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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以PACS更換家庭居留身份前的學生居留是否要先去更新?(已爬文)
請問各位曾經以PACS成功更換家庭居留經驗的同學們,
我的情形是~ 目前是拿語言學校的學生居留 (今年10月23日到期,也已預約了10月14日要更新學生居留), 我與男友PACS滿一年, 同居滿2年, 據電話詢問PERFECTURE,我可以符合送件申請家庭居留的資格, 所以我們預約了今年的11月18日要更換身分為家庭居留(我也收到了預約日期的單子及相關文件的準備資料).
但是因為我10月15日必須要回台灣3週, 所以我今天拿"家庭居留預約時間"的證明去PERFECTURE, 申請學生居留到期後(10月23日)到預約更換家庭居留(11月18日)這段時間的臨時居留, 我很順利的申請到了.
現在我的問題如下~
1.我預約的10月14日更新學生居留還需要如期赴約嗎? 15區警署的長官們若看到我已經有了臨時居留,我該如何回應? 若我10月14日未赴約.我是否還能上網預約下一次的時間?
2,我是否該等家庭居留送件後再預約更新學生居留的時間?
謝謝各位的回應 |
beckypeiyu | 2009-9-10 05: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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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不太懂為什麼你送件家庭居留後還需要再預約更新學生居留??
居留一張就夠了, 不會因為你是學生居留就不能PACS或結婚或你是家庭居留就不能唸書
問題1. 如果你已經有了家庭居留的預約, 學生居留就不用去了, 去了他們也會跟你說你已有家庭居留的預約還來這幹嘛(我的經驗)
問題2. 同上, 居留只需一張, 有了學生就不需要VPF, 有了VPF就不用學生居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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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的回答
目前我還是以語言學校的身分拿的學生居留. 我是先預約了學生居留的更新時間後(10月14日),才想到或許可以更換家庭居留,所以才又打電話預約申請vpf.
我是預約11月18日要送件申請家庭居留,因為不確定能否順利申請到vpf, 如果不能順利拿到家庭居留,我還來的及更新學生居留嗎?(因為我的學生居留是10月23日就到期了)
謝謝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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