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法台灣同學會-解悶來法國 » 按鈴申告 » 好事不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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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2007-5-29 02:35 PM
好事不出門...........

這幾天[b]paris2006[/b]的話題鬧得沸沸揚揚.........
我不認識任何當事人.對事情無法評論.
但我有一個想法:是不是有對[b]paris2006[/b]的服務感到滿意的人呢?如果有的話,是不是也可說說?

yuweiwawa2007-5-29 05:22 PM
我對她的了解

對於paris2006的事,大家都在討論,我看了前面的文章,幾乎都是貼來貼去的口水戰,我本來以為只是一些小誤會,沒想到愈鬧愈大!雖然前面都是貼些對paris2006不好的事,但以我跟她的接觸,我算是滿意的!
我跟她也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我跟很多人一樣都是剛來到巴黎,對巴黎不熟西的人,加上我的法文又很破!就是那種從1數到100還會說錯的那種。所以我當時有請她幫我做一些翻譯的工作!因為我跟她的接觸很多,所以我就說令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事:我記得我十一月時有請她幫我找房,雖然那時我有地方住,房子也不錯,但是因為我是學音樂的,我的房子是有兩個室友的公寓,那時因為我要練琴而跟室友有些問題,所以我想搬家,我那時跟她開的條件是:500歐的studio,而且我還希望是在巴黎(位了居留的方便),但是對巴黎熟西的人都知道,這種價錢的房子幾乎是要看運氣,加上我又要練琴,所以是難上加難,但是那時我不太懂的巴黎的房價,覺得500歐已經很貴了,加上又不想要有太大的經濟負擔,所以只跟她說這個價錢,她了解我的情況後,就答應幫我找找看,雖然她有時會跟我報一些超過一點預算的房子,但都是譬如加了中央控暖或是區域超好的房子,不過我當時都拒絕,後來過沒多久她真的幫我找到了一間符合我條件的房子,再十七區,我去看了那間房,我非常得喜歡,然後當天也馬上簽了約。當時簽約時感覺自己好幸運,因為房東人也超級好,但是paris2006開始對房東有了提防,雖然她當時也說不上來,但就是覺得好像也太順利了,所以當房東要我給她押金時,她就對房東說了謊,說:因為我身上沒那麼多現金,所以必須去銀行領錢(因為當時那間公寓是沒有傢俱,房子正在裝修,房東說如果我先給她現金,他可以馬上幫我買新的傢俱),一切似乎都很合理化,但是房東的這項舉動讓paris2006有點小心,因為她跟我說,她通常都是給支票,因為支票銀行會有紀錄,如果是現金就很難有交易的證據!於是在那中間領錢的空檔,我們就去附近的網咖查房東的資料,看他是不是真房東(因為房東說他是個小演員,網路有他的劇照),可是因為時間太趕了,沒有辦法好好查完全不,於是我們考慮了一下還是決定先租下那個房子,因為真的太好了,然後想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但是paris2006就幫我騙房東說,我的銀行最多只能讓我領一個月房租的現金,其它的就開支票,房東當時也願意,於是就這樣簽約了。不過事後我們發現那個房東是個騙子,他想當二房東,至於怎麼發現的,我就不多說了,重點是發現了之後,我覺得paris2006的態度非常積極,她跟我道歉在先,然後馬上帶我去報警,最讓我沒有因為這樣責怪她的原因是:她的動作比警察還迅速。因為那位惡房東已經收了我將近兩千歐的錢(加上支票的),於是她就用各種方法,想辦法幫我ㄧ筆一筆的要回錢,像是打電話談判!甚至是找到那位惡房東的家裡住址等等,我們還去公會查房子的原房東,並且聯絡他!反正總之我是要回了我的錢,事後,她也退了我三百歐的服務費,並且跟我說,她可以免費幫我找房、辦房補等事宜,算是對我的補償!這件事情下來,雖然我當時很氣餒,也覺得好累!覺得法國壞人好多!但總算是有了解決,因為當時那位惡房東就是看上我是外國人,對法國不熟析,才會敢這樣騙我,他認為我不知道要怎麼報警!所以就算他真的跟我簽了合約,他也覺得我不敢對他怎樣,但是paris2006第一時間就代我去警察局處理,並沒有推卸任何的責任,甚至那段時間,她每天都會跟我報備她的進度(就是她跟那位惡房東聯繫的如何、要回了多少錢、她掌握了他多少的行蹤等。)反正我都覺得她可以去當偵探了!我想今天如果是我自己或是我請其他留學的代辦幫我處理的話,頂多就是帶我去報案然後交給警察做吧!我可能也要不回那些錢。所以我要表達的就是:我並不覺得她是不付責任的人,只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我們怎麼可能找到有跟你毫無關係的人幫你找房,處理大小事然後不收任報酬的呢?也許台灣人講得是人情味,但是多多少少有一定的限度吧!至於她是不是叫仲介我覺得也不重要了!她幫你做事,你給她酬勞,她又沒有拿槍指著你,這很合情合理吧,留學在外總是辛苦,很多人都要賺錢養自己,就算那些有錢的台灣人,也沒有一天到晚的不計酬勞幫我們這些留學生免費服務吧!以上是我自己的經驗,沒有特別幫誰說話或是攻擊任何人,只是誠實說說自己的感想了!希望這件事可以有個落幕了!

feifei2007-5-29 05:4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yuweiwawa[/i] at 2007-5-29 06:22 PM:
對於paris2006的事,大家都在討論,我看了前面的文章,幾乎都是貼來貼去的口水戰,我本來以為只是一些小誤會,沒想到愈鬧愈大!雖然前面都是貼些對paris2006不好的事,但以我跟她的接觸,我算是滿意的!
我跟她也 ... [/quote]

謝謝妳的回應!
我不認識她,但我想妳的回應對她而言是很重要的,在目前這個時刻.......

l_ct2007-5-29 06:01 PM
可是 重點是paris2006小姐是仲介啊 雖然她說她不是
怎麼她連房東都不清楚 就帶你去簽約?

感覺好像她把事情給弄大條了 才心虛的想退還符300歐

Orz2007-5-29 06:07 PM
真是個心地善良涉世未深的孩子阿........
不過幸好最後能夠善了
否則就真的大條了!!


孩子
想想如果您父母知道委託仲介居然發生這樣的事
會不會擔心生氣呢?
這已經不是負不負責的問題了唷.........
(好吧  你想該怎樣跟父母解釋這位"非仲介"的責任是什麼吧
你委託他 他收佣金
這不是仲介是什麼?)

[[i] Last edited by Orz on 2007-5-29 at 07:09 PM [/i]]

yuweiwawa2007-5-29 06:25 PM
也許吧!我父母知道他們當然是生氣!但至少錢要回來了,所以也當作沒事了。我只是覺得人都會有不小心的時候,她帶我去看房也都是跟其他人一樣,也沒想到會遇到這種事,只不過遇到了,他很積極的幫我處理,並且事後都更加注意,例如:我想應該很少人知道每間房子都有公會這回事吧,當時我們也是遇到才知道每各房東都必須在公會登記,所以她之後每找間房都會去公會詢問,確定了才租給學生,我想這樣應該已經夠安全了!這是他的疏失沒錯,但我覺得負責到底才是最重要的!

Orz2007-5-29 06:31 PM
案例大類-一般消費問題

厚道的人就是不一樣
心胸寬大阿~
以下是我從消費這文教基金會找到的類似案例
也許可以當做參考
(有懂法律的人歡迎現身說法~)

[url]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69[/url]


一[u]買了商品,結果因太貴或其他理由,不想買了!可以嗎? [/u]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color=Blue]服務有瑕疵[/color]或[color=Blue]不符合雙方約定[/color],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b][color=Red]詐欺[/color][/b]、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color=Blue]七天內[/color],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也就是說  事實上他本來就應該要退你錢的........)


二 [u]消費過程發生了[b][color=Blue]傷害事件[/color][/b],如中毒、受傷、死亡等情形時,該怎麼辦? [/u]
如果在消費過程中,您的生命、身體、健康遭受到了損害,除了要立即前往醫院治療之外,還應將過程中的單據:例如驗傷單、醫藥費及看護費收據、無法工作的損失憑證,甚至照片等收集起來,以作為日後[b]索賠[/b]的證據。
[color=Blue]業者的行為也可能另外涉及了業務傷害罪[/color],消費者應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以為憑據,保障自身的權益。

(如果發生金錢上的侵害  應該也可以以業務過失向她索賠
這樣的推論過於大膽  還是歡迎專家解答吧)

[[i] Last edited by Orz on 2007-5-29 at 07:51 PM [/i]]

幼幼實力2007-5-29 06:45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feifei[/i] at 2007-5-29 04:35 PM:
這幾天[b]paris2006[/b]的話題鬧得沸沸揚揚.........
我不認識任何當事人.對事情無法評論.
但我有一個想法:是不是有對[b]paris2006[/b]的服務感到滿意的人呢?如果有的話,是不是也可說說? [/quote]

服務品質好不好是很主觀的,就像一個食物有人覺得好吃,有人覺得不好吃,換言之,大家受害的狀況所聽到的理由都一樣([color=Maroon][b][size=4]生病,狗跌倒,無法赴約[/size][/b][/color])←[color=Red]特別是錢收了之後[/color],

這樣就不能說那些受害的人是故意刁難

大鳥與蒸籠2007-5-29 06:58 PM
當初我們遇到威廉房東的問題

是paris2006 她幫我們渡過的   且是免費義務幫忙
雖然押金最後沒能要回  
但我那時每天跟她連絡想解決方法
因為我的威廉房東
有很多招式 我們都招架不住
我那時只差沒憂鬱症

當然我也是付一百歐請她幫忙找其他新房子
可能巴黎房子真的要靠運氣   
雖然後來新房子是我們自己找到的
還是謝謝她幫我們威廉房東那段期間

我認識的她
雖然她脾氣不好 講話直接 但不至於真的會用詐欺手段來騙人拉
她是一間一間房子打電話約時間 就像我們自己一樣找房的方式
所以我當作付她時間打電話  讓我節省時間  可以專心上課
她當初也是講的很清楚  收一百歐是不能退的

其實我個人感覺是  做仲介的一開始都是會講甜言蜜語拉
但自己真的要分辨清楚  多爬文章 多問朋友
其實出國唸書 找屋子也是一種學習體驗  
後來我也是花了一個月時間 才找到  

我想說的是 也許在這發表文章  其實不如當事人見面談清楚溝通好
我相信雙方得利(雙贏)才是解決之道

經過這事件 好好沈澱 彼此坐下來談
paris2006 也會思考 自我好好反省一下
因為事出必有因  雙方好好談  
她如果要在法國生活  生意一定是要做長久
不可能用詐欺方式只做短期就跑的
雖然我知道她很愛賺錢  但不至於喪盡天良拉∼

幼幼實力2007-5-29 07:3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大鳥與蒸籠[/i] at 2007-5-29 08:58 PM:
是paris2006 她幫我們渡過的   且是免費義務幫忙
雖然押金最後沒能要回  
但我那時每天跟她連絡想解決方法
因為我的威廉房東
有很多招式 我們都招架不住
我那時只差沒憂鬱症

當然我也是付一百歐 ... [/quote]

每個人在國外都會碰到困難,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
誰會先預設立場把幫妳的人想成是壞人呢?

若是純服務鄉親,那大家也沒什麼可以挑剔,更何況我們也明白沒有人有義務免費幫我們做事。

P小姐拿錢辦事,若服務品質好,以後留一步好相見,彼此或許能交個朋友有個照應,這未嘗不是好事,
但拿錢做事,還把人得罪了,事後狡辯一堆,又沒有職業道德,又想拿錢息事寧人,
還原整個爭端導火線,也並不是要揪她出來掏錢息事,大家所抱怨是她的服務品質,
她對委託人好是應該,俗語說:沒這個本事,那就不要吃這行飯。

我不懷疑您說的,只是她對妳的服務品質跟我們差太多了

taipeiparis2007-5-29 07:37 PM
這個我有傳給““享法““代辦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Orz[/i] at 2007-5-29 08:31 PM:
厚道的人就是不一樣
心胸寬大阿~
以下是我從消費這文教基金會找到的類似案例
也許可以當做參考
(有懂法律的人歡迎現身說法~)

[url]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69[/url]


一[u]買了商 ... [/quote]


講到““享法““才夠給我氣發瘋!!!! 她不但不離我 錢就像石沈大海
心痛!!虧她還是“師大“進修班教法文的老師   我真的想去跟教育部舉發她  騙我說來法國後 會陸續給我申請學校資料!!!騙子!!! 根本沒跟我連絡 辦公室還一直搬家!!!現在她們確定還存在嗎??

Orz2007-5-29 07:56 PM
怎麼好像p"代辦"的"專業"不是幫人找房子.......

[color=Red][size=4]到現在還沒有"p代辦替委託者找到房子 且委託者也滿意"的個案[/size][/color]
歡迎因為p代辦找到房子的同學出來分享經驗~


另外那個享法阿
簡直就是詐騙集團首腦組成的
雖然很花時間
如果有人願意
可直接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投訴(流程與細節公告於此:[url]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30.aspx)[/url]

alonecat2007-5-29 08:04 PM
就我這樣觀察下來  我發現這位黃小姐, 也就是P小姐
顯然不是什麼大奸大惡故意出來騙錢的
只是正如大鳥與蒸籠所說  他脾氣不好  
並且情緒管理差  做事看心情  責任感不重
約會愛遲到  事情一多就暴躁

心情不好的時候  就會上來解悶說個:
[quote]
已出租租租租租租租這樣夠長了吧.煩.
[/quote]
或是教訓一下人:
[quote]
不要隨隨便便留個電話,連名字都沒有.就留了句 : "想要看房 ", 天知道你想看哪間房?
手上就只有一堆電話號碼, 要看房的也不只你一個, 到時候見面要問,你是不是06XXXXXX 嗎?

有的人,甚至連電話也不留. 給了他看房時間還不跟我確認,到了最後時刻才突然打來, 現在的小孩子....
[/quote]

但是偶爾又會突然發揮正義感
像是yuweiwawa或是大鳥所遇到的事件  特別容易激發她的正義感
至於其他人的事情  可能太過普通  讓他覺得興致缺缺  於是就變成效率差  愛理不理

雖然妳不是一個專程來騙錢的人  我相信你也有正義感(在某些情況會出現)
但是老實說  你相當不適合做服務業  時常對人態度不好  無法好好管理自己的情緒
也正如幼幼實力所說: 沒這個本事,那就不要吃這行飯。
如果妳還想繼續吃這碗飯  我對您有幾點建議
1.管理好你的情緒  隨時記得顧客為上  並且對人要有禮貌
2.建議您以後先成交後再收費  避免給自己有逃避發懶的機會
3.不要意氣用事  一衝動就把人家個人資料貼到網路上
4.該道歉的時候要道歉  社會上人人都要能屈能伸  更況且你算是個做人家生意的人  和氣生財阿
5.少提妳那個老鼠會(協會?)  還有妳那隻狗  搞得大家都知道!

alonecat2007-5-29 08:05 PM
另外 "享法" 真的是詐騙集團  我也有朋友被騙得很慘  想到就氣!!

喂!!!  這話題也岔遠了@@

Orz2007-5-29 08:38 PM
建議大家看完日劇詐欺遊戲再想這點......

"建議您以後先成交後再收費  避免給自己有逃避發懶的機會"


這點存有很大的疑慮
無執照代辦最賺錢的莫過於此
一間房子能夠給多少人看?
而且還有"委託人自動找房消失術""避不見面裝死術""放鴿子大賽"等選項認君挑選
根本就是暴利!!!
若是每個案子都要成交才收費
那她賺什麼阿......(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房子的代辦費等同一個月房租的原因)

很多間房子=給很多人看
假設每個人收100歐
但是實質上會真正成交的房子比看房的人數還要少(就是說有很多根本不符合條件的房屋)
因此房子數量<委託人人數
扣掉因為種種因素自動消失的委託人
其實這實在是一個很好的斂財方式
高獲利低成本


還有玩兩面手法這種卑鄙招數
一面企圖壟斷有限的中文租屋資訊
一方面又將自己"劫標"下的資訊高價轉賣給委託人雙重剝削
希望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事
做人要有良心
否則總有一天身敗名裂


要評估自己的能力
[b][color=Blue]沒有能力兼顧這麼多案子就不要接[/color][/b]
接受委託 收了錢  卻什麼事也沒有辦成
那就是詐欺了喔
這可是很嚴重的呢
希望所有的代辦以此警惕
不要鬧到真的必須動用到法律制裁才想挽回
那都太晚了

gemacdde2007-5-29 08:53 PM
我對一般行情沒什麼概念,但是覺得…300歐的「服務費」服務鄉親同胞…有點貴咧…

咳咳…如果有牌有照合法合理,收300就算了。這種品質的服務收300,令人不太敢領教喔。

paris20062007-5-29 09:1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幼幼實力[/i] at 2007-5-29 08:34 PM:

但拿錢做事,還把人得罪了,事後狡辯一堆,又沒有職業道德,又想拿錢息事寧人,
還原整個爭端導火線,也並不是要揪她出來掏錢息事,大家所抱怨是她的服務品質,
她對委託人好是應該,俗語說:沒這個本事,那就不要吃這行飯。

我不懷疑您說的,只是她對妳的服務品質跟我們差太多了

[/quote]

有件事情想要請教" 幼幼實力".
您說 paris2006 對每個受害者都是使用一樣的藉口, 使用狗,還有生病當理由.

誠心請教, 我還有對誰使用了這些藉口?

我知道我的狗發生意外或是我生病是我個人的因素.不過那不是藉口.
我還有保存看醫生的單子給你看. 為何你還是不斷的說我是狡辯 ?

我對您那兩位朋友表示了歉意.也為了之前沒有持續聯繫他們還60歐,
這是我的疏忽,我也表示願意馬上彌補償還.   

之前沒還60歐 , 您說 :  她好意思拿著不還.
現在說要還, 對你而言,這又變成了拿錢息事寧人.  那請您指教我,到底是要不要還?


您不斷的說, 沒這本事就不要吃這行飯. 我非常同意.

我真的是很謝謝所有給我意見指教的同學.
.我一定會好好的努力, 改掉自己以前沒注意的地方.
從這次的經驗中記取教訓.再從教訓中求取進步. 感謝大家 !

paris20062007-5-29 09:38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Orz[/i] at 2007-5-29 09:38 PM:
"建議您以後先成交後再收費  避免給自己有逃避發懶的機會"


這點存有很大的疑慮
無執照代辦最賺錢的莫過於此
一間房子能夠給多少人看?
而且還有"委託人自動找房消失術""避不見面 ... [/quote]

很感謝您的提醒. 其實我很少以先收訂金方式來找房.
因為我要是收了100歐訂金,就代表我要在約定的期限內找到房子.有壓力的.
如果說, 沒有收訂金, 我對找房的房客就沒有什麼壓力.
可以慢慢找.

我也知道自己要是太忙,就不能接太多case. 所以我也不敢隨便收訂金.
總之, 很謝謝你們的意見. 再怎樣,您也都是希望能提升我的服務品質.
我媽也常說, 我的脾氣太臭了.這次上了這一課.大家這份好意我會銘謝在心.

[[i] Last edited by paris2006 on 2007-5-29 at 10:43 PM [/i]]

brugel2007-5-30 12:21 AM
不是合法仲介公司,
私人介紹房屋索取'服務費'的方式是違法的吧.
您在巴黎法中協會工作應該很清楚.

像這一系列文中提出對您的質疑,
又因為您取得租屋情報的管道也是不清不楚.
合法的仲介公司會避免很多容易發生的意外.
像yuweiwawa網友文中說的情況,
如果您是合法的仲介公司,這一類的房屋出租應該早就被刪除,
不可能還介紹給客戶,
當時您就已經覺得可疑,卻還是讓客戶去租,
yuweiwawa網友文中沒有很詳細說明當時和那二房東的狀況,
她雖然不跟您計較了,而且覺得您的態度挺負責的.
但小妹私自推論,如果那時yuweiwawa真的出了什麼嚴重的狀況,告到警察局,
應該您私人收取仲介費的手法也會被追究.
雖然無法得知您是否是因為如此而挺身負責到底,
但是您以服務台灣同學為由,實際上收取高額的回饋的做法,已經令人詬病,
而且有違法之嫌.

我po這文不是自以為正義,
只是大家都出門在外.不能對需要幫助的朋友伸出援手就算了,
趁機大賺黑心錢,
這種事,還是少做點啦..
您把錢都賺走了,叫合法繳稅的仲介公司喝西北風嗎?

Orz2007-5-30 12:35 AM
歡迎因為p代辦找到房子的同學出來分享經驗~

[b][color=Red][size=4]到現在還沒有"p代辦替委託者找到房子 且委託者也滿意"的個案[/size][/color][/b]

歡迎委託p代辦找到房子的同學出來分享經驗~

[[i] Last edited by Orz on 2007-5-30 at 01:44 AM [/i]]

幼幼實力2007-5-30 01:33 AM
Paris2006小姐

很高興看到P小姐的善意回應,妳的善意我也轉達我朋友了,希望這一切的爭執到此落幕吧!
但我很遺憾我們的重點還是沒有交集到,所以妳才又發問,我來個白話翻譯吧,

[color=Blue]拿錢做事,還把人得罪了,事後狡辯一堆,又沒有職業道德,又想拿錢息事寧人,[/color]
※註:當初拿委託人的錢辦事,卻發生不愉快的交易經驗,經過這幾天一系列討論,發現您個人特質和職業道德不佳,今天您傳來訊息想退還當初的服務費,而不是當初主動想退還。

   有些話的時空位置對調就會變的很糟糕喔!!!!!!


小明過馬路被車子撞,肇事者逃逸無蹤,過了許久(約半年),肇事者又發生撞傷人事件(慣犯),很不幸這次被路人逮到之後,加上小明和其他陸陸續續被撞傷的受害者舉證,肇事者才說,當時我不是要逃逸,我只是要趕時間,(我逛街要遲到了,我買菜要遲到了),絕非惡意的,我現在有誠意要和大家和解付醫療費用,請問P小姐:妳是小明的話,妳接不接受這樣的說法?
道歉有用的話,幹嘛要警察!事後才講當初懷抱歉意,那我是否可以說,我朋友事發當時對人性極度失望,導致精神耗弱~~~~~~~~

[color=Blue]有件事情想要請教" 幼幼實力".
您說 paris2006 對每個受害者都是使用一樣的藉口, 使用狗,還有生病當理由[/color]
↑↑↑↑↑↑↑↑↑
如果您都有仔細看過版上的回文而還有印象的話,這段話也有人跳出來呼應,,,,並不是我捏造的。


[color=Blue]之前沒還60歐 , 您說 :  她好意思拿著不還.
現在說要還, 對你而言,這又變成了拿錢息事寧人.  那請您指教我,到底是要不要還?
您不斷的說, 沒這本事就不要吃這行飯. 我非常同意.
我真的是很謝謝所有給我意見指教的同學.
.我一定會好好的努力, 改掉自己以前沒注意的地方[/color]
↑↑↑↑↑↑↑↑↑↑
如果您是虛心求教,您最好對您現在的態度負責,在我看來,您對公佈別人私人資料的解釋都無法使人信服了,您居然用質問口氣來要求我"指教"您?
這不是狡辯請問是什麼?

您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做詳細答覆,也許您覺得沒有必要,但請您誠實告訴大家,您在台北某法語補習班po的找房租屋信息為何完全沒提到有"服務費"一事??
您為何價格不透明化?
還有,如果事情發生了,要等過一段時間,要很多人一起提醒您,您才"驚覺"有錯,才想,,"彌補",,,(或又試著解釋當時因為有不得已之處,,)
我想,這不是消費者要的答案。

我不是來打落水狗的,再說下去就是打嘴砲了,版上看得人很多,我再次強調我的重點:
交易貴在誠信,做多少事拿多少錢,高收費,當然有理由享受高水準的服務品質。

[[i] Last edited by 幼幼實力 on 2007-5-30 at 04:51 AM [/i]]

paris20062007-5-30 08:57 AM
幼幼實力說的沒錯.
交易貴在誠信,做多少事拿多少錢,高收費,當然有理由享受高水準的服務品質。
再次感謝大家願意花費時間來打那麼長的文章,來給予指教. 我虛心接受.
畢竟, 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花時間花力氣來打文章給予建議. 我要對幼幼實力再次說聲謝謝.

gemacdde2007-5-30 09:19 AM
說謝謝!?

說道歉才是吧。

paris20062007-5-30 11:47 A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gemacdde[/i] at 2007-5-30 10:19 AM:
說謝謝!?

說道歉才是吧。 [/quote]

幼幼實力跟我不認識.
是她的朋友跟我認識. 她已經替我轉達了我的歉意.
我很感謝他. 更謝謝她讓我明白了那麼多事情.
總之. 在此向大家道歉.也感謝大家這兩天來的陪伴跟教誨.

head2007-5-30 01:59 PM
還是稍微講ㄧ下

我之前有遇過房子糾紛的事
也是巴黎兩千零六幫了我很大的忙
在這方面我覺得很謝謝他
因為在異鄉可以說很難會有人願意義務幫你處理不相關的事
我覺得至少不能完全否定她幫助別人的好意

Orz2007-5-30 06:49 PM
強力徵求委託p代辦找到房子的同學出來分享經驗

到現在還沒有"p代辦替委託者找到房子 且委託者也滿意"的個案.........

這個主題的用意
應該是[b]讓曾經委託過p代辦且交易成功/愉快的同學分享經驗[/b]
且p代辦提供的服務是"房屋仲介"(雖然她說不是)
[b][color=Red]出來分享的委託人最後居然沒有一個人是透過他找到房子的[/color][/b]
她的服務品質根本就十分可疑

通常接受別人幫助而找到房子的學生應該都會非常感激才是
既然p代辦聲稱自己服務周到
之前好像也沒有爆發大規模的糾紛
那麼[color=Blue]為什麼她的客戶們不出來幫他說話呢[/color]??


這裡沒有人要完全否定她幫助別人的好意
[b][size=4][b][color=Red]但是她的服務內容是"房屋仲介"
不是"急難救助[/color][/b]"[/size][/b]
請問拿人錢財是不是就該負責到底?
當然每個人對別人負責的標準不一
但是她的服務品質總不能完全看她的正義感起伏而波動吧


最後還是請所有曾經委託p代辦找到房子的同學出來分享經驗
你們的善意對他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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