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ttingcl | 2007-2-2 11: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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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關旅遊簽證~~
請問一下~
我女朋友來法國玩旅遊
護照上寫可停留30天
但回台灣的機票在那幾天已經沒位子了
要等之後才有位置
所以會超過將近一個禮拜的時間
那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嗎?
或者我該需要怎麼做呢?
八月多她還會再來法國留學呢!!
如果她停留超過四~五天可以嗎?
麻煩各位幫忙解答了!!:po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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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還要入境法國最好不要有不好的紀錄
所以可以買到效期之前的機票就趕緊訂吧 |
eumenides | 2007-2-3 02:0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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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屬於prologation du séjour d'un titulaire du visa Schengen,要到暫居地的警署(préfecture,就是辦居留證的地方),準備好不得不延長停留時間的證明(在這個情況下就是返國機票和畫位證明了,最好可以找到旅行社書面證明這中間的機位全滿),如果女友旅法期間是住在您府上,那就連同您的居住證明一併帶去比較妥當。
這種情況不用約rendez-vous,如果是在巴黎市區,就到Cité那站(西堤島)的警署總部去問問囉∼
延個幾天而已的話應該不會太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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