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st edited by munkee on 2010-4-6 at 09:30 PM ]作者: davidjcc4921 時間: 2010-4-6 08:24 PM 原來世界上超過三分之二的廢死刑國家(不論法律上或實務上)都在唱高調......
沒有死刑就是在讓受害家屬默默哭泣......
做點功課再發言好不好!很無聊耶。
[ Last edited by davidjcc4921 on 2010-4-6 at 08:57 PM ]作者: 大力水手 時間: 2010-7-2 10:09 AM 看看中國的刑法有多麼野蠻
[ Last edited by clement on 2010-7-2 at 11:25 PM ]作者: davidjcc4921 時間: 2010-7-3 05:27 AM 奇怪,中國同性戀可能會成為判死刑的依據我好像找不到?
我看到的資料,中國從1997年同性戀開始非刑事化,2001年4月實現非病理化。
中國還有同性戀酒吧。作者: drowner 時間: 2010-7-3 08:59 AM 標題: 回覆 #3 davidjcc4921 的帖子
[ Last edited by drowner on 2010-7-3 at 09:14 AM ]作者: fernand 時間: 2010-7-3 09:49 AM 贊成drowner,"但對於侯先生是警察而非讀書人,所以邏輯不會這麼好",這我不贊同,因為是警察所以才邏輯才需要比讀書人好,這邊就是典型的太多讀書人,也太多的斷章取義,而非全面性的考量。我不敢說我能考慮到全部,我也不相信有能能考慮到全部,畢竟說出口的話,永遠只能說明一件事的一個層面。
至於死刑的廢除,絕對沒有對與錯,但我也相信死刑並非是基於以暴制暴、以牙還牙的出發點而立。
試問在這兒的各位,哪一位需要被處以死刑?倘若不是罪以致死(也許有人又要拿罪以致死這四個字做文章了),有人會被判上這極刑嗎?
倘若諸位這麼能包容殺人罪犯,想請問平時諸位(包括我)是否對於他人的小錯也這麼寬宏大量呢?
有點離題了,在此只是想說明死刑立在那,並非為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只是為了警惕,因為人性就是如此,每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方面都有弱點,無法時刻自我提醒,所以需要有一項媒介來作為警示,如此而已。
我也並不認為廢死刑是唱高調,如果能達到這一理想當然是最好的,倘若有一天人們都非常的能盡本分守分寸,我想即便死刑在那也不重要吧?作者: MiraculousTree 時間: 2010-7-3 11:22 AM 十分同意樓上大大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