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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aise2009-8-17 11:32 AM
關於災區重建、災民安置工作的提問

[url]http://www.socialforce.cc/phpBB/viewtopic.php?f=15&t=299&sid=ff98039cff8f4e59f8f8b66ca688ea1a[/url]

兩週前因莫拉克颱風造成的毀滅性災害,目前除了持續進行的救援行動外,後續漫長、艱鉅的災區重建和災民安置工作顯然也已迫在眉睫,必須陸續展開了。面對一個應當扮演好統籌、協調和連繫角色,但卻顢頇傲慢、無能被動的政府,罵,儘管不保證有效,仍然是必要的。不過,這次的救災經驗顯示,民間的自救力量恐怕遠比政府可靠、及時、有效率。在危機中或在日常生活中,民間的力量也都可能具有更多自主空間,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不必一一受政府科層體制的掣肘。究竟日後的重建和安置工作該怎麼做才可能比較符合災民的需求?現在我們可以從風災水患中吸取哪些重要教訓?未來又應該多留意哪些已經存在或可能出現的問題,讓類似的大規模慘劇不再發生?問題有大有小、不一而足。不少問題也顯然非常複雜(比如國土管理、預算審議和地方自治體制等議題),難有簡單、速成和周全的答案,需要多做釐清和討論。參與過媒抗和為媒抗加油的朋友中實務經驗豐富、術業有專攻,或點子創意都精彩的一向很多,不知道大家可以在協助救災之餘,分門別類就重建和安置問題涉及的種種可能多作點討論、分享和提醒,透過這個平台讓彼此對現狀和未來都多點瞭解或共識嗎?

我提問的出發點很簡單,可以說,其實相當程度反映了我自己的弱智和無能。我猜我和來這兒的多數朋友一樣,大概對馬政權的性格和表現都有不小的憤慨和疑慮,去年三月以後,除了埋頭工作、偶和三五好友一道吐吐苦水,我自己對台灣的前途也極感悲觀。但我也不時在想,除了將來可能用選票換掉這個政權外(希望老天爺憐憫,讓馬英九賣台的效率能和他救災的龜速看齊),身在此處,除了逆來順受,我對自己的未來還有哪些願景?有哪些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案?這些願景和方案可不可能幫助我說服馬英九的支持者:「我的選擇更好」?比如說,這次的災民中就有許多是原住民朋友們,我們可能怎麼協助這些朋友重建安置,如願享有和其他不同族群同胞一樣的基本人權?失去學校的孩子怎麼就學?失去長上的孩子如何就養?身體失去健康的如何就醫復健?心理受到創傷、擔驚受怕的怎麼撫慰?失去土地、財產、工作、房舍和親人的朋友從哪重新開始?如何重新開始?湮沒的家園怎麼辦?怎麼樣才不致讓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在中央和地方的重重分贓體制中被當作可忽略的少數給搓掉?很糟糕,面對這些問題,我常為自己的腦袋空空、六神無主感到慚愧。因此,希望大家多啟益、多分享。

最後,必須申明,如果這些提問因為我的個人因素顯得「射後不理」,請多擔待我的無禮。對於願意認真分享的朋友,我也先致上敬意和感謝。

taiwanaise2009-8-17 11:33 AM
[url]http://www.socialforce.cc/phpBB/viewtopic.php?f=15&t=299&sid=ff98039cff8f4e59f8f8b66ca688ea1a[/url]

這是民進黨政府在執政期間,有鑑於921震災的慘痛經驗,特別制訂的「[url=http://tpweb.cpami.gov.tw/all%20files/C_2/c_2_3a.pdf]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url]」,計畫曾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核定。但當其中的[url=http://tpweb.cpami.gov.tw/all%20files/C_1/%E5%9C%8B%E5%9C%9F%E5%BE%A9%E8%82%B2%E6%A2%9D%E4%BE%8B(%E8%8D%89%E6%A1%88)940525.pdf]「國土復育條例」(草案)[/url]送到立法院審議時,卻遭到當時在野的國民黨立委打槍,給擱置了下來,整個法案也就此形同沉屍大海,無人聞問了。那麼,今天的八八水災是單純的天災嗎?答案其實很清楚。任何人只要以「國土復育法」當關鍵詞請古狗大神查查,應當就可以輕易分辨裡頭的是非曲直了

taiwanaise2009-8-17 11:34 AM
這一次,我們有沒有改錯的勇氣?

[url]http://blog.yam.com/jason0608/article/23337549[/url]

現在人們終於發現,在強制遷村的不是政府,而是大自然。土石流衝刷行走,洪水肆意奔流,這是大自然選擇的路徑,那也是人類必須還給大自然的活動區域。我們是否還要選擇持續頑強地抵抗?撇開環境保育不談,光是可能犧牲的人命,就應該讓我們停下來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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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的洪水與土石流淹沒了家園,奪走了人命,阻斷了山上到平地的出路,就像是定時重演的惡夢,總是每隔一陣子就發生一次。高山的路建了就崩,崩了重修,修完再崩。沒有人真的知道,這件事什麼時候會停止。



如果國民黨立委的預言是真的,說馬英九上台後路就會修好,修好了就會永遠通,這倒也是好消息。不過這是神話,不可能是真實。看到了莫拉克颱風的降雨量,沒有人敢保證下一次大自然不會開一個更大的玩笑;沒有人敢保證這次大雨落在中部山區的話,廬山不會再崩一次,中橫不會坍得更嚴重。



如果我們到現在還在相信人定勝天,那真正的教訓就還沒來。



2004的七二水災,把台灣中部山區沖刷得柔腸寸斷。游錫堃院長帶著水災前後的空照圖上大話新聞,兩相比較,試著向社會說明高山的開發,帶來的「不只」是經濟效益,還有源源不斷的土石流與洪水。隨後,行政院草擬「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企圖治療受傷的國土,對山區道路是否重建訂立嚴格審查機制,未來一定海拔以上的高山經勘查確定後,將禁止開發,並設計補償、遷村的相關配套,把位於禁止居住區域的居民協助遷移至公有地、台糖土地或其他國有地安置。此外,中橫也不予修復。



這個構想,在黨內就遇到阻力,在立法院更是寸步難行。原住民立委當然是反對的主力,山上有選票的區域立委也是砲聲隆隆。遷村,不只是叫大家搬家而已,是一個社區的拆解重組,也沒收高山農業的經濟模式,影響的不只是山上的原住民和農民,還有很多介入這條產業鍊的平地人。反對的意見不外乎:路沒了,政府要負責修好啊!土石流和洪水難測,政府要負責治山防洪蓋提防啊!水土保育很重要,但我賺錢養家也很重要啊!



他們看不到的是:政府預算不成比例的投入建設防災,去交換很微薄的經濟利益;上游經濟開墾破壞了水土涵養功能,會一路造成下游的災害。



我還記得張景森說過一個笑話:如果可以把政府在一次大災難後救災和修路的錢,直接發給山上的居民並求他們下山來,每個人分到的會很可觀,而國家不但可以省下許多經費,也不必無止盡地投入這種永遠不會成功的國土修復。



天平擺來蕩去,注定沒有結論。這世界上有沒有一種政策或工程,可以讓你把家園村莊蓋在土石流的路線或行水區之上,還保證不會出事呢?有沒有一種山路可以開得又大又寬,而且不會破壞水土保持又不會崩塌呢?有沒有辦法多種植淺根的經濟作物,還可以把雨水留在土壤裡不會變成中下游的洪水呢?如果有,那就不需要國土復育條例了,不需要降低開發密度、也不需要遷村了。但是有嗎?



2004年底有立委選舉,國土復育條例草案還拿不出來。游院長等到2005年1月,在下台前的最後一次行政院會議,通過了這部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黨內外反對的聲音都說:要下台了怎麼可以決定重大政策?游院長則說:該做的事就要做,「要讓土地休養生息」。



總辭前的內閣也許不應該幫後任制訂政策,但是制訂國土復育條例,的確是該做的事。



這條例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被杯葛了七八十次,根本沒有機會審查。後來法律的幕後推手張景森決定改弦更張,提出行政命令位階的「國土復育計畫」,開始執行。少了條例,當然少了很多強制的工具和財源,但是也一步步試著去做了。只不過沒多久,民進黨輸了總統大選,4月還沒交接的時候,立法院的經濟委員會就把張景森叫去海K一頓,然後通過了一個決議,要求行政院停止執行國土復育計畫。



後來有人跟我說,當時好像是台電青山電廠要修復必須開路,所以運作立法院通過這個決議。無論原因是什麼,一年多來馬政府的的國土復育是在睡覺的,國民黨的經濟開發思維,繼續要讓台灣付出代價。



現在人們終於發現,在強制遷村的不是政府,而是大自然。土石流衝刷行走,洪水肆意奔流,這是大自然選擇的路徑,那也是人類必須還給大自然的活動區域。我們是否還要選擇持續頑強地抵抗?撇開環境保育不談,光是可能犧牲的人命,就應該讓我們停下來省思。



莫拉克走了,留下的國土復育議題,會只是一陣子的熱鬧,還是真的我們會學乖,真的開始進行國土復育?

taiwanaise2009-8-17 07:04 PM
前環評委員︰越域引水是幫凶

[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18/today-fo17.htm[/url]

[IMG]http://i199.photobucket.com/albums/aa18/wenyabourgoin_2007/103.jpg[/IMG]

〔記者劉力仁、王涵平、楊美紅、楊菁菁/綜合報導〕八八水災受創最嚴重的是荖濃溪流域沿岸鄉鎮,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遭當地災民指為原因之一;[color=Red]前環評委員詹順貴昨日指出,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早已警告越域引水計畫變更可能影響荖濃溪行水區,水利署卻罔顧環評結論,擅自將荖濃溪攔河堰址向上移四百公尺,是重創災情的幫凶。[/color]台南縣長蘇煥智昨日也強烈反對越域引水,認為是引發大淹水的原因之一,要求中央立即停工。

蘇煥智要求立即停工

詹順貴表示,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二○○三年通過環評後,水利署當時選定荖濃溪攔河堰址的舊址,因為受到颱風水災沖刷,沒有辦法興建,[color=Red]二○○八年擅自變更計畫,將堰址往上游移四百公尺,開始動工。另將挖掘水道產生的土石方,以「農地改良」為名,在那瑪夏鄉的四十六筆山坡地保育區土地,填土墊高。[/color]

水利署擅自變更計畫 來不及重做環評

環保署審查此變更計畫,今年二月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環評委員就曾要求重做環評,但水利署以工程早已發包施工,恐影響工期及國賠為由,希望免除重辦環評。四月二十七日,環保署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環評委員認為堰址上移四百公尺,還有以「農地改良」為名,填土墊高山坡地保育區土地,其實真正用意是在消化挖掘水道產生土石方的棄置問題,可能影響荖濃溪的行水區與填土區邊坡穩定性,事關重大,因此決議要求重辦環評;沒想到短短不到四個月災難已至,即使重做環評,也無力回天。

詹順貴表示,此次大量降雨雖是元凶,但水利署罔顧環評結論,擅自將堰址上移四百公尺,則是幫凶,監察院等政府機關應該要有完整的調查,給居民一個交代。

蘇煥智昨也指出,曾文溪堤防多處潰堤,南縣大淹水,迄今死亡廿八人,與曾文水庫洩洪有很大關係,而以往就一直反對越域引水計畫,擔憂增加曾文水庫負荷,洩洪機率大增,將會增加下游地區水患的風險。

他說,反對越域引水的理由,係因工程經過五個斷層帶、三個破碎帶,斷層帶鄰近的鄉鎮包括小林村、甲仙鄉、那瑪夏鄉、桃源鄉及六龜鄉,就是莫拉克風災創傷最嚴重的地區,他要求中央立即暫停越域引水計畫!

[[i] Last edited by taiwanaise on 2009-8-17 at 08:05 PM [/i]]

taiwanaise2009-8-25 02:37 PM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版本對照2009/08/25

[url]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5398?date=2009/08/25&tag6=%E6%B0%91%E4%B8%BB%E9%80%B2%E6%AD%A5%E9%BB%A8[/url]

阿里山2009-8-26 02:25 PM
看到主樓的帖子,感覺到樓主的水平的確比馬總統高,想的比臺灣政府更全面。

后面幾樓的回復,更是全面。可惜,層層都是民進黨。以臺灣之大,難道只有民進黨的意見值得樓主推薦嗎?

如果樓主能提供些其他黨團或者民間學者的建議,這樣會更全面。

taiwanaise2009-8-26 02:37 PM
八八水災暨莫拉克颱風災後 「原鄉重建」請願書

[url]http://www.dfun.com.tw/?p=16915[/url]


文/各部落聯合請願 八月 23, 2009  

事由:

莫拉克颱風豪雨造成南台灣山區災難,使許多原住民部落被土石流吞沒,或淪為「安全堪虞」部落。我們不是破壞山林的元兇,卻要被迫安置到平地居住與生活;面對風災後部落恐怕解體的危機,我們不得不為「原鄉重建」發出吶喊,提出原住民「部落主體」觀點的「原鄉重建」訴求,以期能在自己的土地上繼續安身立命。

澄清:

一、現存原住民部落淪為「安全堪虞」部落,多半是早年政府主導集團移住之遷村計畫,才把原住民遷到危險地帶;或政府主導與縱容的伐木、開礦、道路等等不當開發,才造成原住民傳統領域山河變色。

例如,高雄縣那瑪夏鄉各村落、桃源鄉勤和村,屏東縣霧台鄉好茶村、三地門鄉達來村、牡丹鄉高士村等,都是被政府搬遷到危險的基地,才在今日淪為災區;相反地,舊好茶部落、舊達來部落、舊高士部落,迄今一直都還是基地穩固而安全的地方。

至於其他未被遷村卻安全堪虞部落,如三地門鄉大社村、德文村,霧台鄉的佳暮村、去露村、阿禮村等,則多與部落周圍原始林被不當伐木、採礦、開路等,所造成的水土保持不良有關。

二、然而,在原住民鄉各部落緊急安置暫告段落的此時,我們認為最重要的事情並不是追究過往政府疏失或責任,而是積極面對未來「部落重建」的課題。

因此,我們感謝各級政府和民間各慈善團體,在第一時間的救災和緊急安置過程中的協助;但「部落」復建、重建或遷村,是攸關族群生存與部落發展的重要課題,我們並不希望「原鄉重建」工作,只被當作「個別災民與災戶」的安置,或急就章地草率處理。

三、由於原住民與大自然相依存的生計、文化特殊性,面對部落恐怕無法復建與重建,而可能得再次「遷村」的沉重課題。我們認為:

任何原鄉重建與復建計畫,都應考量「部落土地情感」和「原鄉生計重建」面向,以部落為主體來思考重建工作。因此,針對原住民災區重建,需以「部落重建」為主要的思考範疇,才不會讓原住民部落瓦解,迫使遷移後的原住民淪為都市裡的新難民。

訴求:

一、以部落為主體,由政府提供資源協助,儘速召開各部落重建會議。

部落是原住民社群自我保護的基地,也是原住民與自然相依存、與社群協力互助的分享平台;部落,是原鄉重建的主體。因此,政府與民間慈善團體資助的各項「安置」與「重建」計畫,應考量部落整體生活;打從一開始選擇安置和重建基地開始,就應該要讓部落參與,使「部落會議」發揮功能,符合部落生活之需要。

換句話說,未來不論重建基地選取、重建部落規劃、重建家屋設計、重建部落施工等等,都應回歸「部落」主體來思考,才可能開創出符合部落真實需要的重建方案。

二、部落重建基地之選擇,應以部落傳統領域土地為優先考量。

原住民部落迄今還有許多耆老,依然熟悉部落傳統領域土地的範圍,也知曉哪些土地是平坦的、安全的、適合部落集體生活的基地。因此,重建基地應該以部落為主體,審慎評估與選地,讓部落耆老與年輕人透過現場實地踏勘與部落會議,來決定部落要「定居」與安身立命的土地;

即使這個傳統領域土地現今已淪為國有林班地或私有土地,政府都應主動、協助部落取得「新部落」之居住土地,並應考量族人未來的耕地、獵場、神聖空間等需要。至於該部落要在原部落復建、在原部落傳統領域內就近重建,或要搬離原鄉到靠近山邊的平原地居住,也都該透過「部落會議」充分討論後決定之,而不能僅由資源提供單位與行政官僚體系或民代逕自決定。

三、重建規劃設計施工,應以部落主體協力造屋,來營造新部落。

部落的需要,部落最知道!空間營造專業者、水土保持專家等等,應作為部落重建的協作者而非主導者,以提供「切實符合部落需要」的規劃設計,尊重部落在地知識技能。

事實上,原住民最熟悉自己的山林土地,並具備生態知識,知曉山林環境的安全與風險。部落的原住民(尤其耆老)本來就有規劃、設計和自力造屋的能力;只有透過自己參與規劃、設計、施工過程,才可能建立深刻的土地情感,並搭建出自己喜愛的家。

因此,部落重建的規劃、設計與施工,都應以部落為主體,透過自力造屋與協力方式(可採「以工代賑」模式),來營造在地生態與文化特色的新部落。而重建完成前的短期或中期安置住居,居住空間大小與機能亦應符合部落生活所需之品質。

四、部落重建規劃設計,應允許就地取材以營造在地性的民族風貌。

原住民部落自古與大自然依存,營造多就地取材,屬於在地性的生態工法與綠色建築;因此,重建即使採取現代建材的建築結構,在規劃設計上也應考量部落公共空間(如部落神聖空間、祭典儀式空間、跳舞場等等),並鼓勵就地取材,使其不受既有法令規定限制,而能結合現代建材與就地取用的自然建材(例如石材、林木、竹材等等)以營造出具有在地風貌和原住民文化特色的新部落。

此外,也應以「生態部落」的宏觀視野,引入太陽能、自動給水系統等能源自主取向之規劃設計,使其符合節能減碳的時代趨勢。

請願發起單位:

大社急難運轉中心、大社社區發展協會、達瓦蘭人文關懷協會、三地門(地磨兒)部落青年自救會、南方部落重建聯盟、那瑪夏鄉達卡努瓦自治會、桃源鄉勤和自治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高雄縣卡那卡那富文教發展協會、嘉義縣山美社區發展協會、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屏東縣平和社區發展協會、屏東縣原住民永續發展協會、原住民同志口述歷史工作小組、綠色行動聯盟、高雄縣保育人員工會、全球邵族之友會……

(正擴大連署中)

taiwanaise2009-8-26 02:44 PM
八八災後「達瓦蘭部落」(屏東縣三地鄉大社村)短期安置

[url]http://www.dfun.com.tw/?p=17201[/url]

八八災後「達瓦蘭部落」(屏東縣三地鄉大社村)短期安置阿里郎山坡(瑪家農場)立石儀式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九點整。

地點:阿里郎山坡(瑪家農場)達瓦蘭部落短期安置基地

說明:

一、達瓦蘭部落是排灣族Ravar(拉瓦爾)群系的發源地,自古即在大姆姆山附近山區生存安居;因為居戶人口眾多,是個歷史悠久的大部落,遂被外來政權稱之為「大社」,即今日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村。

二、達瓦蘭自日本殖民政權統治後,部落主權和傳統領域土地因「官有林野」調查後開始流失;國民政府接收日本政權遺產,更在部落傳統領域內大量砍伐森林,而有沙溪林道、多納林道等的開闢,使達瓦蘭部落上源的山林開始出現裸露地,而讓部落淪為「安全堪虞」部落。

三、由於部落周遭林地被砍伐,部落週遭上方開始有土石鬆動,而有危害部落的徵兆出現,因此達瓦蘭部落在民國六十五年左右,便有集體遷村的計畫,同時期另有屏東縣霧台鄉好茶村、三地門鄉達來村的遷村計畫。

四、由民國七十二年10月8日(三鄉大民字第六號函)中,已確認村民大會通過議決要遷村,但政府並沒有認真對待部落安全問題;遷村計畫後來不了了之,一直被擱置未被處理。

五、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三十日,省政府山胞行政局(81元.21胞建字第1132號函)辦理大社村(48戶)遷村規劃與選地,但只考量幾個鄰里(二到四鄰)遷村,不是整個部落遷移,且把基地選在危險的地方。因此,部落雖然想要集體遷村,但反對遷移到政府選定的危險地段。(此次風災該部分遷村預定地亦淪為土石流直接災害區)

六、自此,政府漠視大社部落安全需求,一直未再處理大社村達瓦蘭部落的遷村計畫迄今,終於使大社村淪為土石流災害潛勢區,而在此次莫拉克颱風的八八水災後,部落受到土石流危害,學校與部分家屋毀壞、部落基地塌陷。

七、八八水災後,達瓦蘭部落自力救濟後,才被政府重視而緊急安置在三地門鄉體育館二樓;由於達瓦蘭部落已經淪為土石流潛勢危害地區,集體遷村是族人不得不面對的迫切課題。

八、此次八八災後,達瓦蘭部落於八月廿二日晚上召開部落遷住會議,決定朝在自己土地內遷村目標努力,但同意先配合縣政府建議的短期安置地點,在阿里郎山坡興建中繼住宅,同時於達瓦蘭部落傳統領域內找尋適合部落安居的永久居住土地。而欲依循古代祖先遷移之埋石儀式,進行遷移宣告。

儀式簡介:

排灣族部落自古便有部落遷移狀況,或因安全與防禦需要,或因部落人口成長、擴張致使部落居地或耕地不足,而有部落遷移現象。排灣族在部落遷移時,一定會在暫時或長久居住地埋石祭告祖靈,而後才開始營造部落。

這種遷居埋石祭告祖靈的Kifadan儀式,意即「向造物者借地」之意;部落族人(尤其年輕人)得感謝老天賜給我們依存的土地,並得同心協作、燃燒自己來為部落的未來付出心力,守護部落的集體安全。

由於部落遷移是重大的事,依傳統慣習得藉此儀式祭告祖靈,感謝上天,也謹記祖先的叮嚀,而更得燃燒自己來為部落付出、守護部落。此次達瓦蘭部落雖然淪為災區,但族人依然希望拉瓦爾的排灣精神屹立不搖,遂主動召開部落重建會議,希望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重新站立起來,靠自己的力量不辱祖先的叮嚀。

在這個特殊的埋石儀式時刻,我們竭誠地邀請所有關懷達瓦蘭部落重建的朋友們,一起來共襄盛舉,參與這個以部落為主體的重建行動。





[IMG]http://i199.photobucket.com/albums/aa18/wenyabourgoin_2007/980826-majia-5099734-2170639-360.jpg[/IMG]

mac2009-8-26 03:29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阿里山[/i] at 2009-8-26 03:25 PM:
看到主樓的帖子,感覺到樓主的水平的確比馬總統高,想的比臺灣政府更全面。

后面幾樓的回復,更是全面。可惜,層層都是民進黨。以臺灣之大,難道只有民進黨的意見值得樓主推薦嗎?

如果樓主能提供些其他黨團或者民間學者的建議,這樣會更全面。[/quote]

1 嗯...你真識貨,Taiwanaise的見解真的比馬區長高非常多也很全面。
這樣的台灣人還不少,求其是在水災後更有上升的趨勢。
這點非常值得你們對岸效法學習

2 我們台灣很小,麻煩看下地圖
反倒是你們中國比較大,煩人的事情比我們台灣多很多,孩子的就學問題、窮人沒錢吃飯的問題、黑心食物的問題、濫伐濫墾問題、環境污染問題、人權的問題、西藏獨立問題.....,怎麼連個反對黨都沒有,更遑論反對黨意見了
要加油喔...起碼先管好、關心你們國家的事啊

3如果嫌其他黨團或者民間學者的建議採用的不夠,自己去拜google大神啊
怎麼這麼懶呢?

[[i] Last edited by mac on 2009-8-26 at 04:34 PM [/i]]

taiwanaise2009-8-26 04:11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阿里山[/i] at 2009-8-26 03:25 PM:
看到主樓的帖子,感覺到樓主的水平的確比馬總統高,想的比臺灣政府更全面。

后面幾樓的回復,更是全面。可惜,層層都是民進黨。以臺灣之大,難道只有民進黨的意見值得樓主推薦嗎?

如果樓主能提供些其他黨團 ... [/quote]

一個人不去關心自己的家人同胞,反而跑來別人家指指點點,我們應該感謝你的博愛熱情?還是質疑你偽善虛假?

做人不能本末倒置,建議你回去關心 中國四川震災重建問題 盡中國公民的責任!

[[i] Last edited by taiwanaise on 2009-8-26 at 06:41 PM [/i]]

taiwanaise2009-8-26 07:27 PM
[url=http://dl.getdropbox.com/u/1831313/Post-Tyhoon%20prs.pdf]「氣候變遷、國土保育與臺灣原住民族的社會文化願景:八八風災後的前瞻性跨學科討論會」[/url]

taiwanaise2009-8-27 06:26 AM
請謹慎制定重建條例

[url]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url],4521,11051401+112009082700084,00.html

2009-08-27 中國時報 【顏厥安】
     馬劉政府倉卒提出《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想利用萬事莫如救災急的社會情緒,要求立法院在短短三天不到的臨時會中「審議」通過這部法律。制定特別條例來協助重大災害重建可能有此需要,但是基於下列幾大方面的理由,我認為立法院應該將此條例草案退回行政院,或多開幾天會謹慎制定。

     首先,這是一部在立法技術與專業方面破綻百出的草案。在文字表述方面,例如第四條出現利息補貼對象不明的混亂敘述。整部法律在概念的使用上也極為混亂,如災區、災區居民、災區災民、受災者、災區失業者、用人單位等,意義不清,使用方式不一致,不但易生爭議,簡直已經到了無法適用的地步。

     專業方面,便宜措施性質之死亡證明既然要補死亡宣告之不足,聲請權為何要限於「應繼承之人」,而非利害關係人?實務上也已經出現失蹤者為未成年者,因全家失蹤而無人可聲請之狀況。又如自用住宅、房屋、土地等概念在同一條文中交互使用,讓人難以理解其規範目的。至於與九二一震災重建條例相比,立法宏觀架構上缺少了重建推動組織、文化保存、生活社區重建等許多內容,就更不在話下。

     其次,這是一部可能在多處地方涉及違憲的草案。尤其是強制遷村遷居的第十二條,實屬不可思議[b]。[color=Red]政府可以限制特定空間區域不能居住,但除非有法律明文授權,並有法院令狀,不能限制人民的住居,更絕無法強制其要居住於何處。其中涉及原住民者更嚴重違反平等原則以及由增修條文立法委託的原住民族基本法。[/color][/b]而且這種概括授權法律,要進一步依照何種規範來執行呢?隨處可見的「主管機關定之」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是嚴重牴觸法律保留原則的規定。

     另外,多處出現的各類排除現有法律之規定,除了牴觸權力分立與制衡外,大家似乎都忘了,具體的法律都是基於「更清楚」地釐清界定憲法位階的基本權與法益(生命、財產、國土安全、環境等)而來,籠統概括的排除,將會倒退回無法治之自然狀態,人民理論上可行使抵抗權,實際上也一定抗爭連連。至於第三條特別預算等財源規定,更完全置財政憲法於不顧。

     第三,這是一部觀念混淆,罔顧民眾參與的草案。安置與重建,是兩個不同的階段,涉及許多性質上完全不同的公權力行為。安置重即時性、短暫性,以行政事實行為為主。但重建重未來性、長遠性,一定需要透過計畫,基於法規以處分為之。不能為了趕緊解決問題,以臨時性的安置方案來取代重建。「村」的自治地位一向有待釐清,「遷村」的法律意義及實施程序都要謹慎處理,絕不是只有「土地取得」蓋蓋房舍而已。

     而慈善團體的參與也需要規範,要以公權力委託(草案第二條)還是公私協力等形式,需要考量。更重要的是,所有這一切過程都需要有公開聽證等民眾參與之程序,這不是唱民主高調,而是歷來經驗與學理都指出,在地知識經驗與觀點,才是因應風險治理的寶貴資料庫。

     本次災難所顯現的民主政治與風險治理等問題既多且複雜,即使有滿腔悲憤,筆者還是不得不指出,馬劉政府的無能顢頇最多僅是災難「擴大」的因素,單是這一層,當然也早就足以主張倒閣。但是「造成」災難的原因,卻絕不僅來自於此。

    [b] [color=Red]更該想想的,也許是為何我們總把會帶來土崩水淹(納莉、貓纜、小林村、金帥…)的人選出來當大官?[/color][/b]甚至要好好警覺,本來是人民當家的民主政治,會不會在我們的放縱粗疏之下,轉眼變成家當無存、野有曝屍的裸命狀態?別的不說,請立委不要粗暴草率地通過那個重建條例。一場立院臨時會大戲,起碼可多開幾天會,充分消化吸收吸收各界意見,為人民制定一部能重建家園,重現民主的法律吧。

     (作者為台大法律系教授,守護民主平台執委)

[[i] Last edited by taiwanaise on 2009-8-27 at 07:28 AM [/i]]

taiwanaise2009-8-27 06:30 AM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

一個原住民自身發聲的部落格

[url]http://southtribe.pixnet.net/blog[/url]

taiwanaise2009-8-27 09:09 AM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 慈濟永久屋災民意願書

[color=Green]南盟朋友, 【825順賢宮慈濟永久屋說明會】文中所擔憂的事情,在會後發出的災民意願書上清楚的顯示出來。

現在把【意願書】內文 key 給大家閱讀使用。

主要是請留意最後一句,昨天在禪淨中心向災民請教這件事,有些民族部落的人,對最後一句不能同意也深感憂慮。也因為這最後一句,而不敢填寫這份意願書。以下是意願書全文。[/color]



標題:意願書

全球暖化,氣候異常,台灣雖屬寶島,仍因98年8月7日遭【莫拉克】颱風造成嚴重災害,
許多村落房屋更在一夕之間被摧毀。
本人 《 》欣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秉持
「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人傷我傷」心情,啟動「八八惡水毀大地,秉慈運悲聚福緣」
賑災專案,並立即與政府相關部門研議於高雄縣杉林鄉月眉地段2166等地號上,協助興建
永久住屋免費供災民居住。本人至感謝易,茲出具此意願書,除全力配合基金會及政府部門外,
[color=Red]並承諾未來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後,除繼承外,不移轉他人,且[b][size=6]不再返回原住屋居住。[/size][/b][/color]

(ps 戶籍以八月八日為準)

立書人(戶長):

身分證字號:

戶籍住址:

全戶總人數﹕

現居住所:

□ 同戶籍地

□ 現住地,地址

□ 借住親友處,地址

□ 暫住 ( )收容中心

□ 其他

連絡電話 :

填妥以上資料,請擲回高雄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XXX科長 彙辦

中華民國 98年 8月 日

[[i] Last edited by taiwanaise on 2009-8-27 at 10:11 AM [/i]]

taiwanaise2009-8-27 07:37 PM
重建上限1200億 可強制遷村

[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28/today-t2.htm[/url]


[IMG]http://i199.photobucket.com/albums/aa18/wenyabourgoin_2007/184.jpg[/IMG]


災民的眼淚,政府看見了嗎?立法院昨日針對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進行三讀,遭土石流滅村的高雄縣小林村倖存災民昨日也到立院陳情,要求政府重視災民需求,一位民眾想到家園殘破,未來無以為繼,忍不住傷心落淚。(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邱燕玲、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重建經費上限定為一千兩百億元,條例適用期間三年。

至於備受爭議的強制遷村問題,昨天也在場內場外抗議聲中表決過關。[color=Red]條例規定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違法濫建之土地,取得原住居者共識後,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color]

特別條例三讀 適用期間三年

連日來,小林村倖存者、受災原住民都前往立法院陳情,反對政府強制遷居,批評此條例毫不尊重在地人意見。

民進黨立委陳瑩昨天也在院會發言時,跪求國民黨不要通過強制遷村條款。但最後仍在國民黨支持下通過,隨即引發旁聽席上的原住民代表不滿,高聲抗議。

[color=Red]另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安置災民所需土地,可排除環評法、水土保持法等法令限制,民進黨質疑這是「在環境傷口撒鹽」。[/color]

條例第四條明定,行政院應設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長任召集人,災民、原住民代表合計不得少於五分之一。第九條規定,中央政府應在各災區(鄉、鎮、市)設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提供生活心理就學就業及各項福利服務。

臨時會並通過二十五項附帶決議,有關堆積在災區與港口的漂流木處置,決定由農委會依森林法規定註記,未能註記者,災區民眾在重建條例施行一週後「得自由撿拾」。行政院長劉兆玄對立院通過的條例內容,強調尊重立院決議,將儘快調整差異展開重建。

表決一路敗北的民進黨團對結果表示遺憾,強調重建條例雖納入民進黨的意見,卻仍以全額舉債方式取得財源;產業沒有重建基金,無法有效協助中小企業重建;重建重擔交由劉內閣執行,更完全無法重建人民對馬政府的信心。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下午處理重建條例時,除預算規模、遷村方式等未達共識條文交付表決外,其餘多數條文都經協商取得共識。這項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以行政院版為基準,許多條文納入民進黨團版的意見,包括提高層級由行政院成立災後重建委員會、設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等。

對於住戶淹水的救助,條例第八條規定,以實際受災戶數為救助對象,不受一門牌一戶的限制,其救助依原水災災害救助標準: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每戶最高發給兩萬元;另由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再發放救助金兩萬元,合計四萬元。

[[i] Last edited by taiwanaise on 2009-8-27 at 08:39 PM [/i]]

taiwanaise2009-8-27 07:42 PM
小林村民、原民:反對強制遷村

[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28/today-fo2.htm[/url]

[IMG]http://i199.photobucket.com/albums/aa18/wenyabourgoin_2007/189.jpg[/IMG]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社團前往立法院,抗議災後重建條例沒有聽取災民意見,草率決定如何重建災民的家園。(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曾韋禎、劉力仁/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包括強制遷村規範在內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但[color=Red]小林村倖存者、受災原住民都前往立法院陳情,反對政府強制遷居,批評此條例毫不尊重在地人意見。[/color]

不能以地換地 如何生活

[color=Red]小林村倖存者代表質疑重建條例無法讓他們透過以地換地的方式取得耕地,一無所有的他們,未來要如何生活?[/color]

親眼目睹滅村的黃金寶聲淚俱下表示,他們無法接受只有房屋使用權的安置辦法,希望政府能以地換地,讓他們有土地可以耕種,否則未來難以維生。

受災原住民代表也前往立法院,抗議重建特別條例倉卒立法,讓政府有權強制遷村,違反原住民意願。

原住民代表向國民黨團陳情時指出,重建條例立法過於草率,且賦予政府強制遷村的權力,整部法律的修訂都未徵詢過原住民意見,已嚴重違反馬英九當初尊重原住民意願的承諾。

[color=Red]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態度堅決表示,重建條例非得於昨日通過不可。此話一出,引發在場原住民不滿,甚至有原住民拍桌怒斥,「為什麼我們都要聽你們的?」隨後發言的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因林益世在場監看,也不敢對強制遷村作出任何表示。[/color]

原住民代表下午並進入議場旁聽重建條例表決,院會表決強制遷村條文時,在場原住民一致發出「反對強制遷村、反對草率立法」的聲浪,隨即被立法院警衛請出議場。

[color=Red]綠黨發言人潘翰聲也表示,強制遷居遷村將造成「原住民滅族滅校」空前危機,「規避環評」則是亡國條款,日後環境災難會不斷重現。[/color]

綠黨也批評說,九二一過後,政府花了三至四個月,訂定九二一重建條例,但這次「災後重建條例」沒經詳細討論,就急於通過,過於草率。

[[i] Last edited by taiwanaise on 2009-8-27 at 08:44 PM [/i]]

taiwanaise2009-9-3 02:46 PM
[b] 國土計畫法草案」台北場公聽會 民間團體:重點不在有沒有法 而在要不要作為[/size][/b]
[b]朱淑娟[/b]

[url]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html[/url]

taiwanaise2009-9-9 08:19 AM
災後禿鷹盤旋,台灣即將崩潰!

[url]http://www.greenparty.org.tw/index.php?itemid=1096#more[/url]




潘翰聲(綠黨發言人)

八八水災將屆滿月,最急迫的救災工作逐漸收尾,艱鉅的重建工作正要展開。災後重建條例在兩天內急切地硬闖過關後,才發現居然有重複條文的嚴重瑕疵,而推動將近二十年的國土計畫法正打鐵趁熱順勢提出,九月一日、四日、八日內政部將分北中南區舉辦三場公聽會。第一場公聽會上,民間呼籲召開全國土地會議凝聚共識,多數人也認為,草率通過一個糟糕的法,比沒有立法還要嚴重。


賈德戴蒙在「大崩壞」一書經過跨文化比較,歸結文明消失的五大因素,包括環境破壞、氣候變遷、外敵威脅、夥伴消失,以及最關鍵的—社會面對挑戰與災難的回應。大洋洲的復活節島是個完全因環境破壞而崩潰的近代文明,人們砍下最後一棵樹之後維生體系瓦解,獨留巨石遺跡諄諄告誡,國際環保團體「地球島」就以此著名生態學教案作為命名隱喻。在加勒比海同一座島上的多明尼加與海地兩國,恰是進行中的實驗組與對照組,沿國界東側是茂密森林,西側的海地卻光禿一片,當颶風來襲時海地屢釀巨災,飢荒盛行致饑民吞食土餅,人間煉獄不忍卒睹。該書中文版已暢銷數萬冊,眾多讀者怎可不引以為誡呢。

此次災後重建條例立法過程,幸有民間社會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精神,才勉強擋住公共工程得以議價辦理及可能導致濫採砂石等兩項禿鷹條款,但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水利法仍被第十三條至十八條所凍結。經濟部隨後也依災害防救法公佈「水災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以重建為名排除正常法律限制,正以遠超過救災的效率,邁開步伐向災區挺進,聞到血腥錢味的商人亦步亦趨。上行下效道德淪喪,難怪小賊大膽潛入災區房舍行竊,而山老鼠若依計畫盜不走一株數百萬元的巨木,日後也能輕鬆從公開拍賣付費取得。

沒有法律執行力只有搶錢效率的政客官僚,另立國土計畫法顯然不能解決如今八萬公頃國有林地被佔用的沈痾問題,也無法阻抗政治力對規劃專業的不當干預。國土計畫法有如區域計畫法換個標籤,基本上不脫陳舊的分區管制手段(Zoning),跟不上動態成長管理的潮流,也沒有環境容受力的基礎觀念,還死守早被官僚與財團玩到浮濫的容積率管制。
核心問題在於審議過程中,民眾參與總被視為不專業的陪襯角色,官員及政府提名的學者專家才是主角。但官員與學者不敢忤逆政商壓力,甚至政府本身就是環境破壞者,卻在空間規劃體系裡偽裝中立客觀的管理者。因此改變政府與企業的觀念與態度,比立法更為重要。

另一方面,有大筆特別預算為餌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可能更快闖關,農委會將主導農業土地的開發,從而架空了內政部的國土管理機制。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借屍還魂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也將凍結環評等程序,更可透過地方政府的手強制徵收。更不用說已經立法的桃園航空城、及諸多科學園區等宛如商業租界四處林立,野蠻的圈地運動不會因為國土計畫法就停止。

國土計畫法意圖包含民進黨版國土復育條例,若在全面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前提下,停止違法或合法的過度開發行為,推動還地於河、歸地於山,民間沒有反對的道理。但如果還是依循數十年來不變的心態與作法,大自然必將繼續施加愈來愈沈重的教訓,執迷不悔的台灣文明即將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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