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yLin | 2011-2-13 08:4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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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acidsorbet 李00小姐 欠錢不還
在巴黎生活及要來巴黎的朋友們你好
不妨看看我這一年前不幸的遭遇 以作為借鏡吧
一年前 我剛住進李[color=Red]00[/color]小姐 解悶代號為acidsorbet的家中
她家在地鐵Mairie de St Ouen旁
我去巴黎是為了到索邦學五個月的法文
因為決定有點匆促 又想省錢
所以當我看到李[color=Red]00[/color]小姐在解悶上的短租貼文
一個月只收450歐時 自然回應了她的廣告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廣告詞寫的一長串 包含:
文教區 大樓古色古香 與一名法國室友同住
總之 完全沒提到 這個叫St Ouen的地方
是住巴黎的人都說亂 更不推薦單身女子居住的
她當然在廣告中也沒提說
她家樓下是販毒集團出沒的地方
我每天回家時 不管多晚多冷 總有一個年輕人站在路口把風
春假左右 這些無所事是的小混混 會騎著沒有消音器的機車
把樓下的巷子當練車場
更神奇的是 震耳欲隆的噪音 和明目張膽的行為 竟招不到任何一個警察伯伯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非常積極地回覆我 並主動打電話給我 也透過skype視訊
[color=Red](本句刪除)[/color]
廣告中的法國室友是她同居男友 他以彈吉他維生
我因為不是一號入住 所以要求房租扣除那幾天的錢
但李[color=Red]00[/color]小姐說整數對他比較方便 而且 "我不會時間一到就趕你走阿 "
我也就不堅持了
整個過程 基於對她的背景所產生的信任 都只是口頭上的約定 沒有白紙黑字
我到巴黎後 直接從機場到她家 近她家門後約三十分鐘內
一次給齊4個月房租加上900歐元的押金 我沒要收據
在他去芬蘭前我和她跟她男友住在狹小的公寓一個月
也講好一些生活細節 例如小東西 鹽巴 油 衛生紙之類的東西 用完的人負責補充
我也可以用她的家裡電話打不用收費的號碼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在三月初的某一天啟程前往芬蘭
不幸的是 在她出發的那一天晚上
她的男友Eric[color=Red] 00[/color]就帶個一個女的回來過夜
一週後Eric [color=Red]00[/color]主動告訴我說 幾週前他在一個聚會上認識這女孩
她是歌手 最近他們在練她的歌
這個女孩會常來這邊 他們兩位的互動將會跟一般人不一樣
先跟我說一聲 免得我大驚小怪
當我終於聽懂他的話中話時 我問他李[color=Red]00[/color]小姐知道嗎 他說不知道 並請我不要告訴她
我認為這本來就是他們兩人的私事 再加上我和李[color=Red]00[/color]小姐沒有私交 也不想毀了她在芬蘭[color=Red]00[/color]的心情
故未告知李[color=Red]00[/color]小姐這件事
當初談好只跟一位室友同住 現在變一個半的狀況 也不能跟她提
我某天在早上四點多被這位新女友的菸薰醒 當然也不能作為抱怨的理由
我一個月付450歐該有的權益 受到不小的侵犯
Eric [color=Red]00[/color]也再三跟我強調 這房子是用他大名去簽的 所以當他凌晨一點多跟朋友在喝酒聊天以導致我睡不了時 我要尊重他的生活 不能請他安靜點
四月份上旬 我和acidsorbet李[color=Red]00[/color]小姐通話 她主動提起這位新女友的事 原來Eric [color=Red]00[/color]已經跟她坦白了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跟我打聽這個新女友的事 我也跟她反應多個半個室友的諸多不便 在電話中李[color=Red]00[/color]小姐說了對不起也說希望我繼續住下去 住到她回巴黎也可以 並會在回巴黎後馬上退押金給我
我想既然真相大白了 終於可以不用再忍 便向李[color=Red]00[/color]小姐提出退最後一個房租我另外尋屋的要求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變得很推托 說如果我找到新房客 她就會退我錢
她認為我的要求不合理 就像家裡東西壞了要告訴房東 這樣房東才能處理 我從來沒提有新室友的事 故身為房東的她不能處理
我身為他們兩人感情無從至喙的局外人 我相信任何正常人在我的狀況都選擇閉嘴的 但李[color=Red]00[/color]小姐說我這樣是聯手起來騙她.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似乎也認為 她有能力叫他的男友不要帶新女友回家 總之我還是搬出去了 但有留兩三件東西在那 直到李[color=Red]00[/color]小姐回巴黎前一天才清走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本來在四月份和我通話時 要我住到她回來為止 並馬上退押金給我
但當她回巴黎後 完全不主動聯絡我 對於我的詢問 總是以課業繁重等理由推托 並要求我去她家裡拿 而且Eric [color=Red]00[/color]堅持要在場 我說從頭到尾我都是跟你交涉的 為何他要在場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開始裝無辜 說她不知道阿都是Eric [color=Red]00[/color]在看房子 我更明確的問李[color=Red]00[/color]小姐 是否全數退押金給我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說大概會扣個兩百元 當面說比較清楚
我要求在地鐵Mairie de St Ouen站而不是在她家見面 她會願意見面也是因為鑰使還在我手中的關係 Eric [color=Red]00[/color]堅持在場 大概是預期我對扣兩百元會反彈
當我們見到面 在Mairie de St Ouen前 這位[color=Red](本小段刪除)[/color]台灣女生從她口中說出這樣的話:
"你東西沒有在五月底前搬出去 每過一天就算一天短租的錢. 你弄壞我們的鎖這個也是. 還有你用我們的電話 但我沒時間去查帳單 還有阿 你用我們一些小東西鹽巴 油 衛生紙之類的加起來收兩百歐就好了"
當時是六月第一周 我提醒她跟我說過兩次我可以住到她回來 更何況我最後一個月早就搬出去了 她矢口否認說過這樣的話
我說鎖不是我弄壞的 他們的房東也負責修好
我唯一一次打電話到中國給老爸也事先跟她報備 中國也許是免費通話區 不花她一毛錢
我從來沒有少補充油洗碗精衛生紙之類的東西 真要算 那位新女友白用我買的東西我還沒跟你算呢
我一一根據事實反駁 她接下來搬出來的理由包括" 在巴黎房東有權力扣租金" "在巴黎房東在退租後幾個月是不用退押金的" "我跟你沒有簽合約 其實我不退你錢也可以的" 兩方講了20幾分鐘 我甚至讓步讓她扣一百元 但她還要翻譯給她偷吃的男友 這位Eric [color=Red]00[/color]總是一概否決 並再三強調這裡是法國,擺明了就是要欺負外國人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最後說 200歐一定是要扣的 剩下700歐已經準備好 不要就算了 他們會換鎖 我不接受這樣的作法 他們也就掉頭就走了 我姊伸出手抓住她的包包不讓她走 Eric [color=Red]00[/color]竟開始動手打人 掐住我姐的脖子超過20秒 結果從這開始變成一團亂 不僅吸引一堆小混混圍觀 其中一個非裔跟一個阿裔的也開始搶我包包 最後李[color=Red]00[/color]小姐承諾環錢 但把我們引到她家摟下後 Eric [color=Red]00[/color]叫她先上樓 再把手伸進我口袋搶走鑰匙 剛剛搶我包包的小混混再度拉扯我的包包 我們在樓裡等了好伊陣子 混混散了才走 神奇的依舊是 一個警察都沒來
當晚回到我住處收到一封李[color=Red]00[/color]小姐的email. 文中要我銀行帳戶說要匯押金給我
兩週後我回台灣給她帳戶她說會給 其實都是騙肖的 我請當地的律師寄信給她 她也無動於衷
這件事情過去半年 我無法釋懷 對巴黎的記憶總是有這塊污點
我想問題不在於錢 而是李[color=Red]00[/color]小姐的作為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曾說她在以他們同居關係申請法國國籍
也許是這樣的關係讓她被迫要聽這個男人的話
但這樣的利害關係 無法合理化李[color=Red]00[/color]小姐的一連串作為
包含從在解悶發一篇過度美化不實的租屋廣告, 無力履行合約卻又拒絕退錢,到無憑無據地扣房客押金 最後據為己有
這些行為對誰做都不對 更何況是我們自己同在異鄉的台灣人?
我相信這個網站上有李[color=Red]00[/color]小姐的朋友 看到這篇文章會懷疑可信度
我只能說每個人和其他人接觸的點都不盡相同 在李[color=Red]00[/color]小姐拒絕退錢之前
我也是信任她 覺得她道德感不錯的
最後總結
1. 要去巴黎住的人 不要住13號線北邊的St Ouen.
2. 不要以為同是在異鄉的台灣人 就值得信任
3. 會跟acidsorbet李[color=Red]000[/color]Li 小姐打交道的人 自己多注意點
4. 李[color=Red]00[/color]小姐, 回頭是岸 ,不要再騙台灣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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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怕的遭遇
給原PO拍拍!
不過結論可能還要增加一點
"學歷絕不是評斷一個人的依據 "
住了好幾個月也付了大筆押金的時候
不簽白紙黑字就憑著他的學歷背景跟他是台灣人而信任他 聽起來的確蠻危險
高學歷但沒有相應高道德的人 這世界上又曾少了
這位女士黑了妳的錢真是相當可惡
抱歉我也不知道有什麼管道可以幫你
不過我想她跟這種混混男友死活都要在一起(就為了法籍?) 應該吃足了苦頭報應
他心裡絕對不會比你安心好過 也許試著用憐憫心看這兩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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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都寄了律師信
她沒有回應你就可以直接提告啊?
如果你真的要搞也是可以啦
看樣子你的錢也要不回來
你可以直接寫信到移民局
把你的故事跟他利用同居手法申請法籍的事情
一五一十地跟他們說
反正你有他們的姓名
如果有她居留証號碼更好
我相信移民局應該會好好考慮
她申請法籍的條件 |
wei.peng08 | 2011-2-13 10:4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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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就是有一些這樣的人
簽約的時後就樣寫明
有狀況找多一點人幫忙
如妳語言學校同學好友
寫信給移民局或住房相關單位尋求解決辦法
妳很有勇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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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既使這位小姐欠錢不還或做了惡劣的事
但也不需要把她有關的隱私寫出來吧?
申明一下,我不認識這位李小姐
但是其實如果租屋時有簽約,約裡面也有寫清楚出租條件,就會比較好解決
如果房子是男友的,你的契約上的屋主也是這位先生
那其實是這位先生要負責任
如果知道房子是這位先生,簽約時又是這位李小姐來處理
那這個約本身就有問題了。
還有,先收集一切和他們有直接接觸的證據
例如當初的合約,對方的姓名,給房租的支票存底
還有房租收據 等等 因為要提告這些都要提出
如果沒有這些證據就很難題告啊
[[i] Last edited by moitw on 2011-2-13 at 12:53 PM [/i]] |
Josyane | 2011-2-13 12:0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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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00小姐請注意
如果真有其事的話,趕快把錢還一還,再道個歉。
人在做天在看,ㄟ來的錢將來是要拿來買藥的,妳何苦?
為了幾百歐元失了人格,被罵成狗,值得嗎?你父母和[color=Red]00[/color]師長會多傷心!
如果真有其事的話,快回頭,認錯是勇敢的行為。
[color=Red]版工小啟:回文提到的個人資訊部份已經遮蔽。[/co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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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Josyane[/i] at 2011-2-13 07:06 PM:
如果真有其事的話,趕快把錢還一還,再道個歉。
人在做天在看,ㄟ來的錢將來是要拿來買藥的,妳何苦?
為了幾百歐元失了人格,被罵成狗,值得嗎?你父母和[color=Red]00[/color]師長會多傷心!
如果真有其事的話,快回頭, ... [/quote]
而且現在網路這麼發達
加上帖主又把你真實姓名等都寫出
真的不花幾秒鐘就可以把你所有資料都找出來
不要做壞事啊...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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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不知道原PO住在Mairie de St Ouen的哪一邊..
樓下是販毒中心(???) 有沒有偷偷報警過?
我以前也住在Mairie de St Ouen這一站
住了一年 都還算順遂阿 也常常半夜12點回家
從來沒碰到怪人 連搭訕的人都沒有(是我長得太安全嗎???)
雖然後來因為室友回國+樓上該死的鄰居小孩一天到晚在家跑來跑去很吵
所以搬到市區
但在St Ouen的日子 我至今仍然覺得還不錯阿...
因為搬到市區後覺得市區治安更亂...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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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ed]版工小啟:原文中涉及事主姓名,生平經歷等隱私資訊處已經紅圈遮蔽或刪除。
但盡量保留原文所提之事件梗概,供板友們進一步討論與交流資訊。[/color] |
taichuning | 2011-2-13 05: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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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版大 標題上還是有姓有名阿
親愛的版大 標題上還是有姓有名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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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taichuning[/i] at 2011-2-13 18:35:
親愛的版大 標題上還是有姓有名阿..... [/quote]
年紀大老眼昏花,竟然忘了標題還在.....
多謝提醒~~ |
taichuning | 2011-2-13 05: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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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版大的效率 !! |
printempsthe | 2011-2-13 05: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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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TracyLin[/i] at 2011-2-13 09:45 AM:
總之 完全沒提到 這個叫St Ouen的地方
是住巴黎的人都說亂 更不推薦單身女子居住的
[/quote]
跟主題不太有關
只是想幫St Ouen平反一下
既然屋主都在那邊住那麼久,代表屋主自己應該覺得很OK啊
我也覺得Marie de St Ouen那邊居住環境還蠻可以的
人家連法國人都說亂的應該是St Denis |
ingmascomparsa | 2011-2-13 07:2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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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威脅恫赫 肢體傷害 要馬上去報警作筆錄
警察說不定也會立刻去找那二人對質
妳那時可能也比較有勝算拿回那七百塊(至少)
那位動手的也較會有所顧忌
事過境遷 說這些有點遲了
希望李小姐早日出面處理
雖然沒有白紙黑字簽約
但這樣看來 情理都說不太過去
總不能要出租的時候使用台灣鄉親模式
要退租的時候就開始採取法國氣勢了吧
另 若動手一事是真的 那實在太可惡了
我這路人也為李小姐擔心
如果妳跟男友喬不定 自己怎麼承諾的
就... 自己分期擔下來吧。
我想會寫那封mail心裡應該也是過意不去。
講回Mairie de Saint Ouen
地鐵附近幾棟大樓看起來都還可以
印象中有幾棟是奧斯曼式建築
一些新樓房也蓋起來了
可能偏一點的巷子比較危險吧
雖說稱不上文教區
但算是正在改變 房價還算便宜的區
我晚上沒去過
但我可以想像跟承租同學心目中的巴黎相差很遠 |
taiwanyse | 2011-2-14 04:3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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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合法租屋而言,本來要住四個月,後來臨時決定住三個月,
沒有事前跟房東講,最後一個月還是要付給房東的,
這一點跟台灣很不同;
我猜想,這可能會是雙方認知最大不同的地方。
把個人隱私公佈會讓自己有理變沒理的,
我猜想那筆錢是根本也不想要回來的,
只想吐一口悶氣。 |
ingmascomparsa | 2011-2-14 12: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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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好像是四個月的錢都一起付了
還要扣押金
爭執的部分應該是押金吧
不是第四個月的錢 (如果我讀錯 那抱歉啦) |
minimaw | 2011-2-14 05: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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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00小姐最後說 200歐一定是要扣的 剩下700歐已經準備好 不要就算了 他們會換鎖 我不接受這樣的作法 他們也就掉頭就走了 我姊伸出手抓住她的包包不讓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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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是你門先動手推拉的,我想對方會拉住你姐的脖子完全屬於自衛。 真想不通樓主理虧(自認為搬出去卻並沒有把東西搬去,口頭上已經說要租四個月卻到月底臨時毀約)還公佈別人的隱私是甚麼心態?討拍嗎?
如果當初真的向你講的這樣理直氣壯,你為甚麼不去警察局備案?卻跑來這裡PO文?
而且你這樣為了泄憤公佈他人隱私,如果你說的不是事實。他也可以告你的。 |
printempsthe | 2011-2-14 09:3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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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起來也覺得爭議是押金九百元要被扣兩百元
是這樣嗎?
原po要不要說清楚點 |
cooolove | 2011-2-14 11:2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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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起來覺得爭議是押金九百歐要被扣兩百 因為原po不接受-->談不攏-->拉扯-->最後變成整個九百歐拿不回來
不知有沒有誤會
如果原po索討的部分只在押金而不是第四個月租金 那就算決定提前離開錢也終究還是付滿了呀...租期到前要什麼時候搬走看她高興不是?!
這一點不太明白
而且若真如原po所述
"某天在早上四點多被這位新女友的菸薰醒 當然也不能作為抱怨的理由
我一個月付450歐該有的權益 受到不小的侵犯
Eric 00也再三跟我強調 這房子是用他大名去簽的 所以當他凌晨一點多跟朋友在喝酒聊天以導致我睡不了時 我要尊重他的生活 不能請他安靜點"
陌生雙方對於生活默契的期望上難免有所差距 提供短租的房東既收了錢是不是應事先提醒並互相尊重?!
不過真相只有當事者才知道~ 在氣頭上大家都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話講囉! |
kryztof_tw | 2011-8-24 10:3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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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腦殘台灣人在吵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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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 押金就是應該要馬上退還的。
而且法律已經改成只能要求一個月的押金, 此人要求兩個月的押金, 就已經違反法律規定了吧?? |
chaumet | 2011-8-24 02:0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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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是一套
法國特別是巴黎租屋市場是房東佔優勢
開出押金2個月 你不租 還有一大堆人要租
所以 規定有時只能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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