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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帖子被刪除

管理員,您好

用戶名是Jonathan
email是[email]famillezhaOO@frOO.OO[/email]

最近一兩天第一個STUDIO已預訂,試著發第二個annonce。這兩個STUDIO內容完全一樣,只是照片不同,還未來得及更換照片,annonce就不見了,且發現無法瀏覽網站。在登入後出現
"對不起,您還沒有權限瀏覽本論壇,如果您已經註冊,請稍候管理員的審核。如果還沒有,註冊吧!"

我猜想是否管理員認為是一文多發,還是其它什麼原因。如被認為是前者的話,真不好意思,在這裡抱一聲歉。

希望麻煩管理員幫忙確認一下

謝謝
Dr ZHANG

小啟:會員Jonathan於2018-2-16告知「依據法國法律 Loi n° 78-17 du 6 janvier 1978 relative à l'informatique, aux fichiers et aux libertés, Version consolidée au 16 février 2018, 特請求貴網站在8天內刪除我的個人隱私信息email信箱地址」。
因為:
1.所謂的「個人隱私信息email信箱地址」,是發文者自己所寫出來的,而非由他人公布。
2.此文涉及站務處理(會員發文詢問文章被刪除),對其他會員或類似行為有提醒及參考作用,故無法刪除整篇文章及主題。

但為回應會員Jonathan的請求,故將其自行寫出的email信箱刪去數字,以資保護隱私。

Bay 2018/02/18

2015-8-5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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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您好,
您數次一文多發,而這並不是您第一次被禁言了。
所以,說實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只能按站規,先刪文,然後禁言帳號。
也許,您可以教教我,該怎麼處理這樣的狀況比較好?

以下是相關記錄:

2014-8-7:第一次一文多發,刪文並通知您相關規定。

附件 1: Jonathan 1-1.jpg (2015-8-5 11:46 PM, 68.13 K)


附件 2: Jonathan 4-1.jpg (2015-8-5 11:46 PM, 113.72 K,下載次數: 1)


2015-8-5 11: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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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4-11-1:再犯(自行刪文後又重新發表),刪文並禁言帳號7日。

附件 1: Jonathan 5-1.jpg (2015-8-5 11:50 PM, 133.53 K,下載次數: 1)


附件 2: Jonathan 7-1.jpg (2015-8-5 11:50 PM, 138.98 K)


附件 3: Jonathan 12-01.jpg (2015-8-5 11:50 PM, 186.18 K)


附件 4: Jonathan 13-1.jpg (2015-8-5 11:50 PM, 130.95 K)


2015-8-5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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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5-8-2:三犯(自行刪文後又重新發表),刪文並禁言帳號。

附件 1: Jonathan 18.jpg (2015-8-5 11:51 PM, 183.81 K)


2015-8-5 1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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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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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5 11:48 PM:
管理員,您好

用戶名是Jonathan
email是[email]famillezhaOO@frOO.OO[/email]

最近一兩天第一個STUDIO已預訂,試著發第二個annonce。這兩個STUDIO內容完全一樣,只是照片不同...

我看到的是,您所發表的兩篇租屋文章,敘述一樣,內容一樣,照片也都一樣。

(最上方的網址欄,我用紅框框出的數字是文章標號,亦即是本站第XXXXX篇主題的意思,也就是說,您於不同時間發表了兩篇內容跟照片都一樣的文章)

小啟:會員Jonathan於2018-2-16告知「依據法國法律 Loi n° 78-17 du 6 janvier 1978 relative à l'informatique, aux fichiers et aux libertés, Version consolidée au 16 février 2018, 特請求貴網站在8天內刪除我的個人隱私信息email信箱地址」。
因為:
1.所謂的「個人隱私信息email信箱地址」,是發文者自己所寫出來的,而非由他人公布。
2.此文涉及站務處理(會員發文詢問文章被刪除),對其他會員或類似行為有提醒及參考作用,故無法刪除整篇文章及主題。

但為回應會員Jonathan的請求,故將其自行寫出的email信箱刪去數字,以資保護隱私。

Bay 2018/02/18

附件 1: Jonathan 14-1.jpg (2015-8-6 12:03 AM, 337.66 K,下載次數: 1)


附件 2: Jonathan 16-1.jpg (2015-8-6 12:03 AM, 345.18 K)


2015-8-6 1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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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ay at 2015-8-6 01:03 AM:


我看到的是,您所發表的兩篇租屋文章,敘述一樣,內容一樣,照片也都一樣。

(最上方的網址欄,我用紅框框出的數字是文章標號,亦即是本站第XXXXX篇主題的意思,也就是說,您於不同時間發表了兩篇內容跟照 ...

首先非常感謝您的回复。

看來有必要藉此機會把事情原委解釋一下。

您上面引用我的話,"兩篇租屋文章,敘述一樣,內容一樣,照片也都一樣"沒錯是對的。唯一遺憾的是您未把我的話引用全。"還未來得及更換照片,annonce就不見了"。

我的第二個STUDIO與第一個完全相同,只是內部顏色差別,您發現敘述一樣,內容相同,這非常正常。由於第二個STUDIO還有台灣來的孩子在住,已預約拍攝照片,可就在這期間該annonce就不見了。當時要是先等等照片一起發就可能不會讓您產生誤會了。

您提到的去年,當時我還未發現可以發照片,也可能是當時還沒有發的權利。兩個STUDIO在沒有照片的情況下的內容是一樣的,很容易造成是同一個annonce。如果沒記錯的話,還讓家裡的孩子與您取得聯繫把事情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不管怎麼說,您是該網站的管理專家,不知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是否兩個內容相同但照片不同也不是同一個房子的情況,也必須作為同一個STUDIO的annonce進行編輯,如果這樣情況下的站規應該這樣理解的話,我願意承諾不再違反,那我們大家以後也即照著做。

這裡所做的一切,只是希望提供給需要找房的學生一個租房資訊。我們能否本著為大家服務的目的,可以重新刊登房屋出租資訊,讓站上的同學知道租房細節呢。

最後還想說,苦於沒有您的任何聯繫方式,如還有什麼不清楚或需要進一步補充的,敬請提出來。或者直接打電話給我。

望網站越辦越好。
Dr ZHANG

[ Last edited by 訪客 on 2015-8-6 at 11:17 AM ]

2015-8-6 09: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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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5 11:48 PM:
管理員,您好

用戶名是Jona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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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兩天第一個STUDIO已預訂,試著發第二個annonce。這兩個STUDIO內容完全一樣,只是照片不同,還未來得及更換照片,annonce就不見了,且發現無法瀏覽網站。在登入後出現
"對不起,您還沒有權限瀏覽本論壇,如果您已經註冊,請稍候管理員的審核。如果還沒有,註冊吧!"

我猜想是否管理員認為是一文多發,還是其它什麼原因。如被認為是前者的話,真不好意思,在這裡抱一聲歉。

希望麻煩管理員幫忙確認一下

謝謝
Dr ZHANG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6 10:38 AM:
首先非常感謝您的回复。

看來有必要藉此機會把事情原委解釋一下。

您上面引用我的話,"兩篇租屋文章,敘述一樣,內容一樣,照片也都一樣"沒錯是對的。唯一遺憾的是您未把我的話引用全。"還未來得及更換照片,annonce就不見了"。

我的第二個STUDIO與第一個完全相同,只是內部顏色差別,您發現敘述一樣,內容相同,這非常正常。由於第二個STUDIO還有台灣來的孩子在住,已預約拍攝照片,可就在這期間該annonce就不見了。當時要是先等等照片一起發就可能不會讓您產生誤會了。

您提到的去年,當時我還未發現可以發照片,也可能是當時還沒有發的權利。兩個STUDIO在沒有照片的情況下的內容是一樣的,很容易造成是同一個annonce。如果沒記錯的話,還讓家裡的孩子與您取得聯繫把事情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不管怎麼說,您是該網站的管理專家,不知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是否兩個內容相同但照片不同也不是同一個房子的情況,也必須作為同一個STUDIO的annonce進行編輯,如果這樣情況下的站規應該這樣理解的話,我願意承諾不再違反,那我們大家以後也即照著做。

這裡所做的一切,只是希望提供給需要找房的學生一個租房資訊。我們能否本著為大家服務的目的,可以重新刊登房屋出租資訊,讓站上的同學知道租房細節呢。

最後還想說,苦於沒有您的任何聯繫方式,如還有什麼不清楚或需要進一步補充的,敬請提出來。或者直接打電話給我。

望網站越辦越好。
Dr ZHANG

[ Last edited by 訪客 on 2015-8-6 at 11:17 AM ]

好的,這次我都全部引用,以免您因我沒引用全文,而有所遺憾。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6 10:38 AM:
您上面引用我的話,"兩篇租屋文章,敘述一樣,內容一樣,照片也都一樣"沒錯是對的。唯一遺憾的是您未把我的話引用全。" ...

不是耶,您在2015-8-5 11:48 PM,說的是: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5 11:48 PM:
最近一兩天第一個STUDIO已預訂,試著發第二個annonce。這兩個STUDIO內容完全一樣,只是照片不同,還未來得及更換照片,annonce就不見了,且發現無法瀏覽網站。在登入後出現
"對不起,您還沒有權限瀏覽本論壇,如果您已經註冊,請稍候管理員的審核。如果還沒有,註冊吧!"

"這兩個STUDIO內容完全一樣,只是照片不同"<=是您說的。
"兩篇租屋文章,敘述一樣,內容一樣,照片也都一樣"<-是我說的。

因為我看到的是:
您所發表的出租文章,敘述一樣,內容一樣,照片也都一樣。
只是發表日期不同。

7月21日您發表了一篇出租文章,內容是XXXX。
8月2日您又發表了一篇出租文章,內容是XXXX。(而且7月21日的文章已經不見)
這就是刪文後又重新發文,變相頂文。

如果像您所說的,您有兩間內容一樣但是照片不同的STUDIO要出租,那麼:
1.7月21日發表了一篇出租文章(STUDIO 1)。
當STUDIO 1 已租出,要刊登STUDIO 2的出租文,所以把7月21日的文章刪除,於8月2日刊登一篇STUDIO 2的出租文。
那麼,這兩篇文章,應該內容一樣,但照片不同才對。
但是,這兩篇文章,不只內容一樣,連照片也一樣。
(如我5f所附的存檔證據)
從閱讀者或是版面管理員的角度來看,是兩篇內容跟照片都一樣的文章。
也就是,一文多發。

2.您說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5 11:48 PM:
最近一兩天第一個STUDIO已預訂,試著發第二個annonce。這兩個STUDIO內容完全一樣,只是照片不同,還未來得及更換照片,annonce就不見了,且發現無法瀏覽網站。在登入後出現
"對不起,您還沒有權限瀏覽本論壇,如果您已經註冊,請稍候管理員的審核。如果還沒有,註冊吧!"

並不存在"更換照片"的問題。
如果您8月2日發表的,是一篇新的文章,上傳照片時,直接上傳STUDIO 2 的照片即可,何須「更換」?
編輯舊文,才需更換照片。
發表新文,無需更換照片。
而且,如果真是這樣,那麼8月2日的文章,所附上的照片,應該跟7月21日的不一樣才對。(因為您說:這兩個STUDIO內容完全一樣,只是照片不同)
但這兩篇文章所附照片,卻都是一樣的。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6 10:38 AM:
您提到的去年,當時我還未發現可以發照片,也可能是當時還沒有發的權利。兩個STUDIO在沒有照片的情況下的內容是一樣的,很容易造成是同一個annonce。如果沒記錯的話,還讓家裡的孩子與您取得聯繫把事情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我收到的短訊內容,只有3f我所貼出的那樣。全文如下:

  Quote:
您好,
      我有位朋友這幾天po短租文,可不知哪裡出錯被刪除,他請我幫他聯絡您,不知是否可請您與他聯繫?他的帳號是Jonathan,謝謝

沒有什麼詳細的說明,只有詢問我為何文章被刪除。
而我也回覆了詢問者。(因非屬直接相關者,所以我塗去了此人會員帳號,以保護個人隱私)
同時,也將回覆內容轉寄到您的信箱。
如同3f貼出的最後一張存檔,收訊人是:Jonathan。
若您對於覺得我當時的處理不妥,或是認為被誤會了導致帳號被禁言,收到我的回覆之後,您也可以提出說明。
但是您並沒有這樣做。
所以,我真的,沒有收到任何「詳細的說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6 10:38 AM:
不管怎麼說,您是該網站的管理專家,不知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是否兩個內容相同但照片不同也不是同一個房子的情況,也必須作為同一個STUDIO的annonce進行編輯,如果這樣情況下的站規應該這樣理解的話,我願意承諾不再違反,那我們大家以後也即照著做。

我不是解悶的管理專家,我只是一個小小的掃地工人。
負責清理版面,維持清潔而已。

如果有內容相同但照片不同,也不是同一個房子的兩個STUDIO需要出租。
請寫清楚以免造成誤解。
因為版面管理員只會,也只能依照發文內容來判斷。
如果內容一樣,照片一樣,會認為是同一個STUDIO。
如果內容一樣,照片不一樣,不會認為是同一個STUDIO。
所以,不是站規該怎麼被理解的問題。
而是,您的確一文多發。

兩篇內容一樣、照片一樣的文章,在不同版面或是在同一個版面不斷的出現,就是一文多發。
會刪除的,是一文多發的文章。
會被禁言的,是數次一文多發的帳號。

該舉證的在前面我都舉證了,就不再跳針了。
(說實話,這篇文我跳針跳到連自己都覺得我很煩了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訪客 at 2015-8-6 10:38 AM:
最後還想說,苦於沒有您的任何聯繫方式,如還有什麼不清楚或需要進一步補充的,敬請提出來。或者直接打電話給我。

我想您或者其他會員,想聯絡我應該都是跟站務(版面文章處理)或是帳號有關的事情。
而關於站務、版務或會員帳號的處理,公開討論,也比較客觀。
所以,在這個版面提出來就好。

說實話,除非萬不得已,才會禁言帳號。
畢竟要一直記著帳號A到5月6日即可解除禁言,帳號B到3月4日即可解除禁言,帳號C到1月2日即可解除禁言...對於老年痴呆,喔不,初老症狀已經越來越明顯的老年人,也就是區區在下小的我來說,也是挺麻煩滴。<=此人又想偷懶無誤。
若當事人體認到自己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並且不再做出同樣行為的話,我想這就算達到效果了。

就像前一陣子很熱門的話題(死刑存廢)一樣,我想這個社會真正想要的或者說需要消除的,是犯罪行為,而不是犯罪的人。

既然您願意承諾不再違反站規還有版規(請自行查閱,我就不一一貼出了),那麼本著為大家服務的目的,歡迎您重新刊登房屋出租資訊。
也請您遵守自己的承諾。


小啟:會員Jonathan於2018-2-16告知「依據法國法律 Loi n° 78-17 du 6 janvier 1978 relative à l'informatique, aux fichiers et aux libertés, Version consolidée au 16 février 2018, 特請求貴網站在8天內刪除我的個人隱私信息email信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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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謂的「個人隱私信息email信箱地址」,是發文者自己所寫出來的,而非由他人公布。
2.此文涉及站務處理(會員發文詢問文章被刪除),對其他會員或類似行為有提醒及參考作用,故無法刪除整篇文章及主題。

但為回應會員Jonathan的請求,故將其自行寫出的email信箱刪去數字,以資保護隱私。

Bay 2018/02/18

2015-8-6 12: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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