有回這個帖的都會收到吧?!

oddtalk2009-6-13 06:2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snoobo[/i] at 2009-6-13 06:29 PM:
哪來那麼多忠告........真好奇內容是什麼?!
不會有回這個帖的都會收到吧?! [/quote]

我也很好奇......

我想如果他想給所有知道這件事的人"忠告"

他最好是發給全解悶鄉民喔.....

很多人不出聲不代表沒看到吧....

LiuPh2009-6-13 10:19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siraya[/i] at 2009-6-13 11:39 AM:
有人替你辯護,說你不是壞人,只是EQ低 ... [/quote]
看來這幾句話我要收回了......

bhsu2009-6-16 01:57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snoobo[/i] at 2009-6-13 12:29 PM:
哪來那麼多忠告........真好奇內容是什麼?!
不會有回這個帖的都會收到吧?! [/quote]

報告! 沒有收到!!

:hi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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