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法台灣同學會-解悶來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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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我的尋屋之旅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ig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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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尋屋之旅

¢D?!A!M¢D[?A?K--!Li1C?EAsAy! ?D!Oz£gu¢DUcIaI£gn3¢X!A?a?u!±U!A!Mao£go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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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11: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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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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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u! Mia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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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後房屋仲介商的中介費不能高於12 euros/m2,所以找他們來服務會比現在更便宜近50%。



La nuit est plus profonde que ne l’imagine le jour.
2014-10-26 07: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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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so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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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謝原po分享,開啟了討論空間!我也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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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6 09: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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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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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所以,大家覺得解悶上的房屋出租資訊,關於仲介費用(或者歷史遺留費用、轉介費、介紹費...總之就是諸如此類的費用),需要來個規範,喔不,認真的探討咩?

如果認為解悶上的房屋出租資訊,跟其他管道(法文房仲網站或其他管道)比起來,價格比較高,又不見得條件比人家好;那麼,多收這筆仲介費,不見得對租賃雙方是好的。(出租者更不容易找到房客,因為多加了一筆費用;而房客也覺得被"A"了一筆)
當然,房仲業既然是一種職業,自有其存在的必要跟市場,那麼,請依照法國現行法規,收取合理的房仲費用,並且出具公司登記證明,以示專業身分。(而不是嘴巴上說我是房仲業者,就是房仲業者,就可以收取房仲費用)

至於個人私下收取的任何費用,是雙方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別透過解悶來抓交替或找下一個受害者。
解悶不該被當成生財工具,也不該被當成受害者找尋下一個受害者的媒介。
租房子不是老鼠會,我來當上線,你之後再找一個下線,代代相傳無底限。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2014-10-26 1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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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g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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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很同意bunnysocute的觀點,
是該好好審查解悶上的租屋資訊,
不要讓騙子和惡房東橫行.

但我扯得那麼多,
是想說仲介費這個問題很複雜,
它不能簡化為一個道德問題.

舉一個例子,
我曾經去看過一個房子,
對方是一個法國女博士生,
三房兩廳的大房子,
她也要求必須付700歐一個月的仲介費給要離開的房客,
她說當初她就是嫌找房麻煩,
所以就向仲介承租了房子,然後再找二個房客,
六年過了,房客來來去去,
她都會向新房客要仲介費給要離開的房客.
我很討厭仲介費,
但心裡倒是很佩服她的精明能幹,
而且我覺得要她自己吸收那兩千一的仲介費,
也是很不公平的事.
所以就看誰倒楣,房東要收回房子,成了末代房客.
好笑的是,在我還在為仲介費猶豫時,
兩天後她就通知我房子租出去了.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如果沒有第一個去把房子租出來的人,
那麼這些租屋資訊應該都掌握在仲介商的手中,
如果解悶硬性規定不允許有仲介費,
這只會讓這些租屋資訊回流到仲介商的手裡,
對那些未來的留學生其實是更不利.
以我為例,以後我要離開現在的房子,
我會直接走人,不會介紹房子給下一個人,
花精力時間不說,
如果房東和新房客不和,
我就成了豬八戒,裡外不是人.

最後出一道選擇題給大家做:
你的朋友要回國了,
你想租他現在的房子,
不過,他曾付過仲介費給上一位房客,
你會怎麼做?
1.        他不應該向我要仲介費
2.        我給他仲介費,但不向下一任收
3.        我給他仲介費,但向下一任收

2014-10-26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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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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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iguen at 2014-10-26 01:49 PM:
我很同意bunnysocute的觀點,
是該好好審查解悶上的租屋資訊,
不要讓騙子和惡房東橫行.

但我扯得那麼多,
是想說仲介費這個問題很複雜,
它不能簡化為一個道德問題.

那麼,該如何審查,才能不讓騙子跟惡房東橫行?
或者說,跟租屋相關的事務上,就只有這兩種害群之馬嗎?
仲介費從來就不是道德問題,是個社會問題。(喂)

因為這裡面有商業行為(立案公司登記的房仲業者)、消費行為(消費者覺得是否必須購買或者這樣的服務是否物有所值)、心理行為(關於個人性質私下收受的仲介費)跟犯罪心理學(受害者跟被害者的心理活動跟轉變)...。

也許我之前寫的那篇「加害者與受害者」給人一種往道德方面來探討仲介費的印象,但我當初的想法是,提供另一個角度的思考方式,跟其他的可能選擇。

就像人正真好一樣。
生為帥哥或者美女也許是張王牌。
但如果不是帥哥也不是美女,那麼也有其他方法來打怪解任務。
而不是把自己整形成為帥哥或美女才能解任務。
您不就做到了這一點,找到了房子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iguen at 2014-10-26 01:49 PM:
舉一個例子,
我曾經去看過一個房子,
對方是一個法國女博士生,
三房兩廳的大房子,
她也要求必須付700歐一個月的仲介費給要離開的房客,
她說當初她就是嫌找房麻煩,
所以就向仲介承租了房子,然後再找二個房客,
六年過了,房客來來去去,
她都會向新房客要仲介費給要離開的房客.
我很討厭仲介費,
但心裡倒是很佩服她的精明能幹,
而且我覺得要她自己吸收那兩千一的仲介費,
也是很不公平的事.
所以就看誰倒楣,房東要收回房子,成了末代房客.
好笑的是,在我還在為仲介費猶豫時,
兩天後她就通知我房子租出去了.

當初她嫌找房麻煩所以選擇付兩千一的仲介費來解決這個麻煩,這是誰逼她做出的決定嗎?
既然是她自己做下的決定,為什麼要別人來一起承擔後果?
原來公平是這樣解釋的。

還是說,像傳氣球遊戲一樣,誰是最後一個,誰就倒楣?
這樣的作法看似公平,其實就是a找b,b再去找c,只要找得到人來擔自己的損失,就好了。
只要對自己沒損失,或者把別人一起拉進來一起分攤就好,在這個前提下,做什麼都是可以被諒解甚至被認同的。
是吧。
好個抓交替的世代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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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iguen at 2014-10-26 01:49 PM: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如果沒有第一個去把房子租出來的人,
那麼這些租屋資訊應該都掌握在仲介商的手中,
如果解悶硬性規定不允許有仲介費,
這只會讓這些租屋資訊回流到仲介商的手裡,
對那些未來的留學生其實是更不利.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如果沒有第一個在解悶發文分享自己心得的人,
那麼這些在法國的生活資訊都應該掌握在個人的記憶裡,
那麼解悶要不要來個硬性規定,沒有奉獻就不能註冊登入成為論壇會員,看前人的心得分享?
或者,若註冊會員看了一篇心得文,這篇經驗分享文章加總起來有2100個字,那麼每個看過的人也要寫出一篇值得後人參考的經驗分享文,字數不得少於2100個字。
這樣才公平嘛。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iguen at 2014-10-26 01:49 PM:
以我為例,以後我要離開現在的房子,
我會直接走人,不會介紹房子給下一個人,
花精力時間不說,
如果房東和新房客不和,
我就成了豬八戒,裡外不是人.

最後出一道選擇題給大家做:
你的朋友要回國了,
你想租他現在的房子,
不過,他曾付過仲介費給上一位房客,
你會怎麼做?
1.        他不應該向我要仲介費
2.        我給他仲介費,但不向下一任收
3.        我給他仲介費,但向下一任收

您都說了不打算做豬八戒,當然就不會變成豬八戒。
那麼,又何必出題讓朋友(或他人)當豬八戒?
他要收仲介費或不收仲介費,是他的選擇。
而自己要不要給(主動給或被動給,或者不給),要不要因為這個仲介費而跟下面的人收,也是自己的選擇。
還是那句話,人的一生有做不完的選擇題。
而每個選擇,都是自己選的。
絕不是被別人逼的。

2014-10-26 0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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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g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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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o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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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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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嗯,所以房仲版已經新增版規,大家可以移步去欣賞一下。(喂!)
http://roc.taiwan.free.fr/bbs/vi ... 3978&extra=page%3D1

喔,順便插撥一下害羞低調鄉民的來電(是的有人低調又害羞覺得人多的地方最好不要去,熱門話題絕不敢插嘴,只好私下摳印),鄉民說:為什麼會有人覺得有仲介費的房子=好房呢?
我看過的幾個條件很好的房子,生吃都不夠了,哪有時間拿去曬乾,喔不,是拿去給仲介呢?
通常是現任房客一說要搬走就有人來打聽或趕快介紹給認識的朋友,哪還會拿出來賺仲介費還是什麼阿哩不達的費用。

如果真的是要體諒剛到法國人生地不熟或是種種不方便不得已的新人,更不應該收錢啊,台灣人不是最有人情味了?既然要照顧自己人,那就發揮同胞愛到底,收什麼錢呢?
一邊說這是照顧一邊收錢,到底是把人家當成自己人,還是當成路人呢?

2014-10-28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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