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到巴黎位在Cite的警察局去辦我的記者居留證,辦事員看了我那本綠油油護照上寫:「Republic of China」,對比我在申請表格上「國籍」空白處填的「Taiwan」,不解地問我:「小姐,您是不是寫錯了,怎麼護照上的國籍,和您填的國籍不一樣呢?Republic of China是什麼?」
這時我突然楞住,有半响答不出話來。是啊,從小到大,沒有人告訴我,為何我護照上寫的國家(中華民國),和我的出生地(台灣花蓮),看起來似乎一點關係也沒有。「Republic of China是1942年在大陸成立,後來到了台灣,變成了台灣的國名,代表民主化的中國。」她點點頭,眼神渙散,我想她沒聽懂,其實,連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