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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2010-8-22 03:18 PM
從一隻彪看台灣的動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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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nownews.com/2010/08/16/11490-2636821.htm[/url]

[b]蛇王涉違法繁殖 「彪」現由屏科大收容[/b](2010/08/16 17:10)


曾被質疑違法販賣老虎的「台南蛇王」黃國男,又涉嫌在園區內讓公的非洲獅和母的孟加拉虎交配,母虎也因此產下3隻「彪」(獅虎獸),其中1隻在出生後不久即夭折;儘管黃國男想將牠們扶養長大,但由於獅、虎都屬保育類動物,依法不能自行人工繁殖,因此,黃國男不僅將被罰5萬元,「彪」寶寶也已在16日下午交由屏科大收容。

黃國男是前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日前曾被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踢爆,說他涉嫌以「假贈與、真買賣」方式,販賣老虎、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且完全不尊重保育的「自然法則」,將非洲獅和孟加拉虎關在一起,試圖讓牠們「交配」,欲繁殖出「獅虎」,以吸引遊客。

15日凌晨,與公非洲獅「辛巴」同籠6年的母孟加拉虎「美女」,真的產下三隻「彪」,其中一隻還因為失溫夭折,另外兩隻則被黃國男緊急救回。黃國男說,母虎似乎會怕幼子,離幼仔遠遠的,他除了用吹風機烘熱牠們,並採人工餵奶,「以蛇湯來增加免疫抵抗能力,也買一罐進口的補品奶粉。」目前兩隻幼彪的身體還是很虛弱,並以燈照保暖中。

黃國男表示,獅虎獸(彪)出生後就會不斷生長,體型能長到450公斤,原因是獅虎未遺傳到「控制生長的遺傳基因」。據悉,雄獅與雌虎繁衍的下一代稱為獅虎獸或稱彪(英語:Liger),雄虎與雌獅則是虎獅獸(Tigon),不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多是由人工繁殖,尤其前者的體型因為基因缺陷,所以體型會大到「身體不能承受為止」。

獅虎獸(彪)與虎獅獸全球不到50隻,可說是相當罕見,而此次兩隻「彪」寶寶的誕生也成為全台首例。林務局表示,這種違反自然的交配方式,雖可以繁衍下一代,但下一代卻不具繁殖能力,尤其「彪」的遺傳缺陷讓牠們存活率不高,不停長大的身軀也非常不人道,因此向來被保育團體反對。

其實,黃國男沒向台南縣府報備、私下繁殖已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育法》,因此可罰1萬至5萬元的罰鍰,儘管黃國男強調彪寶寶的出生「純屬意外」,但林務局認為,黃國男先前繁殖老虎同樣沒有報備,這次私下繁殖幼彪等於再犯,因此要求縣府給予最高罰鍰5萬元。此外,兩隻幼彪已在16日下午被送往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收容。(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鄭守羽、姚文華)

mimi2010-8-22 03:20 PM
[url]http://www.nownews.com/2010/08/17/11490-2636973.htm[/url]

[b]違反自然法則繁殖 小幼彪身體極度虛弱[/b]

由黃國男飼養的獅、虎交配生下的一對「彪」(獅虎獸)寶寶,已被送往屏東科技大學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收容,中心主任裴家騏表示,小雄彪有590公克、小母彪則有650公克,目前健康狀況還不穩定,因此現在先養在保溫箱中保暖,等狀況穩定之後再為牠們進行健康檢查。

15日凌晨,與公非洲獅「辛巴」同籠6年的母孟加拉虎「美女」產下三隻「彪」,其中一隻因為失溫夭折,另外兩隻則已被送往屏科大。裴家騏表示,2004年,收容中心也曾收容過1隻16歲的老彪,這隻老彪本被高雄市私人動物園飼養,動物園關閉後,牠才被送往屏科大,1年之後就死亡。

裴家騏說,兩隻幼彪的身體狀況極度不穩定,尤其雄彪還比母彪虛弱,因此收容中心先將牠們養在保溫箱中保暖,未來幾天是能否存活下來的關鍵期,所以暫不開放給媒體拍照,以免牠們受到驚嚇;他指出,由於小彪太過虛弱,因此採用「少量多餐」方式餵奶。

此外,裴家騏也強調,目前幼彪有獸醫跟助理24小時輪流看護,要是兩隻幼彪能順利度過難關,以後如果有其他動物園的環境,比屏科大的收容中心還好,他們願意將幼彪轉送出去。

據了解,雄獅與雌虎繁衍的下一代稱為獅虎獸或稱彪(Liger),雄虎與雌獅則是虎獅獸(Tigon),不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多是由人工繁殖。尤其,由於公獅和雌虎的身上缺少了控制生長的遺傳基因,以致於牠們繁衍出的「獅虎」,在成長時體型會不斷大到「身體不能承受為止」,甚至,有的還在母虎肚裡時,體型就已非常大,造成母虎難產而死。

↓圖裡的獅虎明明還在吸奶瓶,體型就已是獅子、老虎的兩倍大,用成語「彪形大漢」來形容牠,一點也不為過。(圖/取自網路)


至於「虎獅」則和「獅虎」的情況相反,因為公虎跟雌獅都能給予下一代控制生長的遺傳基因,也因此「虎獅」的體型會比獅子和老虎嬌小許多。此外,獅跟虎不但不同種,而且淵源極遠,因此,一旦違背「自然法則」交配,將會造成後代嚴重的遺傳基因缺陷,一生下來就很多病痛,器官發育與免疫能力都容易出現問題,因此非常不容易存活。

↓而公虎、母獅所生的虎獅,則因雙重控制生長基因,體型比一般老虎、獅子還嬌小,反而像豹或貓。(圖/取自網路)


而黃國男明知獅虎並未遺傳到「控制生長的遺傳基因」,未來將會不斷長大,但卻放任「辛巴」與「美女」同籠6年的行為,也引起網友撻伐。有網友認為,他的行為只是為了人類的好奇心,企圖吸引遊客上門;也有人抨擊,就算「美女」產下幼彪是意外,但黃國男不將牠們分開也是難辭其咎。

其實,這樣被保育團體批為不人道的行為,國際間仍有許多動物園在做相關培養,尤其法國是最積極的,世界上第一隻人為培育出來的獅虎獸「莉莉」,就是法國人花費幾十年時間與上億美元所培育。印度甚至將雌「虎獅」與雄獅交配,產下「獅虎獅」。

mimi2010-8-22 03:25 PM
該飼主黃國男曾有私自繁殖保育類動物前科,也曾經有動保團體影帶指稱 黃國男賣虎與熊

[url]http://big5.chinanews.com.cn:89/tw/2010/08-02/2441351.shtml[/url]

[url]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762392.shtml[/url]

[url]http://news.pchome.com.tw/features/20100803104406002481[/url]

[[i] Last edited by mimi on 2010-8-22 at 09:57 PM [/i]]

mimi2010-8-22 03:32 PM
令人髮指的是台南縣長蘇煥智在事件過程一路偏袒違法的飼主,甚至在噗浪以似是而非的言論和網友論戰

[url]http://www.plurk.com/p/6z1x0x[/url]

[url]http://www.plurk.com/p/705wbf[/url]

[url]http://www.plurk.com/p/72rde6[/url]

[url]http://www.plurk.com/p/734faw[/url]

mimi2010-8-22 03:41 PM
請各位網友打開連結看照片,一隻原本應該生活在非洲大草原的獅子被迫和一隻原本生活在南亞的孟加拉虎在一個籠子裡, 異種製造出了[size=5][color=Red][b]彪[/b][/color][/size],這根本不應該出現在地球上的異形~~

異形,彪失去了繁殖力,因為遺傳基因失控所以身體會無限制一直擴大到自己無法承受而死亡......

整個事件讓我想哭,每次看這些報導就哭,天哪!!這些混帳為什麼不犧牲自己去生個[b]獅身人面獸[/b]算了?

[[i] Last edited by mimi on 2010-8-22 at 05:02 PM [/i]]

mimi2010-8-22 07:25 PM
[url]http://e-info.org.tw/node/58495[/url]

[b]繁殖獅虎不是保育 蘇煥智縣長切勿曲解「野保法」![/b]

作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針對台南縣黃國男世界蛇王教育農場未經申請,違法繁殖「獅虎」,遭農委會林務局及台南縣農業處依野保法將動物沒入,並對飼主處以罰鍰一事,台南縣長蘇煥智在個人的噗浪公開表示,反對處罰飼主,也不贊成將二隻獅虎送至屏科大收容,並認為「農業處未詳加研究法令就幹了,真的不盡情理!」對於蘇縣長此等曲解野保法規定的言論,本會表達嚴正抗議,並針對其中二大謬誤予以澄清:

【謬誤一】蘇縣長說:「台灣保育界最大的迷思就是認為瀕危保育類的動物絕對禁止人工繁殖,這是一個錯誤的偏狹之見,也與華盛頓公約CITES的實務不符!沒有深入探討國際保育法制就以極端的保育主義來禁止限制台灣保育類生物復育產業,已扼殺台灣精緻農業!」

華盛頓公約正是為保護稀有野生動植物,避免因國際貿易(輸出、入)而遭濫用所訂定的管制措施,當物種輸入後,則需符合「引進國」之法律規定,例如國內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依野保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同法31條第3項規定,「依前二項之規定辦理者,始得繼續飼養或持有,非基於教育或學術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再行繁殖。」換句話說,要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必須申請、經主管機關同意,且限於教育或學術研究之目的。

事實上,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並不代表「保育」,真正的保育是要讓物種能夠回到原棲地,維持該地的生態平衡,而非將瀕臨絕種的動物圈養在人工環境中。此外,蘇縣長將不同物種特性及馴化歷史的「金龍魚」、「蘭花」與「獅、虎」等大型保育類動物並列相比,究竟是要「保育」還是要「商業利益」必須先釐清,將禁止「獅、虎」等保育類動物繁殖,就等同於是扼殺「台灣保育類生物復育產業」與「精緻農業」的說法,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再則,非洲獅、孟加拉虎雖同屬貓科,但為不同種,在野外根本不可能繁殖,今飼主刻意讓其交配欲繁殖獅虎,完全違反保育的「自然法則」,更傳遞錯誤的生命教育。且飼主明知獅虎並無「控制生長的遺傳基因」,未來體型會不斷變大,恐造成動物生理上的痛苦,但卻長期刻意讓公獅、母虎同籠,意圖繁殖製造基因缺陷的動物,危害動物福利。為了擁有稀少的「獅虎」,增加其農場的商業利益,實屬不該,也根本與保育無關!而蘇縣長身為首長卻公開支持此種違法行為,甚至希望二隻小獅虎未來能回到台南縣交由黃國男照顧,無疑協助業者利用無辜的動物來獲利,更有圖利之嫌。

【謬誤二】蘇縣長說:「如果在動物園生虎、生獅不違法,則本案『世界蛇王』生虎、生獅亦應採同一標準!生虎、生獅不違法,則而生彪違法嗎?生虎、生獅不違法,則生彪也不違法!所以動物園生彪跟在"世界蛇王『生彪』應採同一標準來看待!」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公、私立動物園及學術研究單位欲繁殖保育類動物,均需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且僅限於教育、研究目的。即使動物園要繁殖保育類動物同樣須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同意,並無「動物園」和「世界蛇王」二套標準情況。

再加上黃國男並非初犯,早在93年即有違法繁殖老虎的紀錄,當時僅被縣府罰4萬元後即合法擁有;且該農場販售門票、公開展示獅、虎、亞洲黑熊、馬來熊、長臂猿等保育類動物多年,並未依野保法第35條提出申請,多年來違法公開陳列、展示,但台南縣府長期放任未執法,已屬行政疏失。

蘇煥智縣長身為縣府首長,不從內部「行政程序」來釐清爭議,卻選擇透過個人噗浪發表各人意見,曲解野生動物保育精神、法規,企圖影響保育執法人員及誤導大眾保育觀念,顯然已經喪失地方首長之份際。

研究會呼籲台南縣政府針對黃國男長期公開陳列、展示各種保育類動物等違法行為,應立即依法處置,停止展示;監察院應儘速調查是否有官員失職、涉及圖利業者。



野生動物保育法 | 虎 | 獅
點閱數: 115 | email this page發表時間: 週五, 2010-08-20 11:14 提交人: 莫聞

mimi2010-8-22 07:42 PM
明明就是黃國男違法繁殖,如果蘇煥智不是為了偏袒,彪的事情關野保法何事? 繞圈子扯野保法只是掩人耳目,說穿了就是認同黃國男的行為!

mimi2010-8-22 08:30 PM
地球上大自然物種無數,已經夠豐富了,人類為什麼要違反[自然法則]製造異形? 終有一天自食惡果

我們應該做的是保守既有的自然物種避免絕跡,而不是扮演上帝製造出不應該存在地球上的異形~~

mimi2010-8-22 08:53 PM
黃國男並非初犯,早在93年即有違法繁殖老虎的紀錄,當時僅被縣府罰4萬元後即合法擁有;且該農場販售門票、公開展示獅、虎、亞洲黑熊、馬來熊、長臂猿等保育類動物多年,並未依野保法第35條提出申請,多年來違法公開陳列、展示,但台南縣府長期放任未執法,已屬行政疏失。

關於蛇王黃國男的爭議請參閱
[url]http://news.pchome.com.tw/features/20100803104406002481[/url]

[[i] Last edited by mimi on 2010-8-22 at 10:38 P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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