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覺得應該對那些那些水煙店網開一面﹐最少也要有什麼過渡時期的政策。作者: Simon 時間: 2008-1-4 11:19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kywalker at 2006/10/30 23:07:
老實說﹐ 這個法令通過時﹐我有在偷笑﹐ 因為我是已經把抽煙習慣戒掉快2年的新生人。而且我還在抽煙時就已經很討厭夜店的煙霧瀰漫﹐ 常常搞得眼睛酸痛。冷煙味也很令人受不了﹐尤其穿了寫脆弱值料的衣服時到帕普﹐ ...
:hit:作者: feixiang 時間: 2008-1-5 12:14 AM 不過我對這個法令有點意見
這個法是否侵犯到人民的權利啊?
營業場所不是公家單位
不想吸二手菸的不是可以不要進去嗎?
比如說在門口就很清楚地貼著
此營業場所為吸菸或禁菸區作者: Skywalker 時間: 2008-1-5 12:21 AM 標題: 回復 #6 Simon 的帖子
哎喲﹐沒嚴刑峻法再現那麼誇張啦。。。美國警察執法才恐怖咧﹗
最近都深居簡出﹐還沒享受到無煙的帕普﹐明天去喝一杯﹐看看機馬希蝦米情形吧﹗
[ Last edited by Skywalker on 2008-1-5 at 01:22 AM ]作者: magneticfantasy 時間: 2008-1-5 12:22 AM 說真的..水煙店被迫關門真的很倒楣
很多不抽煙的朋友去水煙店的時候還會特地點水煙抽呢...
酒吧禁菸說真的我也很高興
因為再也不用等要要洗頭的那天去了
不然回家臭到不敢倒頭就睡
最贊成的是餐廳禁菸
煙味不但影響食慾
有時候甚至懷疑
一邊抽煙能吃出什麼食物的味道?
這個法律的影響時間會告訴我們一切
法國朋友說的好:法國人只會遵守他們爽遵守的法律...
頒布已經一年的法令早就被淡忘了..作者: lpbm 時間: 2008-1-5 01:19 AM 其實公共場所禁菸的法律早在1991年的 La loi Évin 就開始了...在各個大學院校的四處也都張貼有此告示,但因無詳細罰責,執法不力...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