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putin | 2016-5-19 01: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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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法國教育中心「我的法國學習之旅」攝影比賽
法國,全球前三大留學國家,每年有將近25萬名國際學生來到這個培育出各領域菁英與諾貝爾獎得主的國度,為自己留下了一生中難忘的回憶。來自台灣的你,是否也是其中一員呢 ?
不論你曾經或正在法國留學,相信在這段學習之旅中,有幾個片刻是你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不論是造訪的一個小鎮、學校的某個角落,又或是文化交流激盪出的美好,請以一張照片與我們分享屬於你的法國學習之旅吧!
得獎前二十名作品將首次於2016年10月14-15日展示在歐洲教育展台北展場(世貿三館)。
參賽資格
1. 台灣公民。
2. 曾在或正在法國學習的人,不論是短期進修或是長期學位學程。
3. 參賽者需在參賽當日滿18歲,未成年不符合參賽資格。
4. 參賽者必需為個人,不得以組織名義參加。
獎勵辦法
1. 評審團獎:
第一名:台灣法國文化協會兩期周末法語課程
第二名:台灣法國文化協會一期周末法語課程
第三名:台灣法國信鴿書店禮卷
第四名:台北光點電影院年度套票
第五名:法式精美禮盒
第六至十七名:巴黎特色紀念品
2. 人氣獎:
人氣投票第一名:雙人法國米其林美食 (餐廳由主辦單位指定)
人氣投票第二名:雙人法式浪漫下午茶 (餐廳由主辦單位指定)
人氣投票第三名:法國精緻美食籃
3. 其餘20張未獲獎,但有進入初選的作者,可前來法國教育中心領取福袋一份。
4. 若主辦單位無法聯繫到一位可能的得獎者,其得獎資格會被取消,並且選其他作品替補。
競賽方式
1. 參與本競賽完全免費。
2. 一人限以一張照片參賽,照片必須為參賽者本人在法國所拍攝,且為一次性完成之作品,不得經任何方式編輯過。請以JPEG格式提供。
3. 請至法國教育中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http://www.taiwan.campusfrance.org/
請將照片、簽字後的報名表e-mail至[email]concours.cftw@gmail.com[/email]。信件主旨請寫:【我的法國學習之旅】–參賽者姓名。如報名表的資料不全或尚未簽名,將視為喪失參賽資格。
4. 照片一旦提交,就被視為最終的提交,不得改動、編輯、或更換。主辦單位僅接受放棄參賽。
5. 參賽視同聲明照片為本人所拍攝、讓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予主辦單位,並接受本比賽之規則與權利(請見本文第四頁)。違反者將喪失比賽資格。
照片規格限制:
1. 請以JPEG格式提供。
2. 必須為高解析度
3. 檔案大小界於2-5 MB之間
4. 彩色或黑白皆可。
比賽時程:
1. 收件截止時間:2016年7月16日台灣時間午夜12點
2. 初選作品展示:2016年8月1日至31日將40張初選作品展示於法國教育中心臉書「Campus France Taiwan法國教育中心」進行網路票選。
3. 最終評選結果:2016年9月5日將公告在法國教育中心官網([url]www.taiwan.campusfrance.org)[/url]與臉書。
4. 頒獎典禮與茶會:2016年10月15日,將於歐洲教育展台北展場熱鬧舉行。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得獎者領獎事宜。得獎者如不克出席,可請親友代表領獎。
評選過程
1. 初選:由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與外部評審,以公正與公平的方式選出40件優秀作品進入投票階段。
2. 投票決選人氣獎:通過初選的40件作品將在2016年8月1日至31日公佈在「Campus France Taiwan法國教育中心」臉書專頁。前三名獲得最多讚的作品將成為本競賽的人氣獎得主。
3. 評審團獎:主辦單位與外部評審將選出17張得獎照片,並決定名次。
4. 全部20張得獎作品將被展示與授獎。
評選標準
1. 照片創意
2. 照片品質
3. 照片和說明文字的關聯性
4. 參賽作品與其文字介紹不得含有淫穢詞語、露骨的性內容、裸體、褻瀆、繪聲繪色的暴力描述、號召或煽動暴力、商業訴求或宣傳,並不得包含可被認為是辱罵、煽動、誹謗或對任何主辦方或任何組織、個人或機構不尊重的內容或圖像。
參賽者須遵守以下之比賽規則
1. 本人已經主辦單位告知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權利(即本人於本活動所提供之相關個人資料,享有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之權利),同意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及日後類似之活動訊息聯繫與通知蒐集目的,取得本人之個人資料,並自主辦單位收受參賽作品日起至本人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之作業完成日止,得在中華民國地區就本人之個人資料以電腦、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簡訊或書面方式處理及利用。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所有個人資料。參賽者保證所提供之本人個人資料、至法國學習過的事實,並無虛偽、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
2. 同意將本活動參賽作品之所有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供其得不限地點、期限、次數與方式使用。亦即用在法國教育中心或其所屬的法國在台協會-學術暨文化合作處的宣傳用途上。
3. 保證參賽作品相關圖文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倘有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願自負其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4. 保證於本活動參賽作品為本人之原始創作,未曾公開發表展示(發佈於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不在此限),亦未獲得國內外任何獎項(除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
5. 參賽者如欲放棄參賽,需在比賽收件截止日前主動書面通知主辦單位。
6. 得獎者若不同意或違反以上比賽規則,將等同自動放棄本活動之得獎資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得獎獎項、獎品等相關報酬。
主辦單位之權利
1. 除非參賽者書面聲明不允許,否則主辦單位得於宣傳、推廣及申請贊助之範圍內,將參賽者之姓名或其他相關必要資料提供予新聞界、其他傳媒、廣告商及比賽評審團等人員為使用。如被選為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公佈得獎者之姓名。
2.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因任何原因更改、暫停、終止或取消該競賽,但沒有義務對此承擔過失責任。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修正的內容將公告於法國教育中心官方網站([url]www.taiwan.campusfrance.org)[/url]。
3. 主辦單位不為參賽作品無法順利被寄至本競賽指定的電子信箱負責,包含作品被寄至垃圾信箱。
4. 主辦單位有權在任何時候對作品和參賽者的有效性進行確認,並取消任何被認為是違反正式競賽規則的作品和參賽者的資格。主辦單位還有權單方面要求更多證明文件,以核對參賽資格以及對本競賽規則的遵守。
5. 無論得獎與否,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還(包含規格不符者),需保留作品原件者請先行預留作品或斟酌是否參賽。
6. 得獎者不得要求把獎項兌現或更換獎項,主辦單位則有權視情況調整獎項。得獎者有權將獎項之使用權讓與第三者。得獎者也有權放棄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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